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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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1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xx〕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通用12篇)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证我县在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供应,有效监测、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建立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以县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统筹各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县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县、镇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捐助、捐赠各类应急保障物资。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产储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固定储备与动态轮储相结合形式,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综合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全县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当突发事件升级或特别需求,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调用应急储备物资时,由县级主管部门对应急物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医疗卫生或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领导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为组长,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本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储存、调运和日常管理所需的资金。统筹划拨能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分配。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储备清单以及日常物资管理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纳入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承储企业所采购物资的监管、抽样、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等。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采购物资价格的监管。

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捐赠、社会捐资的收集及交接。

五、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参照自治区、钦州市做法,引入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的企业承储,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应急物资保障有机结合,发挥企业现有仓储资源、专业技术、渠道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避免重复投入。

(二)储备模式。县本级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企业采取“动态轮储”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储备,物资可有序地“出旧进新”,减少物资过期损耗,提升储备资金效益。同时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确保在应急需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度使用。

(三)确定承储企业。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承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采取简易招标程序择优确定,确定1家承储企业。

(四)确定储备物资目录。储备目录参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指导性储备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结合国内和区内产能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存储国内和区内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对国内和区内产能充足的产品,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本县自产品种。第一期建设主要储备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物资,具体清单由相应责任单位提供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五)确定储备规模。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在与承储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好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储企业要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县级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七)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六、应急医疗物资调度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医疗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县本级有关部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后,可书面向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承储企业发出调用指令,承储企业再根据指令进行调拨配送。

(二)跨级调用。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书面向上一级(市级)提出紧急调用申请。

(三)紧急响应调用。当应急事件提升为一级响应后,县级自行调用权冻结,由市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进行统一调度。

(四)响应结束。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储备库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对未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消毒后重新登记入库。

七、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第一期建设资金主要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信厅申报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已获得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

日常储备维护及物资补充经费由所在地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可倡议社会捐资形式补充。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品、医疗救治设备等储备物资采购(含补充增减)、物资调运、轮储差价补充、物资管理以及因物资储备产生的其他经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日常管理。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经费开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支。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2

一、概述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用户对移动互联网渠道的服务需求增长非常迅速,移动互联网渠道的方便性、自助式以及随时随地的特性使其备受用户青睐。

目前移动互联网渠道运营合作伙伴接入方式为点对点接入,各渠道商展现内容和产品无管控,用户体验不一致; 订购方式不一致,用户体验差; 缺乏精细化分析,推荐产品针对性差,转化率低; 各渠道接入方案不一致,一事一议式接入效率低; 各渠道与BSS和能力平台分别对接,接口利用率低; 无统一渠道管理,运营分析困难,市场响应效率低; 渠道与BSS直接对接,导致BSS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用户信息查询直接返回,无管控点; 用户定制缺少验证机制,容易导致强行定制; 用户体验差、接入效率低、信息安全弱等成为现有渠道接入待解决的几大问题。

二、业务创新方向

( 一) 创新1: 加解密技术。第三方接口MD5加密技术传统的客户端访问服务器各接口时,需要输入账号和密码等信息,服务器接收用户传来的数据包,提取用户的账号信息和密码信息,再查询服务器的数据库,最后反馈认证成功或者失败信息给用户。这种身份认证模式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种远程认证方式,然而却存在请求数据包被窃取及数据库密码泄露的隐患。由于MD5算法具有加密单向性和数字指纹性的特点,因此我们在远程身份认证中引入MD5算法就能弥补传统模式的缺陷。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在进行身份鉴别过程中数据要具有保密性,同时为保证数据发送过程中不被修改,也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在鉴别过程中我们需要使用报文鉴别技术来保证完整性,同时需要使用密码算法技术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 二) 创新2: 流量话单采集处理。在流量转赠过程中,A用户将流量转赠给B用户时,需要将A用户指定额度的流量扣减掉,再将该流量加到B用户的账户上,此时就需要对A用户账户上面的流量进行扣减。同时,在流量转赠业务中,对流量的扣减视为特殊的流量消耗,并设置特定的SGSN、GGSN地址,以此区分对国内、省内数据流量的扣减。

