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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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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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水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局:

现将《天水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建设,事关民生和稳定,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任务。

天水市教育局 天水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天水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xx年全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xx年全市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要以“科教兴市”战略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人事部门配合。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全市面试工作的宏观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局负责本县区的面试实施工作。

三、面试项目次序:先进行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项目的面试。接着进行招聘特岗教师的面试。

四、面试对象和范围

1、已参加甘肃省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甘肃省xx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且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2、以各县区招聘指标和计划为基数,分本、专科,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县区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和教育局备案。面试人员占实际录用人数的120%。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不纳入面试。

3、已被其他招聘(公务员、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招聘等)录取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面试和录用范围。

4、对兼报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招聘特岗教师两个项目的人员,参加了前项面试能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参加了前项面试,不能被录取的人员,依据其笔试成绩要求,纳入后项面试数额之内,但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录取时面试成绩有效。

5、对非生源地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不得歧视,必须按政策与生源地考生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完全能够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面试。

五、面试内容与方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由考官根据面试试题,直接向应试者提问,应试者现场作答。提问不得少于三个问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试者的作答现场打分。

六、 面试试题的命制

各县区挑选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教师,分本、专科按面试内容要求,命制若干套面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面试每半天为一时段,每一时段使用同一套公共试题,每套试题的难度应基本相当。

七、考官的组成

各县区根据需要挑选若干名优秀教师为面试考官,每7-9人为一组,设主考官一名,每组承担相应的面试任务。

八、 面试工作程序

1、资格复审。对确定的面试对象按报考条件和面试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资格、范围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2、发放面试准考证。对审查合格的面试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点,考场、面试类别、面试时间、身份证号、相片。

3、安排面试日程。各县区按面试考生数量合理安排面试日程。每个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4、设置考场。各县区根据面试需要安排考点和考场,考场分本科、专科设置。考点和考场要全封闭。考点张贴考生须知、考场平面图、曝光台及举报电话。考点设置侯考点、考生封闭室。考场内设考官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

5、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各考点要设置引导员,按顺序组织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要查验考生三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6、面试过程。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官按面试试题,依次提问,考生作答。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记分时取掉一个最高分,取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考生当场签并按手印。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入封闭室。同一时段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去。同一时段记分表上应有考官、记分员、监督员签。每一时段结束后,面试成绩表应交考务办封存保管,全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九、纪律要求

1、参与面试的主考官、考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考官在面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要尊重应试者,不得向应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2、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3、应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如违犯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5、所有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上成立面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县区面试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小组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领导组成。重点检查各县区面试组织机构、考官资格、面试程序、试题保密、考点考场安全等情况。各县区要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县区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成员建议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面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严密进行。

2、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县区面试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备案。各部门要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3、经费保障。本次面试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4、时间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及时安排各自面试时间,全市面试工作务必于10月20日前结束。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市级举报电话:市教育局 8213896 市人事局 8215762

附件:

1、面试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

2、天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

3、天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抽签汇总表

4、天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评分表

5、天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汇总表

6、天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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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7月28日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不得请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8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补报,免收报名费。

2. 报名者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县教育局、监察局和人社局组织人员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4.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2:1时,县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并调剂到其他学科,调剂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第二天公布。

(二)笔试(200分)

1.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8月2日上午 8:30—11:00 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

8月2日下午 15:00—17:00 所报专业文化考试。

2.笔试分值:教育教学能力100分,专业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以省招聘考试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为主,增加写说课稿;专业文化考试以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为主。

4.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试讲,试讲办法另行制定。

5.8月4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8月5日上午11时。8月5日下午公布查分结果,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8日在宁师附小组织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具体面试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四)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初录用名单。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线=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硕士研究生根据试讲成绩择优录用。

2.在录用过程中,排名最后的初录用人员成绩有多名相同时,则按以下次序优先录用:①第一学历高;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高;③毕业时间长。

3.8月9日下午公布拟录用名单,并公示7天,并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

4.公示期间无异议,录用人员于8月16日至8月17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如有名额空缺,空缺名额则由县教育局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顺延录用,直到录满为止。

5.录用人员分配办法:

招聘到中学任教的除紧缺专业外,一律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招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聘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xx 县委督查室主任

xx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 县教育局局长

xx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xx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xx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x 县编委办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 县财政局副局长

xx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落实,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组成。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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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高级技校xx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方案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一九七七年,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国家级重点技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由娄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管的正处级国有公办学校。为了适应学校的持续快速发展,该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为了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建祥副组长:袁若宁黄迪军曾晴川申战锋熊松柏市纪委1人成员:张太平王玉屏谭一凡匡尧初胡护军李全跃刘博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太平(兼)副主任:毛伟红成员:戴宏胜王春光赵蓉二、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下表):招聘岗位计划数学历要求年龄要求性别要求专业要求其它要求机械制造专业教师2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机械制造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2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电气自动化物流专业教师2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物流焊接与钣金技术专业教师1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焊接与钣金技术机械制造专业实习教师2人专科及以上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机械制造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且有三年及以上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教师1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酒店与旅游管理【注】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为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3、品行良好。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报考条件。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四、实施步骤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实习教师的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娄底“一报一台三网”(湖南公务员网,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党建网、娄底人事信息网、娄底政府网)上公布,公布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止(不得少于15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拟聘人员公示均统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布。(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1、报名时间:xx年11月27日— 30日4天(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2、报名地点: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3、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两张1寸同底彩照、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数码照像。资格审查先由技工学校初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终审。(三)笔试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二科,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中专业知识占60%,公共知识占40%。折算后的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公共知识考试范围和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另行确定。2、笔试时间:xx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知识,14:30—16:30考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四)面试(含实习教师的操作考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其中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用。面试评委为7人,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参加评委人数为2人。1、面试形式:试讲(含实习教师的操作考试)。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五)成绩的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应聘实习教师的考生,面试成绩则按试讲占40%、操作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六)体检参加体检的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xx〕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主要考察被考核者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每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八)公示及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工学校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分别经市高级技工学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同意后,将最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五、审批与聘用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报市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市高级技工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六、未明确的事宜按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娄人发〔xx〕55号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与暂行规定》执行。网站报名地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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