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房评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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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XX〕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XX〕1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存量房评税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存量房评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房地产税收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应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采用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标准要一致,评估结果要客观公正。

(三)效率原则。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要实现简便快捷办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的科学体系,促进存量房交易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应收尽收。

(二)规范统一存量房交易价格的评估标准,提高政府机关部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减少纳税争议,化解执法风险。

(三)为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做好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储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尽职尽责。

四、工作范围

县存量房评税的范围为县境内所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按照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实情,又要体现适中确定计税价格,稳步推进工作的原则,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对存量房评税工作的安排,要分步骤、分类型、分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经研究,第一阶段工作确定为县境内所有住宅类房产,其中:第一期为县境内所有由房开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类住宅;第二期为除由房开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类住宅外的其他各类住宅。第二阶段工作为其他类型的房产根据进度和时间要求逐步确定不同类型的房产逐步推开。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1、成立县存量房评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实施小组(4月底完成)。

2、由县地方税务局根据工作职责,成立工作实施临时机构。

3、设立评估专家团队,其成员由财政、地税、房管、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人员,评估机构专家、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

4、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5月底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要具有国家规定的三级资质以上的评估公司,原则上要有两个以上的评估公司参投,达不到数量要求的,实行议标的方式。总的要求:一是有利于加快评估进度,二是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5、数据采集与实测应用(12月底前)

(1)采集、建立我县房地产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中标的评估公司按照县地税局的数据采集步骤和需求,结合省地税局《存量房基础数据信息采集标准》,采集并提供基础数据及日常更新数据。(责任单位:中标单位,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类9月30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类2012年3月31日前。)

(2)确定县存量房评税的具体实施。实施对住宅类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根据评估公司采集和评估的数据,按照适中确定计税价格、稳步推进、有利于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土地使用年限、确保税收稳步增长等因素,确定《税友龙版》“房产评税”模块中的基准价格、评估模型、朝向系数、楼层系数等相关参数进行配置调整。(责任单位:县地税局税政科、税政二科、信息中心、直属分局。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类10月31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类2012年4月30日前)

(3)数据测试和应用。按照《税友龙版》实测和推广应用进程,分批进行《房产评税》模块的实测和应用,实地模拟测试房地产评估的实用性,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存量房评税在《税友龙版》软件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地税局信息中心,税政科、税政二科、直属分局。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类12月31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类2012年6月30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而且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影响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县地税局、县规划建设局、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密切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又要从大局出发,为评估工作做好服务。在人员协调,工作安排上,确实保证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三)保障评估工作所需经费。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设备和人力,需要中介机构的参与操作,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县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评估工作经费需求,并及时安排拨付所需经费,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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