三、整体方案

( 一) 系统结构。

( 二) 系统管理模块。

渠道平台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包括渠道管理、统计报表、产品管理等功能。渠道管理主要对各第三方渠道的基础信息、接入信息等进行管理; 统计报表管理主要是针对第三方请求、业务订单等数据的统计; 产品管理主要是对BSS系统的资费产品信息进行管理,另外,平台新增自有产品,自有产品通过适用网别、适用付费类型信息与BSS产品一一对应,第三方渠道在给用户营销时,可以无需知道用户的网别、付费类型,直接使用平台的产品进行订购,减少了订单的业务互斥率。

( 三) 业务能力接口建设。

1. WO +智能管道接口。渠道平台通过与WO +智能管道接口对接,获取到用户的手机号码,并推送给第三方渠道,提升用户的感知体验。

2.佣金结算。渠道平台通过渠道营销数据、佣金结算规则等,建立佣金模型,每月底系统根据渠道当月的营销数据,自动计算各渠道应结算的佣金。

3.大数据分析接口。渠道平台通过与大数据智能分析接口的对接,分析各渠道营销用户的用户行为及业务产品匹配,找出适合用户的产品,第三方渠道可以根据用户号码匹配结果,为用户营销相应的产品。

( 四) 渠道接入接口建设。渠道平台通过整合各底层支撑系统的接口资源,实现为各第三方渠道提供业务查询、产品订购的能力。

( 五) 确定数据源获取建设支撑系统接口。

1. BSS系统接口。BSS接口为渠道平台核心业务接口,主要包括用户信息查询、产品订购、订购结果同步等接口。通过整合BSS订购接口、订购关系查询接口,对于已经生成的订单,渠道平台实时查询用户号码的订购状态,对于已经订购成功的订单,及时通知第三方订购结果,提升用户的体验。

2.中兴漫游系统接口。为了实现更准确的精细化流量提醒,渠道平台通过与中兴漫游系统的对接,及时同步用户的漫游情况。对处于省际漫出状态且国内流量不足的用户,可以提醒用户订购相应的国内流量包。

四、实施方案

( 一) 移动互联网渠道产品订购、查询业务流程。见图2.

( 二) 移动互联网渠道业务验证( 订购) 模块。

1.第三方系统用户鉴权。第三方系统发起查询或订购请求时,会首先进行用户身份的鉴别,对未通过鉴权的用户进行驳回请求处理。

2.营销产品的权限。第三方系统创建账号时,会对该账号可营销的产品进行配置。用户发起订购请求时,会判断该用户订购的产品是否在可营销产品的范围内,若无权限营销该产品,则对该请求进行驳回。

3.产品的互斥性判断。第三方系统发起订购请求后,会查询该号码当前已订购的产品信息,查看当前订购产品是否和用户已订购的产品产生冲突,若产生冲突,则对该订购请求进行驳回。

( 三) 数据、业务查询模块。实现用户余额查询、用户状态查询及用户产品查询等查询功能。渠道伙伴对用户进行产品营销时,通过对用户部分基础信息的查询结果反馈,判断用户产品是否匹配,以提高产品订购的成功率。

( 四) 渠道伙伴接口模块。渠道伙伴接口模块实现统一接口管理、IP、账号鉴权等功能。提供统一的第三方渠道运营合作厂家接口,统一接口协议,实现IP、账号可鉴权,保证系统高安全性。

( 五) 流控模式及鉴权。流控鉴权模块实现产品订购及查询流量控制、产品订购及查询鉴权等功能。对订购请求进行控制,防止代码错误和恶意的订购请求,对数据包进行加密传输,接受包后进行验证,防止恶意订购。

( 六) 重发调度。实现失败原因及数据统计、重发订购等功能。对因一些其他原因请求失败的处理,可以重新发起订购请求,提高成功率。

( 七) 系统管理功能。

1.渠道商管理。对第三方接口用户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包含接口用户的登录验证方式、流量控制、账号状态以及订购确认接口等信息。

