党政公文写作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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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公文写作范文 篇1

局机关各处室:

党政公文写作范文(精选5篇)

为规范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今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xx〕14号,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7月1日正式生效。6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细则(试行)》(苏办发〔20xx〕37号,以下简称《细则》)。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xx,以下简称国标)。此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现结合我局实际,就贯彻执行《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公文处理是党政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首次实现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统一,是今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促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维护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局当前公文处理的现状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文版式、格式编排、文种使用不够规范。二是行文不够规范。出现越级行文,以非正式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公文,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个人等问题;请示和报告不分,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不标注签发人、联系人等。三是公文质量把关不严。公文拟稿后处室初审不严,签发前未经办公室审核,表述不严谨、篇幅冗长、格式要素不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公文管理不严。办理、清退文件不及时,保管不当等。

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统一和规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认真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刻领会《条例》、《细则》和国标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

《条例》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相比,根本的区别就是统一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就公文种类而言,《条例》规定的文种基本适用党政机关,除命令、议案两个文种适用政府机关外;关于文种用途的表述更为简洁、精炼、准确。就公文格式而言,发文机关标志有统一的要求,去掉发文机关标志后面用于标注文种的圆括号,取消了主题词,增加页码为公文的格式要素。就行文规则而言,明确了总规则,向上行文和向下行文的规则,向平行部门以及不相隶属单位行文的规则。《条例》还增加了对公文“初核”前置的规定和发文立户管理的规定。我省的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对《条例》确定的行文规则和公文拟制与管理方面的原则要求进行了细化。国标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公文的版式和格式要素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处室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细则》和国标,尽快掌握其精神实质,并严格加以执行。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梳理本处室、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重点要把握“四个注重”的具体要求:

要注重规范。《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标准。各处室要严格遵循《条例》在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的明确要求,切实按程序、按规矩报送和办理公文,以公文处理的规范化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今后,对明显不符合规范、质量低劣的公文,将一律退办,须按规范修正后重新办理。

要注重准确。准确是公文效力充分发挥的生命力所在。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把准确要求贯穿于公文起草、审核、印制、管理等各个环节,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把好关口、守住底线,努力实现零差错、零失误。

要注重时效。党政机关工作节奏快、要求高,公文办理的时效性强。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切实增强效率观念,树立“第一时间处理”的理念,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办理流程,快拟文、快报文、快办文、快反馈,最大限度地缩短公文处理时间。特别是对紧急公文,一定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要注重安全。安全贯穿于整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之中。特别对涉密公文,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强化保密制度措施,经常开展保密检查,杜绝各类泄密事件的发生;对非涉密公文,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审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文内容和实体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贯彻执行工作

贯彻执行《条例》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各处室要立即组织学习贯彻,处室负责人要带头学,掌握有关公文签发、发布、阅读和保密等环节的规定,所有人员对照《条例》、《细则》和国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特别要结合实际,对工作中常用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学习,确保每个人都能正确掌握《条例》,准确运用《条例》。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条例》新要求对本处室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督促提高公文拟制质量和办理水平。局办公室对送核送印公文严格把关,并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此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对印发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水平。今后,凡报送局的公文,其内容、体例和格式等应当符合《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明显不符合规范、文字粗糙、质量低劣的公文,局将一律予以退回,报文单位必须按规范修正后重新报送。局将对各单位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等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xx年8月22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xx年8月22日印发

党政公文写作范文 篇2

关于召开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的通知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定于9日9-10日召开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传达学习中宣部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前八个月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人员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

三、会议时间9日9-10日(会期一天半,9日8日下午报到)。

四、会议地点报到及住宿地点:南宁市七星路广西宣传干部培训中心。会场:区党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准备约15分钟的发言。请将发言材料打印50份,在报到时交会务组(打印要求:16开幅面,在左上角用四号楷体注明“全区宣传部长座谈会发言材料”)。

(二)请各市委宣传部长、柳铁党委宣传部长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在外出差、学习的,加无特殊情况,务请回邕参加会议。

(三)请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于9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传真:。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二○○三年九月四日

党政公文写作范文 篇3

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知各科室:。北京积水潭医院二○○五年三月十日例文(指示性通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国发(1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证券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为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市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合配比例,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日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党政公文写作范文 篇4

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防治蚊蝇孳生的规定

( *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9号令

发布*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修改)

为消灭蚊蝇,改善环境卫生,保障人民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防治蚊蝇孳生,做到人人动手灭蚊蝇,实现处处无蚊蝇。

一、本市城区、近郊区(包括农村地区)和远郊区的城镇,工矿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街巷、广场、游览区、市场等一切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院落,必须分别按照国家和本市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清除蚊蝇孳生条件。

厕所、下水道口、垃圾站(桶、箱)、污物容器、雨水污水蓄积地等一切易于慈生和聚集蚊蝇的处所,必须分别采取冲洗、消毒、打扫、平整等卫生措施,严防蚊蝇孳生、聚集,及时消灭蚊蝇和蚊蝇幼虫。

食品生产经营厂店、饮食业摊商、单位内部食堂等一切易招蚊蝇聚集的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灭蚊蝇。

单位、居民住宅院落,必须经常保持院内公共卫生和家庭卫生,做到室外无蚊蝇孳生地,室内无蚊蝇。

近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饲养禽畜,应搞好饲养场所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条件。近郊菜区堆肥场,由乡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垃圾处理场、粪库、粪池等,应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粪库、粪池也应加盖密封。在蚊蝇孳生季节,应经常喷洒高效低毒杀虫药。

二、违反本规定,造成蚊蝇孳生、招致蚊蝇聚集和发现蚊蝇不予消灭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

七、本规定自1990年9月1日起施行。

主题词:环卫 法制 规定 命令

发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机关、部队,外省、市驻机构(在《日报》、《法制报》上刊载)

共印1370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3月20日印发

党政公文写作范文 篇5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可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安排。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4个主要方式方法:

(一)公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5项基本要求是:

(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

(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五)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意见》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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