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活动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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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活动方案 篇1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用品消费环境,围绕“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走进校园”系列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活动方案(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深化学校食堂、商超的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商超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商超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市教育部门督促各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统一思想,从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

方式:本次系列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大中小学校园要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每个班级均要在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支持下,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班会的主题为:“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同时,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多渠道向广大学生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如:在本校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或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发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口号等,达到广为传播的目的。

(二)了解学校现阶段食品安全状况

由卫生和工商部门负责全面推进校园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净化学校周边的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方式:通过问卷调查结合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校园饮食的设施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状况、人员素质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科学的基础资料。

(三)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重点落实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中国食品质量报社承办的主题为“安全饮食健康生活”的“首届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食堂”的方式,深入学校开展,丰富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的基层普及。

(四)聘请一批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为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启动“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项目。“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为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商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聘请。教育部门要聘请一批有责任心、热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三、活动时间

20__年_月至_月

四、有关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卫生和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食堂、商超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校园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同时做好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为了解各校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的知晓率,在部分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问卷调查”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四是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探索建立增强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监督意识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学校食品安全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旺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旺食安委〔20__〕03号)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

三、宣传时间

20__年4月16日―22日

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组长:杨玉德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副组长:张正发负责具体组织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成员:卢泽民负责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

吴尧达陈永生具体负责督促各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

张松具体负责组织少先队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王松柏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饭菜留样及试尝工作

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时间活动名称

及形式负责科室参加人负责人4月19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专题讲座校长室

总务处全校师生张正发

卢泽民4月16日—22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黑板报教导处二至六年级吴尧达

陈永生4月16日—22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健康课教导处全校吴尧达

陈永生4月20日食堂检查总务处抽调师生卢泽民4月22日食品安全知识测试学校安办全校师生卢泽民

学校食品安全活动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按编号在网上查询),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伯高

副组长:

滕 艳 方晓春 陈国忠 陆仁杰

成员:

王槐堤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陈义荣

成员:王新民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方晓春

成员:陈中琳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顾其斌

成员:顾桂海 潘瑞平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 纲

成员:顾国玉 黄振宇 史存进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滕 艳

成员:唐 达 王槐堤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一)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三)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_431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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