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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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校外活动方案(精选3篇)

祭奠先烈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诵读经典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二、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县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中心节日文化特色建设的实施,利用我国人民缅怀先人、仁人志士的重要传统节日——清明节开展学员道德教育,在这样一个意义深远的日子,通过活动,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教育学生“敬怀先人、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度过一个有意义、充实的清明节。

三、活动时间

20xx.3.30——20xx.4.2

四、参加人员:

少先队干部成员

五、活动过程:

(一)走近清明节,开展学习清明文化、缅怀感恩活动。

1、学习清明文化,召开主题班会(3月30日周一上午班会课):

主要介绍:清明节的由来、清明节的文化内涵、清明节的传说、清明节的习俗等。

2、缅怀感恩:缅怀中华先贤英烈 :

(1)3月31日各班利用诵读课时间、组织学员讲革命先烈的故事。(提前布置学员搜集有关资料)

(2)活动结束,组织学员交流心得,表达感受,写出活动感悟,主题是:“热爱家乡,不忘先烈”。

3、老师们在自己博客中写一篇本次清明节的随笔或感悟,在缅怀先烈的同时,珍惜美好生活,增强老师的幸福感。

(二)走进清明节,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活动。

1、3月30——4月1日,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亲手制作缅怀先烈的花环,每班一个(重在培养每位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少先队中心成员制作白花一朵。

2、4月2日13:00,教师对参与学生进行活动前纪律、安全教育。

3、4月2日13:20点,整队与中心学校会合,准备出发。

4、祭扫活动程序。(积极响应配合中心学校安排)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队员代表发言;

(3)领导讲话;

(4)绕墓一周献花;

(5)瞻仰烈士纪念碑;

5、清明扫墓活动结束:集合队伍。

六、活动要求:

1、每班一个花环按时完成,尽量让学生自己动手,使全班学生都能积极参与,选择制作的最好的花环于4月1日晚上交;

2、一至二年级利用4月1日、4月2日晨会时间,向学生介绍清明节的习俗,教师准备一个先烈事迹给学生讲故事;

3、三至六年级利用周记机会,每人写一篇清明节的体会或者先烈的英勇事迹;

4、活动前,要对学员介绍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员集体活动的安全、纪律、卫生教育(严禁带零食、吃零食,乱丢垃圾)。

5、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校服),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烈士陵园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

6、行走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不进入危险区域,不单独行动,严禁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队老师报告)

7、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请立即向老师和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校外活动方案 篇2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年4号)中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验实践的功能,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把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并做好具体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体育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的要求,为了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重要作用,使我县的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实际情况,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以“快乐的体验 有趣的实践”为主题的、以“到活动中心参观体验实践”为内容的半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县城内所有的小学生都有机会走进青少年活动中心,通过“参观、体验 实践”半日活动,感受乐趣,体验快乐,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二、活动内容

具体内容,一是由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的'半日活动,二是活动中心组织学生与家长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参观活动中心。参观活动中心环境和各个功能室,详细了解活动中心的性质、在培养教育青少年中发挥的作用、目前活动中心开设的培训项目、组织的公益活动等。

2、手工制作陶艺。通过动手操作,体验包括拉坯、胶画、软陶等手工工艺的制作过程,并可带走一件胶画作品或软陶作品。

3、机器人课程培训。参加机器人培训课程,全面了解机器人教育理念,简要学习机器人课程的基础知识,亲手制作机器人。

4、阅读图书。在活动中心图书室阅读包括童话故事、散文诗歌、卡通动画、智力问答等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娱乐类一万册各类图书。

5、其它特长培训。体验中心跆拳道、声乐、电子琴、儿童绘画、书法等专业的培训活动,学生根据兴趣自愿选择。

(二)活动中心组织的学生与家长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

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来中心参观体验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中心赠送的活动卡一张,凭活动卡,学生可与家长一同参与中心组织的任何项目的特长培训活动。

三、活动形式

集体活动与亲子活动均为半日活动,集体活动由学校组织学生分批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亲子活动由活动中心安排时间,学生、家长根据中心安排,自愿到中心参与活动。

四、活动时间

集体活动在20xx年十月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进行;亲子活动在十一月、十二月的周六、周日进行。

五、活动费用

此项活动费用由青少年活动中心承担,预计将投入五万元用于活动耗材等成本费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年4号)文件,对“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收取成本费用”、“收费项目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的规定,中心此项活动可以收取成本费用,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青少年学生,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完全对学生免费。

六、活动步骤

1、做好宣传。由学校和活动中心共同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全面介绍活动的整体情况。

2、组织好活动。

活动中心编排好各个学校和年班的活动时间并及时与学校做好沟通,学校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七、注意事项

1、做好安全工作。活动中心做好活动前各项设施设备的检查,保证活动过程中学生的各项安全;学校同时做好安全教育,班主任协助活动中心做好本班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

2、严格活动时间。半日活动的时间完全按照吉林省县城内小学下午的上学放学时间进行,学生直接到活动中心活动。

校外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宗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是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将于11月24日——12月4日分期分批组织八年级学生赴“学生校外活动实践基地”参加实践活动。

二、活动要求:年级组将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好参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守纪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事先印发《告家长书》,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领队和全体参训教师要树立“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活动期间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实践,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与管理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批次安排:

1、第一批:11月24日——11月27日,八(7)班——八(16)班

2、第二批:12月01日——12月04日,八(1)班——八(6)班

四、学校领队及参训教师:

带队领导:杨建华

参训教师:

第一批:张筱山、童春艳、顾霞光、戴洪春、乔兰军、张静、

姜晶妍、童丽娟、汪大龙、嵇康松

第二批:夏雪峰、刘红梅、张文清、嵇存琴、曹红梅、殷晓安

五、收费标准:

根据区物价局重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本学期实践活动费用每生220元。特困家庭学生费用减免由特困生监护人书面申请,加盖学校公章,由实践基地按规定酌情减免。

六、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明确活动意义,布置有关准备工作。

(11月17日)

2、印发《告家长书》,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11月17日)

3、班主任上报参训学生名单,年级组做好参训学生人数统计及参训学生住宿安排工作,做好学生志愿者培训工作。(11月18日、19日)

4、各班精心准备2—3个文艺节目,以保证活动期间文艺晚会质量。(11月17日-----11月23日,姜晶妍老师负责)

5、部分老师配合教务处做好课务安排。(11月23日)

6、再次召开班主任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确保活动期间学生安全,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11月23日)

江都区实验初中初二年级组

20xx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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