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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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 ㎡(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 ㎡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xx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xx㎡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学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冰 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立程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勇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畅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 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 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 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 万秀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社区、园区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城区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8.宣传督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局配合,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检查和督促,每季巡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确保立体绿化建设成果。

六、实施步骤

(一)在城区主干道两侧和骑楼城核心区优先推广实施立体绿化,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城区次干道立体绿化待主干道立体绿化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实施。

七、鼓励性政策

(一)立体绿化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

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

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已建项目。

凡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各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城区政府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

(3)阳台绿化: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100元/平方米。

(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1.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2.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3.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建设的以及虽属市财政投资建设但交由各城区、街道、社会单位管理、使用的立体绿化,其养护资金分别由建设、管理或使用的城区政府及社会单位自行落实。

(三)其他鼓励措施。

1.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 “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

2.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花园式屋顶绿化按照30%、草坪式屋顶绿化按照20%计算绿化面积,垂直绿化按10%计算绿地面积。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4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课题名称:名师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现实背景及意义

培育一所好学校,必须培育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如果把一所好学校比作一座漂亮的大厦,那么,优秀教师就是支撑起这座大厦的栋梁。名教师是优秀教师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重要宝贵的教育教学资源之一。单单一个名教师,也许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但是,对于一所好学校来说,名教师就是教职工队伍的引领者。所以,在新课程改革高潮渐起的今天,各个学校都重视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对优秀教师的渴求。如何培育出更多的名教师和优秀教师,并最大程度的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模范引领带动作用,是摆在每一位教育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本课题研究的根本意义所在。

三、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1、国内外研究同一研究领域的概况

关于名教师,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对名教师的内涵、名教师教师的思想品德、现代教育观念、法律意识、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良好心态、外在形象、教学艺术、教育科研、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不少学者进行了专门的探索与研究,并出版了《优秀教师全书》、《新课程优秀教师管理实用手册》等专著。美国学者还专门研究了“美国成功教师的五个标准”、“成功教师的15条特征”、“成功教师八要素”等,对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走向成功发挥了重大作用。

关于学校优秀教师与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关系研究,国内外也有所关注,但并不是很多。如有的学者从教师专业发展与人力资源的关系出发,强调从以往关注教师的自治和个人发展,转而强调名教师与教师队伍整体专业发展的同伴互助、引领示范和合作文化,即首先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以使双向学习,在此基础上加强教师之间以及在课程实施等教学活动上的专业对话、沟通、协调和合作,共同分享经验,通过互动彼此支持,以减少教师由于孤立而导致的自发行为,从教师作为研究者走向同伴互动。

2、本课题研究的价值

(1)有利于建设研究型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自强不息,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美好的教育人生。

(3)有利于加强学校教师伍建设,推动学校管理改革,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

四、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课题研究的内容

本学期,我校课题研究的内容是“名师与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以名师的成长环境、培养途径、作用与效益、与教师队伍成长之间联系等方面为主要研究对象,贴近名教师的工作实践和成长心路历程,探索名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的主力军与引领者作用,并且结合这个课题,研究发挥名教师作用的途径与策略。

(二)预期目标

认真制定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逐步探索出一条有利于名教师的成长、充分发挥名教师的模范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教职工队伍管理评价体系,为优秀教师的成长创造优越的环境条件。在逐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阶段形成研究成果,最后形成《名师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研究》论文获报告。

五、《名师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研究》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

课题总召集人:李国伟,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行政指导统筹、全程跟踪课题研究。

课题组长:杨建涛。具体主持课题研究,总体构思、设计研究方案,确定研究步骤、研究方法,协调组织不同阶段研究工作,汇集研究经验,并最终形成研究成果。

副组长:虎二伟。负责本课题与学校整体教科研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和评价工作。

副组长:刘二定。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处理研究材料,进行研究指导。

课题组成员:刘法宪、杨春霞、魏丽霞、杨炎秋、张喜风、李世红。负责子课题研究管理、实践研究、资料搜集等。

六、课题研究的步骤和方法

本课题研究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5月。

1、20xx年5月——20xx年8月开题阶段:申报课题,由上报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学校教科室,由学校教科室牵头,课题负责人确定实验小组人员,明确人员责任分工。研讨课题实验方案,做好前期研究准备工作。

2、20xx年9月——20xx年12月为第二期研究阶段:在此实验研究阶段,主要研究名教师的培养途径成长环境与教师队伍建设之间的联系。

3、20xx年1月——20xx年5月为课题第三实验阶段:在此阶段,主要是研究和总结名教师在教师队伍成长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学校在名教师的管理使用方面的创新成果,汇集资料,优秀课例成果汇报。总结研究成果,汇编资料,完善研究报告。

本课题研究的方法有:

1、调查法。在研究前、中、后期采用问卷、谈话、观察等方法进行调查,为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2、文献研究法。针对调查中了解到的名教师的学习、生活、工作现状,广泛收集和查阅有关资料,收集国内已有的影响名教师成长的各种因素的研究的成功经验,对其进行分析归类,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3、个案研究法。选取不同层次的优秀教师工作实践成长经历作个案研究。