2.产品管理。对系统当前可订购/退订的产品信息进行管理,提供对可营销产品的批量导入功能。另外系统提供对产品池的管理功能,为每个第三方账号配置可营销的产品信息,保证第三方只可营销其对应权限的产品。

3.统计报表。一是各渠道产品订购量报表。二是产品分类订购量报表。三是各地市产品订购量分布报表。

4.佣金结算。对产品订购数据进行提取处理,结合佣金结算稽核表及代理商结算规则,进行佣金稽核计算。

5.数据管理。对第三方系统的用户查询请求数据、产品订购数据、CRM订购结果数据等进行管理,保证各接口的请求/应答数据都可以在系统中进行查看。

6.权限管理。一是第三方系统接入权限。二是营销产品的权限。三是用户属性查询的权限。

7.接入申请及审核。当有新的第三方系统申请接入平台时,系统会为该第三方分配一个账号信息,包含接口用户的登录验证方式、流量控制及订购确认接口等信息。另外,需要上级部门管理人员对该第三方账号进行审核,并为该第三方系统分配相应的渠道编码,用于进行佣金的核算。

8.产品选择。添加第三方账号时,需要为每个第三方账号配置可营销的产品信息,保证每个第三方只可对其权限范围内的产品进行营销。

9.订单统计。系统从渠道、时间、产品的维度对订单信息进行统计,可以很清晰地查看不同时间段的产品订购量情况。

10.佣金统计。当第三方系统发起一条订购请求,并由BSS确认该订单订购成功后,开始对该订单计算佣金。平台按一定的佣金规则对订购成功的订单进行佣金计算,按周期对各渠道的产品订购佣金进行统计。

11.协议管理。对系统目前的接口协议进行管理,包含第三方系统订购/查询协议、BSS订购/查询协议、WO +能力共享平台数据查询协议、精细化平台数据查询协议等,与各系统接口进行对接,保证平台订购/查询功能的稳定。

五、系统实施效果

根据渠道伙伴接入试运行业务订购情况统计,2个月三个渠道伙伴对于14个流量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完成的订购量为34. 3万,通过对渠道的统一接入管理,避免了渠道伙伴接入重复开通接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数据安全。

六、结语

制约移动互联网渠道增值业务发展的因素还很多,如何基于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业务受理模式,实现更丰富的业务功能,更智能的业务受理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为用户服务。实现创新支撑通信行业流动式营销服务能力和“傻瓜式”社会渠道受理模式,为广大通信用户和行业用户创造极大的市场价值,成为移动互联网渠道管理需研究解决的课题。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3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同志、肖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提出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各网格区及医疗机构提出的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办公室提报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

县市监局:负责所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负责监测医疗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筹备一定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医疗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稳物价工作。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做好物资调配、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应急医疗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统计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提出需求。由县卫健委统计一轮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清单;多轮核酸检测或者突发疫情时,由县卫健委每天统计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物资需求,并整理成需求清单,提报办公室。

2.组织筹集。由县工信局牵头,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和县卫健委提出的需求清单,经请示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并依规快速完成采购。紧急情况下,若遇到采购难以满足需求,及时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请求支援或接受社会捐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等),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采购保障。

3.科学调配。启动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时,由县工信局负责,对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需求清单和采样台物资准备清单进行分拣包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区检测点数量统一定量领取并调配使用。若启动多轮检测和发生突发疫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根据前一轮物资剩余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物资申领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办公室同意后,到物资仓库领取。(物资领取联系人:王利民)

4.快速转运。按照谁领取谁运输的原则,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负责所需防疫物资的转运工作。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紧急转运。

5.有序回收。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在一轮核酸检测结束后,要将剩余物资,特别是非一次性使用物资,包括带“生物危害”标识样品转运箱、医疗废物转运箱、大号收纳箱、垃圾桶、喷壶、高音喇叭、额温枪、剪刀、帐篷等,进行消杀后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启动新一轮核酸检测时,同一网格区内的采样点上,以上物资原则上不予重复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时,县工信局要每日报告出入库及物资库存情况,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原则上要每日会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工作组组长。

