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触电应急演练方案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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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触电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篇1

1总则

生产车间触电应急演练方案范文(通用3篇)

1.1编制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减轻伤员痛苦,保障伤员生命,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中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和《石垭子水电站运行规程》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石垭子水电站生产现场管辖范围内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本方案可以独立使用也可结合本站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2事件特征

2.1危险性分析

2.1.1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过程中,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2.1.2检修、检查或操作过程中忽视安全措施。

2.1.3电气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玩忽职守。

2.1.4非电气人员或其它用电人员缺乏电气安全常识,乱接错接电源,易造成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2.2事故类型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有:因电弧烧伤或电击伤造成人身伤害或人身死亡。

2.3事故发生的区域及地点触电人身伤亡事故易发生在电器设备检修维护的作业场所包括:配电室、配电站和临时搭接电源的地方。

2.4事故发生的季节该事故四季均有发生。特别是雷雨天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容易引发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2.5危害程度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时,由于电流通过人体和发生电弧,往往使人体烧伤,心脏、呼吸机能和神经系统受伤,严重时将致使呼吸停止,心脏活动停顿造成死亡。

2.6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6.1无人监护情况下从事电气作业;

2.6.2没有挂接地线即进行检修工作;

2.6.3电气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

2.6.4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2.6.5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

2.6.6电气设备检修未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2.6.7作业人员在未切断电源或作好安全措施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6.8电气设备检修时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2.6.9作业现场私自乱接临时电源;

2.6.10安全距离不足违章蛮干,有可能误撞带电设备;

2.6.11作业时走错间隔或私自移开遮栏;

2.6.12停电设备检修未验电便进行工作。

3应急组织及职责

3.1发电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现场处置指挥:当班值长现场处置成员:当班成员

3.2生产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2.1生产部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当班值班长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生产指挥工作,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事故的扩大,负责组织指挥全班人员进行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并对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所可能造成的事故预想,以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汇报和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升级扩大的报警。

负责及时、准确地将紧急事故发生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向应急指挥小组或应急办公室汇报,并根据指挥部命令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加强与集控中心的调度联系,及时、准确汇报现场事故情况,并根据其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有关操作。

当班运行值班员负责根据当班值守长的指挥,进行现场救援所需相关设备的倒闸操作。

全面记录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过。

组织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设备正常运行。

参与事故预案演练和预案的修订工作。

4应急处置程序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任何人发现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运行人员报警。

4.1.2运行当班值长接到报警,立即汇报站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报告应急办公室,并指派人员到现场核实,要求其反馈现场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作救援处置。4.1.3待站应急救援指挥人员赶到现场后,应向应急救援指挥人员说明情况并按指挥人员的命令执行。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后,为了解救触电人,现场人员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或迅速采用干竹竿、干木棍,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为保障伤员的生命,减轻伤员的痛苦,现场人员报警后可以进行现场施救: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触电者失去知觉时,但呼吸及脉搏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地通风处,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如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将伤员仰卧在平地上或平板上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同时进行体外心脏按压;

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应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碍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待救援人员赶到后应尽快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4.3事件报告流程

4.3.1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向中控室运行人员报警。

4.3.2中控室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是:?

4.3.3当班值长接到报警后,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或应急办公室。

4.3.4若接到报警的部门不是运行人员,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立即告知报警人员向中控室运行人员再次报警,并同时发出求救信息。

4.3.5报警和接警时要清楚如下信息:

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

人员受伤的程度,典型症状等,受困人情况、人数等;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措;

现场救治所需的专业人员及设备;

报警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

5注意事项

5.1在未脱离电源时,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

5.2事故发生时要以抢救伤员为先,可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5.3要求心肺复苏要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随便放弃;

5.4联系医疗单位救治时必须以就近为原则;

5.5如伤者在不易救援的地方,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之后才能接近进行救援,避免救援者发生事故;

5.6现场保卫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6现场急救结束

现场施救处置结束后由安全监察部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得出报告和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相关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车间触电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篇2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州委宣传部及上级媒体衔接与联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监测处置负面舆论信息,积极主动进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我县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电话:),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2、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如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二)人员力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

(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车间触电应急演练方案范文 篇3

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院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防洪法》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防汛预案修编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我院防汛应急预案。请按照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认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渡汛。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当出现大的洪水汛情时,要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重点目标,全力抗洪抢险,力争做到万无一失,除承担本院的防汛抢险任务外,按照各自的职责,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投入全区的抢险战斗。

二、组织机构及医疗救护队伍

1、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并在灾情发生时负责本专业的救护工作。

2、医疗救护队

医疗救护队12人,主要负责本单位和防保范围内的医疗救护工作。

三、职责及任务分工

1、防汛领导小组职责: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院内的防汛工作和防汛检查,负责本院和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救灾中的医疗护救工作和灾后的卫生防预工作指导。制定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工作预案,按防汛要求在本单位内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完成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院防汛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具体协调、安排抢险应急队伍和救护车辆,确保医护人员、防疫人员及时赶到受灾现场开展工作;负责信息的传递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3、具体职责和人员分工

院长薛俊峰负责本院防汛工作总指挥,负总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院的防汛及抗洪抢险工作。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区指挥部或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抗洪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副院长刘碧怀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医疗救护,药品器械的保障,人员培训、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处理。

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主任王建,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全院汛期安全督查、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物资保障、组织、联络工作。

四、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

1、根据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年汛后:一是应在整理上报资料、总结经验的同时,针对汛期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加以认真解决,及时消除防洪隐患。二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搞好防汛基础建设,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本院内的排水设施的疏淘、抢险物资的筹备、防汛器材的检修和抢险救灾预案的完善等汛前准备工作。

2、组建医疗救护队,并储备充足的医疗救护、消杀药品、工具、车辆。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院内设立防汛值班室,将领导及抢险队伍成员的电话号码公布上墙,保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主汛期,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和组织好24小时值班检查,遇特殊情况外出,由指定接替人指挥。

3、一旦出现灾情,抗洪救灾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全院职工要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在院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无条件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五、防汛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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