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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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春意共舞,和春风同行。明媚的春天是幼儿园亲近大自然的最佳时节,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4篇

一、幼儿春游的时间:xx年4月16日上午8:30-----下午15:30返回幼儿园。

地点:人民公园

人数:160人(小、中、大班)

二、 春游组织单位;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

三、春游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柏长红

领导小组成员:

四、人员安排:

总指挥:

分管负责人员:负责大班年级

负责中班年级

负责小班年级

各班教师及临时安排的教师准时到岗到位。

五、安全第一原则。春游前对幼儿进行春游专项安全教育,园外活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园内外环保教育等。

为应对春游期间的突发事故,除成立了春游安全领导小组外。还设立了医疗保障组、紧急处理组、春游全面协调人等各职能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出行时园长带队。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及分管人员报告。由总指挥根据情况作出决定,严重时立即送往医院,并立即通知家长。

(二)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幼儿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三)一般性事故,分管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总指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

1、随车有领导、园保健老师一名、各班三名教师及临时安排的在班教师。

2、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

3、各班教师要清点三次幼儿人数(在出发前清点一次幼儿人数、到达目的地清点人数、在整队返回时再次清点人数)在出发前制定幼儿春游花名册,在家长接幼儿时由家长签再接走幼儿,确保幼儿及教师的安全。

4、分年级和分班活动时,要求班上教师认真组织幼儿游戏活动,在组织活动时,要求幼儿及小班、托班的家长一切活动都在教师的视野之中,不要个别行动。

(二)因天气变化活动处理: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幼儿做好相应准备。

2、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幼儿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三)车辆故障处理:

1、活动前要求车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

2、中途车辆故障:

(1)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上报园领导。

(2)故障为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紧急调车改乘。

4、幼儿在行车时,教育幼儿的头、手不能伸向车窗外面,行车时不在车内高声大叫,更不能在车上随意走动,领导及带队教师维持好幼儿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幼儿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1、师幼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带队领导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保健老师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2、师幼在活动时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保健老师作处理、或送医院诊疗。

(五)幼儿走失处理:

1、教师必须三次清点幼儿人数。

2、如发现幼儿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幼儿最后接触的同伴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立即通知总指挥,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六)、交通事故处理:

1、在春游期间如有严重受伤立即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2、迅速报告教育局事故情况。

3、保护好现场,指挥教师及其他幼儿撤离至安全地点。

4、安定幼儿情绪,询问、检查幼儿受伤情况,受轻伤幼儿送医院检查、诊治。

5、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本次要求:各班教师要提前做好春游前的安全教育与计划,抓住机会对幼儿进行认识大自然和热爱大自然的教育,要求孩子注意环保,自备塑料袋,不乱扔垃圾。不攀爬树木,不摘花草,进游乐场观看动感电影、游玩碰碰车、海盗船、章鱼、转马、滑行龙时,老师要有序的组织,分组带领幼儿游玩,教会孩子一些自我保护意识和判断能力,文明春游。要求孩子的活动始终在教师的视线内活动,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2) | 返回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制订依据

1. 3 事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 3 成员单位职责

2.4 乡镇机构

2. 5 专家组

2. 6 应急处理小组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 1. 1 预测预警系统

3.1. 2 预警级别

3.1. 3 预警发布

3.2 应急处置

3.2. 1 信息报告

3.2. 2 先期处置

3.2. 3 应急响应

3.2. 4 指挥与协调

3.2. 5 扩大应急

3.2. 6 应急结束

3.3 善后工作

3.3. 1 善后处置

3.3. 2 调查与评估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资源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医疗卫生保障

4.5 交通运输保障

4.6 治安维护

4.7 市场秩序维护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5.4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生雨天上学、放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3) | 返回目录

花园小学学生雨天上学、放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下雨天学生上学、放学的学习和工作平平安安,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出专项应急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其兴

副组长:李朝东 封彦 兰友碧 王芳

钟晓玲 刘必春 余丽霞 范先文

王地才 赵宏伟

成 员:

六个年级组长及36个班主任

现场责任人:当天行政值周及值周教师

二、下雨天组织学生上学、放学具体操作和相关人员职责

上 学

1、家长只能送孩子到校园口,学生自己打雨伞入校园的,请注意雨伞的收放,不要用雨伞伤害他人。严禁家长随孩子进入教学楼,上学、放学高峰期严禁车辆入校园,校门口十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以免造成校门拥堵。

2 、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到校门口值班。

放 学

下小雨或雨已停、学生已有雨具

1、各班严格执行错时放学,学生到操场边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校门。

2、家长只能在校门外接孩子,严禁入校门接孩子。

3、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到校门口值班。

下大雨

1、各班严格执行错时放学:

一、二年级学生提前1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三、四年级学生提前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五、六年级学生延后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2、家长只能在楼梯外外接孩子,严禁入教学楼接孩子。

3、学校值周教师按楼道安全值班的楼道顺序到教学楼一楼楼梯口值班,行政值周现场指挥。

4、班主任必须随班,按日常学生疏散楼道下楼,确保本班学生下楼不拥挤,不堵塞,注意安全。

5、年级组长:要安排本办公室的科任教师到楼道转弯处值班,防止拥挤和踩踏。

各守护点、班主任职责:

1、校门口指挥责任人:刘必春及学校保安人员,交警大队警察。

负责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接送孩子。

2、 路队守护:

食堂门口:兰友碧,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艺术楼门口:范先文 王地才

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教学楼前:李朝东 余丽霞

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教学楼内:封彦 王芳 钟晓玲 赵宏伟

按时到场指挥,分楼层指导各班有序下楼。

5、班主任按时到场指挥学生集合、放学,确保秩序正常,确保学生安全。

特别指令:凡下雨天、大雾天请各守护点,值周教师和班主任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到岗,认真组织,严格执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问责制落到实处。

三、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学生上学、放学安全事故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临时组织教师组成应急小分队。

2、报告程序。

(1)各守护点根据现场情况,尽力组织并疏散人员,立即用电话或传话方式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内容为“某处学生拥堵造成学生踩踏,请派人救援”。

(2)接到报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要求第一时间赶到。并处理现场事故。

(3)向徐其兴校长报告。

3、组织实施。

(1)各守护点负责人发现事故,头脑敏锐,迅速组织,控制局面。

(2)当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时,加强力量组织将局面控制住。

(3)立即拔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四、注意事项

1、各位教师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花园小学

XX年12月20日

学校秋季新生军训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4) | 返回目录

为确保我校14级新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开展,切实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军训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大冶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xx

副组长:石xx

成 员:学工处主任、团委工作人员、总务处主任、教研组主任、各班班主任、门卫人员

二、先期预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到人的安全保障机制,提高每个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

2、学生军训之前,发放《学生军训告家长书》,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学生个人提出不能参加军训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政教处核实,报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军训期间,军训安全工作领导要经常深入训练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配合军训教官组织学生开展训练;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生活指导,注意掌握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随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三、应急保障

1、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军训期间安排人员到指定训练场进行值班,设立救护站,负责军训期间的医务保障,同时要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

2、军训期间,学校安排好专车,做好应急保障,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派上用场。

3、与军训相关的各部门及主要领导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做出应急处理。

四、应急处置

军训期间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和异常现象,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值班的工作人员要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通知拨打120,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管理

1、军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军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军训突发事件处置有失职行为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4、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军训突发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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