二是强化快速响应。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作战要求,全力构建快速响应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电话畅通;物资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到位。特殊情况下,物资调配可由值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员临机决断,调配手续事后补充完善。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服从指挥调度,严格工作纪律,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4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5

根据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__〕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6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本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到20__年初,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储备管理工作顺利运转,成立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1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及调整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目录及储备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承储企业做好日常储备及轮库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及时做好物资调运计划,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护需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继新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工信局: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日常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医疗物资承储企业承接县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藏、配送、轮换等任务以及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县疫情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卫健局:协助县工信局确定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医疗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位和数量,供领导小组确定储备定额时参考;负责提出储备的医疗物资轮库安排计划。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储备和轮换的医疗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和排查,确保应急医疗储备物资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保管等所需经费;根据采购单位的用款申请,结合县卫健局出具的应急医疗物资审核意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储备原则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储备方式及目录、规模

(一)储备方式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确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作为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医疗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委托承储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

(二)储备目录

由县工信局牵头,商县卫健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县本级储备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三)储备规模

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要根据县本级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由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本次医疗物资储备资金按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共570万元全部用于医疗物资储备。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补充安排。

五、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的轮库。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由承储企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负责,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相关单位(部门)与承储企业采购的物资,向承储企业支付物资款项,承储企业应及时补齐储备物资。

(三)医疗储备物资的调拔流程。采购单位填写《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调拔物资清单及填写经办人、单位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审核(工信局经办人、复核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下达调运指令——物资到达指定地方,采购单位确认收货,填写签收单(详见附件3)——采购单位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结算资金。

(四)物资储备资金。县本级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动态监管。县卫健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逐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7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市、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市、县(市)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市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市、县(市)的二级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三、储备目录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市本级储备目录,并指导县(市)做好储备目录制定工作。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市产能情况综合考虑,对本土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要重点存储;对本土产能充足的产品,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并且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梧州自产品种。市、县(市)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四、储备规模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指导县(市)政府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按下管一级原则,县级主管部门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级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充安排。

五、储备方式

由市、县(市)政府明确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并下达储备任务。市县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市县承储企业由地方政府确定,按市级2至3家、县级1至2家实行差异化储备。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六、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轮库周期。各地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地方卫健部门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

(三)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管各级,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四)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各地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各地须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各级政府须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各级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五)物资储备资金。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动态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轮库要进行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地方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七、其他事项

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8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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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调度、组织运力,进一步做好生活物资及后勤保障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协调统一、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多方联动”为原则,确保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精准对接,运行有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春运保畅和疫情防控两结合、两不误,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煤、油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二、职责分工

根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相关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负责做好沟通协调、文件运转、人员调配、会议组织承办工作;负责对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本县其他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后勤保障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财务股,局直各单位

职 责:落实物资储备和领取发放。科学预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数量,进行合理配置。及时添置配送各交通检疫点所需物资,保障各交通检疫高效有序运转;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调配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运输股、运输服务中心牵头,集团公司、运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

职 责:负责疫情突发期间,防疫物资、生活物资运输的运输车辆调配;协调农业农村、商务、工信等部门发放疫情物资运输《通行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集团公司、宛平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各准备5台应急运输车辆,保障车况完好,随时待命。

(四)值班值守小组

责任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局直各单位

职 责:督促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接听专用应急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运转;负责传达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新安排和新要求;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应急防疫物资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保障防疫物资优先通行)等相关要求,做到“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防控疫情的物资运输等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上级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安排,高标准完成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把握工作重点。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全体人员做到随时待命、随叫随到。

(三)严守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得空岗脱岗、擅离职守,不得推诿扯皮、临危退缩,不得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造谣传谣、未经许可公开发表和传播涉密信息,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有限公司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等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设备实施管理的基本任务:对设备设施从购置到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经济、技术、安全综合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

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管理体系

实行xx级监督管理,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开展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建立公司自有设备管理台帐,掌握设备管理动态;

(四)负责公司自有设备从验收到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七条 公司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建立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对有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负责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参与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大修、更新改造后的安全性鉴定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第八条 公司职责

