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规划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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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规划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学前教育规划方案(精选3篇)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及x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通知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园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采用多主体参与,多平台展示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二、宣传活动主题:

宣传月主题——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三、宣传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宣传内容:

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居家不能入园的特殊情况,号召家长和教师抓住教育契机,带给幼儿不一样的体验

宣传重点:

1、通过线上线下向广大家长和幼儿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发布高质量的游戏活动,增强亲子之间的感情,让幼儿懂得相聚时光的珍贵,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3、利用微信、QQ、微博等多种新媒体,广泛宣传幼儿园科学防控疫情、教师积极筹备开园的情况和效果,为科学防控疫情及开园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宣传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1、通过线上向广大家长和幼儿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在班级群推送“病毒来了我不怕”“如何正确洗手”“打喷嚏时要捂嘴”等系列卫生常识;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宣传月期间,每天在班级微信群发布一至两个居家游戏,游戏内容有趣健康,适合本年段,重点参选辽宁省教育资源库——亲子主题系列活动内容,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

3、疫情期间倡导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动收拾玩具和学具,不依赖爸爸妈妈,并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分担简单的家务。并在班级群中分享幼儿自我管理的小视频或照片,激发幼儿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4、向家长积极宣传园内筹备开园的各项事宜,包括环境准备,防疫物资准备,教育教学准备等等,让家长和幼儿知道幼儿园正积极准备迎接他们的到来。

5、组织科学保教相关活动。疫情期间特殊的庆祝方式,“六一”开展云端庆典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家长和幼儿积极参与,可以亲子组合也可以幼儿单独亮相,为幼儿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三)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按时将活动情况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整理,做好宣传月的活动总结。(xx月xx日)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多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家长及幼儿园的积极性,鼓励其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动家长和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

3、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疫情发生以来,各个班级教师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宣传和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的亲子游戏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征集的方式总结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4、做到宣传和指导相结合。指导家长保证幼儿自主游戏的时间,不能随意打断幼儿的游戏。更不能让网络游戏和电子游戏代替了自主游戏。指导好幼儿的一日生活。

学前教育规划方案 篇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理论基础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潜力、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学前教育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幼儿园教师、幼教机构专业从业人员、学前教育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培养要求

具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教师观,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具备理解学前儿童、引导学前儿童成长和自我专业发展的知识与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学前教育的经历和体验。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备良好的学前教育专业信念与职业伦理;

(3)系统掌握学前儿童发展和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

(4)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动态;

(5)掌握观察、分析与反思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过程的基本能力;

(6)掌握设计、实施与评价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方案的能力;

(7)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活动组织与班级管理的能力;

(8)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基本手段的运用,具有文献检索、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9)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运用能力;

(10)具有知识自主更新、自我成长与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

(11)具有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健全的人格和心理素质。

双语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较强的英语表达和沟通能力;

(2)系统的学前儿童英语发展特点与教育规律的知识;

(3)用英语设计、组织和实施学前儿童英语教育活动的能力;

(4)较强的教育专业英文阅读能力。

艺术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良好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与创造能力;

(2)系统的学前儿童艺术表现特点与教育规律的知识;

(3)艺术领域的教育教学组织与实施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前儿童艺术活动的能力;

0—3岁儿童教养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扎实的0—3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知识,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组织和指导亲子教育活动的能力;

(3)指导家长进行亲子教育的能力;

(4)指导社区开展亲子教育活动的能力。

融合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系统的学前特殊需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知识;

(2)观察和鉴别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能力;

(3)IEP的制定与实施能力,学前融合教育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实施能力,协助特教老师实施个训的能力;

(4)支持学前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及与之沟通的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游戏、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数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美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音乐教育与活动指导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与学时

约2400学时,152·5学分(含第二课堂3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修满60学分。

2.学科专业课程模块修满89·5学分。其中,学科平台课程必须修满9分,专业基础课程必须修满32·5学分,专业方向性课程必须修满21学分,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必须修满27学分。

3.第二课堂模块修满3学分。

学前教育规划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__〕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__〕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湘财教〔20__〕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__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

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

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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