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练兵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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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岗位练兵实施方案工商系统基层执法岗位练兵实施方案

按照省院《~年实施《XX年——~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工作计划要点》的要求和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快人才培养工作,提~警业务素质,改善文化结构层次,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善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根据省院机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大精神,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主线,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岗位培训、业务竞赛、全员学习等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互相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增强干警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发展力,促进干警人人成才、全面成才,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牢固树立执法新理念,深入研究解决新问题。

1、坚持理论学习为主题。理论学习的重点是学习法学新理论、新知识,学习法学前沿科研成果,使广大干警不断接受最新法学理论的熏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理性思维能力,提升理论素养,促进知识更新,建立符合现代法制精神的司法理念和思维方式,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持。

2、以使用为岗位练兵的重点。突出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建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的良性机制,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工作中去。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使每位干警能够熟练掌握干好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

3、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岗位练兵的关键。努力培养干警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全院形成研究、解决问题的良好风气。通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疑点、难点问题,推动岗位练兵深入发展,并把研究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作为检验岗位练兵成果的标志。

三、岗位练兵的形式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坚持形式多样,力求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检察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学习新知识、新经验。一方面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就前沿理论进行专题讲座;另一方面请各业务处室的业务骨干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件及相关问题进行专门分析、讲解;三是由“封闭式培训”向“外出学习取经”转变,主动到业务工作开展好的先进模范单位参观学习。

2、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互帮互学,以帮促学。在岗位练兵活动中,积极为广大干警提供相互交流、互帮互学的机会,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干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3、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组织业务竞赛,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岗位练兵,通过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水平。下半年市院统一举办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民行检察、书记员实务业务竞赛,市院对口业务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确定比赛内容和范围,组织选拔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各县市区院和市院业务处都要派出选手参加比赛,选拔出优胜者组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

4、利用局域网等现代学习手段,开展网上学习。利用局域网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对干警进行系统的法律业务培训。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利用市院专门购买的司考辅导光盘,在局域网上随时点播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并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5、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鼓励干警自学。结合工作的实际,积极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强化干警终身学习、接受教育的紧迫意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实现由补课式、应急式培训向系统化、正规化培训的转变,由知识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转变,由普及型教育向高层次人才培训转变。通过学法律、学文件、听讲座、讲体会、研讨案例、交流经验等形式,加强岗位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

四、岗位练兵的几点要求

1、深入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搞好动员发动,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岗位练兵是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举措,是提~警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检察干警都是岗位练兵活动的参加者。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干警个人学习和机关团体学习的紧密结合,以干警个人学习推动机关团体学习,以机关团体学习带动干警个人学习,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2、努力提高业务培训的实效。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检验岗位练兵活动成败的标准,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需设定岗位练兵内容;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灵活多样地采取练兵形式;按照全年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练兵计划;结合干警现有素质,实事求是地确定岗位练兵目标;及时发现总结、创新岗位练兵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强化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3、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鼓励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制定各项奖励措施,对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成绩优异的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岗位练兵活动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处室一把手是岗位练兵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各处室要按照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范围和特点,抓紧制定具体岗位练兵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落实,真正将岗位练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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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员开展基层执法岗位练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个统一”为指导原则,着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和促进辽源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二、参练范围

市局、各县工商局、市区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执法人员。

三、练兵内容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及各执法岗位职责分工,今年岗位练兵活动确定10个练兵岗位(不含外资企业登记岗位),具体内容如下:

1.公平交易(含经济违法稽查部门)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市场规范管理

必学:《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4.企业登记注册(含注册分局、开发区分局)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5.广告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6.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7.经济合同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商标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9.法制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29号令)

选学:《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10.基层工商分局(所)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四、时间安排

(一)练兵阶段(4月—8月1日)

各单位要本着全员练兵的原则,提高每名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制定本局练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在“练”上下功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在这个阶段,县(区)局要组织好本局岗位练兵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岗位人员在学习法律法规原文基础上,通过集中辅导、定期培训、专题研讨、对口互动、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市局各相关科室在这个阶段,要对口负责本岗位系列的基层岗位练兵活动。负责与省局对口处室的衔接、辅导县区局的对口练兵活动,咨询、解答本岗位系列的课题。在6月末前按省局要求,对口下发岗位练兵复习题库。