(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集中采购工作;

(二)对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集中采购进行监督、指导。

第九条 各单位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所属单位及生产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用、养、修工作,组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制止一切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

第三章 购置管理

第十条 设备设施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执行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坚持诚实守信和严格履约,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设备设施应付货款。

第四章 验收与建账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的验收与建账管理执行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的验收在遵照执行设备物资到货验收程序的同时,应达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结合设施的使用环境和使用要求进行安全性能验收。

第十四条 设备进场报验

(一)主要设备进场前,生产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设备进场计划,经项目总包部批准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代表审批;

(二)生产单位根据审批结果,组织设备进场,并对设备性能、使用情况、维修保养等信息进行审核,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报审资料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 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场前应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持证上岗。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

第五章 安装与调试管理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单位须编制《设备安装方案/作业指导书》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

第十七条 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由安装单位负责,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主持,其它单位共同参与。

第十八条 安装前的准备

(一)基础验收。安装单位要检查设备安装的基础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有无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等;

(二)设备零部件、资料清点。主要检查设备设施有无破损,碰伤、变形、裂纹及其它严重缺陷,随机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设备主要部件锈蚀、磨损是否严重等。

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应委派专业施工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填写《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附件1),并对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负责,设备供应商应做好现场配合、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缺陷或安全隐患,安装、调试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认真做好测量、检验等工作,并仔细填写相关记录,应记录完整,无遗漏。

第二十二条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将随机资料、随机工具、随机备件、备品等移交给建设管理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

第六章 使用与操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使用管理

(一)设备使用必须坚持“遵章管理、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记录(附件2);

(二)使用设备应具备适宜的工作条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装卸位置、水电风供应、机棚或停机场地、照明设施等,均应经过周密布置和现场安排,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三)设备不得带病(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和超载(及超速、超压、超温)运行;

(四)使用中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要严格执行日常和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设备操作管理

(一)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将技术文件、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考取相应的操作证或经过专业培训;

(二)大型设备管理坚持定机、定人、定岗,设立人机档案卡和运行记录,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机长负责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操作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考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它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遵守机械设备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保养工作,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包括单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填写设备生产、维修、消耗等原始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包括操作者姓名、运行时间或里程、维修保养等内容),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例行保养、排除故障)。

第七章 检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 检维修原则

按照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预防维修和状态检测相结合、修理与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兼顾设备维修的经济性与合理性,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六条 检维修分类

设备检维修分为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和设备大修三类:

(一)日常维护保养:即例行维护保养,以消除设备故障隐患为手段,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为目的的检修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等,称为“十字作业”。

(二)突发故障修理: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作业,现场维修人员通过故障排查和维修以恢复设备正常作业的检修工作。

(三)设备大修:设备运行到一定时间,设备的部分基础件、机构出现劣化或某些技术参数超标,已不能满足机械技术性能及工作运行要求,在设备性能状态检测的基础上为恢复设备的整体技术性能指标而进行的检修。

第二十七条 维修标准和要求

(一)维修标准:以设备原出厂标准为参考,维修后的设备性能和精度达到设备出场时的各项指标;以执行的行业修理标准为参考,维修后的设备性能和精度满足行业标准要求。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后试验检测。

(二)设备维修应建立维修记录及台账,对重要基础件更换、设备大修等均应有修理方案、更换记录并在设备履历书中进行必要的记载。

第二十八条 维修计划与审批

(一)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由设备管理部门按月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二)设备大修计划(附件4)由各单位责任部门于每年11月1日前完成下年度计划编制,通过公司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审批流程完成上报审批,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大修;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修理。设备大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 检维修实施

(一)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实施,维修后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技术参数需达到维修标准要求;

(二)设备大修由公司负责实施或委托使用单位实施,设备大修需制定维修实施方案;

(三)设备大修的承修商必须是具备资格条件的合格厂商,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工期,承修商的选择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设备大修完成后,应按设备维修的技术标准进行试车,经各方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视为修理验收合格,并形成设备大修档案。