4、经验总结法。广泛收集和总结各学科各年级优秀教师影响个人成长的各种因素并进行归纳整理。

5、行动研究法。边实践边研究,循序渐进,不断反思,不断修正,探索最佳名教师培养策略

七、《名师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研究》课题研究保障措施

1、建立课题网络,成立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制度。

2、由课题组组长负责开展活动,组员之间结成研究伙伴,定期汇报、交流。每月月底举行课题组长例会,经常对课题进行阶段性分析,并指导下阶段工作。

3、对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阶段性工作汇报和总结,校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

4、筹集经费,保证本课题各项研究工作正常开展。

5、与上级教科室领导多联系,及时汇报课题研究进展,确保课题扎实地有成效地开展。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8

前言:

鸿腾创卫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有关创卫的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工地环境,努力提高民工的文明素质,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创卫工作成果,促进工地的文明建设。经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年度创卫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成立爱卫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潘洪益同志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刘勇同志任副组长,刘志军、胡宗菊、李振泉、刘凯、王春莲、刘阳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各项目部创建专干及组长组成,配备健教专干、除四害专干、门前五包员各一名,各工地卫生清扫保洁员不少于2名。把创卫工作纳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创卫提供可靠保障。

二、环境卫生与美化工作

(一)环境卫生工作

1、工地办公室内外:划分责任区,卫生责任到人,坚持上班后、下班前搞好卫生保洁工作。

2、创卫小组:工地实行包组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到组织检查。要求项目部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垃圾实行袋装、密封化,及时清运到垃圾站,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排队,并张榜公布,年终严格奖惩兑现。

(二)绿化、美化工作

1、项目部小组:广泛宣传保护工地花草的重大意义,积极参加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健康教育知识学习。紧密结合创建学习型社区,积极组织民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学习,不断开拓社区广大居民的文明卫生视野。

2、加强公共卫生道德教育。定期开展居民健康卫生知识测试,力争知晓率达90%以上,民工卫生行为规范形成率达80%以上,教育民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预防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的能力。

3、加强控制吸烟工作。工地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等张贴禁烟标志,积极开展创无烟单位活动,禁止张贴烟草广告。

4、加强工地的健教工作。充分利用下雨天等工地停工时进行卫生日检查、巡查机会,检查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除四害”防病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除四害”的组织网络,抓好工地“除四害”专干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创卫办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

五、五包工作

不乱丢乱扔,不乱泼乱倒,不乱贴乱挂,不人为损坏,不乱停乱靠,不乱摆乱放,不欺诈哄骗。

天台鸿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9

科研兴校是学校发展的必然,开展务实、有效的教育科研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搞好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走科研兴校之路,进一步巩固珠心算、幼儿快速识字实验课题成果,通过深入分析、调研、考察、论证,现结合原拟定的《盘县徐霞客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盘县徐霞客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徐霞客小学教育质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拟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育科研组织及职责

成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日常管理、调控,经费落实,措施保障,科研督导。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

成员:张桂莲唐映琼桑秀元林安

(二)科研课题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

组长:谭波

副组长:张桂莲肖雯霞

成员: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三)科研课题考核小组:负责各科研课题的日常检查、阶段性考核、评估。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张桂莲

成员:唐映琼林安肖雯霞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二、目的任务

巩固已有的教育科研成果,开辟新的科研领域,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科研兴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对象要求

40以下的教师人人参与教育科研,其余教师可取其自愿参加。每人结合自己的学科和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确定一个科研课题开展教育科研,或从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提供的备选课题中选取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学校已经指定课题的教师不再选取其他课题)。

四、科研课题:

1、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研究(市级课题,具体要求详见《盘县徐霞客小学语文创新教育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已经安排参加实验的班级的语文教师该课题为必选内容);

2、“三算”结合教改实验(幼儿班珠心算教师必选课题);

3、幼儿快速识字实验(幼儿班识字教师必选课题);

4、美术作文(一至三年级未要求参加其他课题的语文教师必选课题);

5、××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6、XX年级XX科合作、探究教学模式研究;

7、教师结合实际自主确定的其他科研课题。

五、课题申请、立项

(一)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每年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拟定《课题指南》。教师依据《课题指南》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完成课题设计,报学校科研课题审核小组。

(二)每项课题确定负责人1名,每一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主持一项研究课题,但每人原则上允许参加两个课题(一项主持,一项参加)。

(三)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对上报的研究课题进行审核和立题论证。经确认和批准后确认为校级课题。

(四)学校每年在已经立项的课题中遴选优秀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六、课题实施与管理

(一)凡经学校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和《课题设计》认真开展研究。

(二)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及时跟踪课题研究情况,具体业务由教导处负责。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积极接受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三)经批准后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修改研究内容、进度、技术指标和变更研究人员、必须提出报告,没有书面报告或已报告而未经批准的各课题组不得随意自行修改或变更研究计划。