各单位在实施练兵活动中,要有培训、有辅导、有考试。其中:集中考试不得少于次。市局将在此阶段,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

(二)练兵考评阶段(8月1日---9月10日)

1.考核时间:市局将于8月上旬、8月下旬、9月上旬,组织三次全市工商系统岗位练兵考试。

2.考核方式:市局考核采取百分制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题从复习题库中随机抽定。

3.成绩排名方式:在市局统一组织的三次考试中,分别按照各单位、各岗位系列、个人的成绩,排定名次。各单位抽取确定人员后,不得替换,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不参加考试。严明考试纪律,对缺考、打小抄、传递答案等考试作弊的,以“零”分值记入单位、岗位的平均成绩中。每缺一人次及每发现一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同时还要扣所在单位的总成绩。

4.人员确定方式:市局在岗位练兵考核测试中,第一次考试在各单位全体执法人员中统一考试;第二次、第三次考试由市局确定各单位、各岗位人数,具体人员由各单位确定。参加省局岗位练兵考试人员由省局确定。

现在,省局考试随机抽取的参考人员设定为:市局的公平交易、消保、市场、企业、广告、个体、合同、商标、法制岗位各1人(无外资岗位不抽取);县局、市区分局的公平交易、消保、市场、企业、广告、个体、外资、合同、商标、法制岗位各2人(无外资岗位不抽取);工商分局(所)15人。

各局请于8月1日前,填报《执法岗位练兵人员申报表》,将执法岗位人员、固定序号后,上报市局法规科。各单位、各岗位不得出现空岗空员现象。

市局直属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市场分局在岗位练兵中,个体岗位、消保岗位、公平交易岗位、市场岗位每岗位不得少于2人,其他执法人员根据实际工作确定练兵岗位。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基层执法岗位练兵领导小组。组长:韩伟,副组长:郝连生、刘俭宝、张忠凯、刘永胜。成员:法规科、人教科、公平交易科、企业科、个体科、市场科、商标广告科、消保科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市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县局、市区分局对口岗位练兵的组织和指导;法规科负责法制岗位和基层工商分局(所)的组织指导。

各县局、市区分局要成立岗位练兵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分局(所)岗位练兵的组织领导。各局班子成员按业务分工,负责分管岗位的练兵工作领导,层层明确职责,以责任制的方式落实责任。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践证明,开展岗位练兵是新形势下内强素质,建设一支懂法律、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工商队伍的有效途径。各局要充分认识岗位练兵的重要意义,要把岗位练兵与“五五”普法工作、争当岗位标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员素质,增强执法能力;要坚持党组领导,分管局长负责,法制机构牵头,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的工作机制。考试成绩好坏,各局“一把手”要负全部责任,分管法制副局长负组织协调责任,其他业务副局长负本业务岗位的落实责任。要杜绝形式主义,坚持注重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推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以执法人员个体素质的提高,来促进全市工商系统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增强;以综合素质的提高,来实现机关整体效能的提高。

2.做好动员和落实工作。今年,岗位练兵工作不论在学习的深度、考核的难度上,还是达到的目标上都要更高、更严格,所以难度会更大。各局要层层做好发动工作,让每名执法人员都明确本岗位的练兵学习内容。既要在学习法条原文上下功夫,又要在掌握应知应会基础理论和突出实际运用法律法规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分步推进。要明确责任,确保真抓实练,务求练出实效。

3.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对岗位练兵工作考核。各局要吸取以往在岗位练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岗位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市局将对全市工商系统岗位练兵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单位在省、市测试中,单位综合名次、岗位平均成绩、个人成绩优秀的予以加分并对单位进行奖励;对低于平均成绩的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各岗位科室负责人、个人均不得评为岗位标兵和先进。考核成绩纳入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做为评选先进、评选标兵的一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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