第三十条 大修质量管控

(一)送修单位应选派技术人员对大修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二)送修单位应向承修商提供随机专用工具和设备技术档案,介绍该设备情况,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三)承修商应逐项详细填写拆检修理记录。说明修理部位,更换的主要零部件、零配件等。经送修单位现场确认后,整理归入《设备拆检修理记录表》(附件5);

(四)送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修理过程中的“拆检、回装”见证并予以确认。

第三十一条 大修竣工验收

(一)设备大修完工后,承修商向送修单位提报《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附件6),同时将大修的各种资料准备齐全;

(二)验收工作由公司组织,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八章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是指临边、孔洞、沟槽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的安全网,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的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的防护栏,临水和水上作业的救生设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第三十三条 现场管理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负全面责任,保证现场有关安全设施、用具的费用足额投入,确保防护设施、用具的安全有效。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技术负责,组织项目编制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三)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并进行符合性、安全性检查。

(四)材料员必须采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防护用品和防护材料。

(五)安全员负责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六)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有效。

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执行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四)在使用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

第三十五条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技术人员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防护棚、电气线路与设备防护栏、涉及公共安全的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应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防护,应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

(四)公共场所安全防护,必须保护公共场所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五)爆破作业安全防护、预防坍塌安全防护、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六)预防触电的安全防护执行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维护拆除及记录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主管生产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账,记录防护设施的位置、用途及负责维修、检查人员的姓名,管理台账应及时更新。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备件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范文 篇12

第一条 设备、设施是指超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

一、固定资产(白云店为价值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物资;其他超市为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物资)有:发电机、叉车、货柜货架、计量器具、收银台、收银机、电脑、激光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子存包柜、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电视机、热水器等。

二、低值易耗品有沙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计算器、耐用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床、微波炉、其他用品等。

第二条 设备、设施的购置审批程序:

设备、设施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写购物审批单,报店长审核,按公司审批权限报批后,由公司购置派发超市。超市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库,使用部门领用。

第三条 设备、设施的基础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员建立并健全超市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并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档案包括:装饰装修图集(册),建筑施工样图,设备随机说明书,装箱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2、主办会计(或超市出纳)对建立超市固定资产明细帐。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按实物登记,建立领用、移交明细帐目、明细领用手续。

4、主办会计(或超市出纳)、资产管理员每年年终对照实物财产,逐台进行盘点。

5、对重要固定资产采取专人负责的原则:

(1)各部门的计算机(包括打印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定期做好计算机维护与病毒防范工作。具体由电脑部负责对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及质量进行安全管理。

(2)店办传真机与打印机、复印机由人力助理和资产管理员(或超市出纳)专职负责,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发电机、电子存包柜由防损部专人管理。

(4)收银机由收银部收银员专人管理。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超市资产管理员(或超市出纳)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实物登记,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

2、低值易耗品于每年年终对照实物进行盘点。单价50元以上低值易耗品盘点情况应造表汇总。

第四条 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一、各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和保养。

二、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应作好各项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等记录。

三、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资产管理员核定责任原因后联系修理。凡因使用年久、设备老化、磨损或因不可抗拒因素的损坏及事故,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使用不当、违章 操作、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坏由公司先予修理后,按责任轻重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

四、操作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专业培训,持上岗操作证和特种行业操作执照,严禁无照无证操作。

五、监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日常维护;当班时间必须对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监控所使用的录像带必须整理归类,以备随时调用;报废的录像带必须记录清楚;

第五条 设备设施调配:

公司其他部门或超市需调配白云店设备设施,必须由总经办下发调配通知单经超市店长签字后,资产管理员办理调配移交手续,调整台帐,同时通知主办会计进行费用转移。

第六条 设备、设施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使用已达到折旧年限,并提完折旧,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无配件补充。

2、型号淘汰,无零配件供应或替代,以及国家规定强制报废。

3、基础件损坏,经修理无法达到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4、能耗指标严重超过国家标准,能耗高并无法进行技术改造。

5、一次性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

二、申请报废程序:

由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超市店长审核后报公司总经办。

三、所有批准报废的设备、设施,超市不得自行处理,一律由总经办负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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