(四)为提高科研能力,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或选派实验教师参加专题学习。

(五)各项科研课题教师加强原始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课题考核小组对日常检查情况作深入分析,及时反馈,然后拟定阶段性指导意见。

(六)学校定期组织研究成果评比活动,积极向上级教育部门、教育刊物推荐优秀成果。

(七)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与自己的科研课题有关的研讨课并交相关资料(小组上有活动记录,上课教师有授课记录,听课教师有听课记录)

(八)每个科研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若因研究的实际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需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

七、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一)经学校批准的科研课题,经检查考核完成科研任务,达到科研要求每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发给50元教育科研经费。

(二)在实验研究中开发出相关校本教材,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且经试用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给以一定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可行性,并能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被申报为上一级课题的给以一定奖励。

(四)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论文在省、市、县级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分别奖励60元、40元、20元(多人合著的只按一人计算)。

(五)完成阶段科研计划并已经结题的课题,科研成果显著,有结题报告,经考核小组考核、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在与科研课题相关的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奖的学校亦给以相应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第四条。

(七)未完成科研任务的期末不再发给教育科研经费。

(八)以上各类教育科研补助、奖励由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分类拟定考核、评估指标,负责具体评定。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补充,以补充规定为准。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潍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人员

建立重点人员筛选“一人一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人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人员做检测;市外学生重点排查。

16、设置洗手设置和充足的物资

洗手间要卫生到位,配备肥皂、洗手液和擦手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演示,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大门口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米,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一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要求、操作要领,工作人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生测温登记。

20、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一律: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2、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入校园的,应严格履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手续;4、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人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无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电线无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喝大桶水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

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2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村街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村街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村街、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村额吉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村街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按照长春及九台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要以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创新基层组织活动方式,更好地发挥全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推进民生工作。

二、总体目标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做好服务民生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保障民生工作开展。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扎实推进民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基本任务

1、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要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民生工作的具体工作,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镇党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李成友同志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赵振江、副镇长王影两名领导具体负责,成员由组织、宣传、团委、妇联、及相关的各站办所、各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实行党委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承包责任制。我镇党委要认真覆行服务民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职能。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民生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

2、完善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服务代理(办)制、情况报告制、信息沟通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要突出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3、总体动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作用,注重整合服务民生的党内资源、社会资源、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和其他物质资源,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服务民生工作开展。

四、主要工作

1、组织制定服务民生工作计划。首先搞好民生状况和工作情况调查,从实际出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民生工作。各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本村服务民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机关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服务民生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特别要在春节期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安排部署,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开局。

2、做好服务民生宣传及信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民生工作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常了解掌握群众关于民生的意见和要求,畅通基层群众表达意愿渠道,沟通反馈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民生工作有效落实。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眼便民、利民、安民、乐民,协调、支持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医疗、托幼、养老、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网点、服务设施。组织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群众解决申请创业扶助资金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帮助解决家庭邻里纠纷、环境卫生、就医用药、青少年教育培养和水电暖故障排除等问题。

4、组织搞好群众需要的各种培训。根据农民增收致富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平台作用,组织做好各种培训工作。根据群众需要搞好各种专业技能、科技知识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工作,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民就业创收。建立劳务输出服务平台。

5、组织做好群众需求的咨询服务工作。镇党委建立热线服务电话,,由党办秘书孙秉杰同志具体负责。各站所、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咨询服务平台,通过咨询服务活动日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民生工作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提供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税务、工商等方面的信息及办事流程咨询服务,提供农民工工资、拆迁补偿、工伤仲裁等维权咨询服务。

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组织搞好基层文化陈地和文体设施建设,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农家书屋、农民夜校等陈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体活动进村屯,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具体安排

1、搞好工作动员。镇党委按照市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会后各村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及党员支部大会搞好工作安排布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站长由党组织书记兼任,抓紧落实办公场地,健全配套设施,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土们岭村、半拉山村、南苇村示范点建设。此项工作在1月22日前完成并上报镇党委。

2、组织挂牌。镇党委将在1月23日前为各村党支部服务民生工作站挂牌,实行公开服务。

3、全面推开。镇党委要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同时,同步启动和推进面上的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全覆盖。

4、集中开展春节期间服务民生工作。镇党委将按照制定的《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好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动计划,于1月22日前上报镇党委。

5、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从2月中旬到3月中旬,镇党委要认真总结示范点工作经验,并于3月20日前开好现场经验交流会、观摩会,推广经验,推进工作落实。

6、组织开展“回头看”。3月下旬到4月初,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做到“五看”:一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二看软件、硬件建设是否完善,经费保障是否有力,能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看“两节”期间集中开展的服务民生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可;四是看活动是否经常开展,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五看制度机制是否健全,能否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7、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总结完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做到五有:有组织网络、有活动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服务内容、有工作制度。把民生工作纳入全镇农村目标考核内容,保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坚持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民生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开展服务民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顺畅的服务民生工作机制。

3、搞好督导,抓好落实。镇党委依据各单位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分析和通报有关情况。每年将对各单位服务民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工作联系点,搞好调研工作,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发挥作用。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

2022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__〕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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