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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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城市除运雪工作,给全区人民营造一个交通顺畅和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市政府92号令),结合我区除运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城市冬季人居环境质量,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要全民动员。按照科学和环保除雪的要求,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力求实效、不断完善除运雪工作机制,提高除运雪质量,达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环保除雪”的工作目标,为城市交通顺畅和市民出行安全履职尽责。

二、基本原则

1、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的原则;

2、主要街路先除先运的原则;

3、机械化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的原则

4、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的原则;

5、限制使用融雪剂,特殊情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坚持先除后融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根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应承担除运雪义务。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采取两级承担,分级负责的办法。

按照区域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化除雪和社会化除运雪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除雪清扫清运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除雪工作的市场化、产业化。

(一)区级任务

区政府负责文昌街,襄平大街,新运大街,德盛街,新城路,新运大桥,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同德街,铁凤路,同心街,天福路,翰林路,辽东路,太子河大道,人民公园周边路段,衍水大街,衍水大桥,望水大街,新区政府大院,区交通局养路段负责道路的除运雪任务。

运雪任务由区住建局和区交通局承担,采取机械化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镇街级任务

罗大台镇政府、小屯镇政府、东京陵街道办事处、庆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级承担任务以外的辖区内全境的其他街巷路、住宅小区、物业小区、“门前三包”区域的除运雪工作。各镇街之间交叉街路除运雪责任按各行政划分范围划分。

各镇街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区企业、“门前三包”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及学校在册教职员工数,以人均20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划分除运雪面积。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的除雪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除雪工作,由各镇街负责;集贸市场的除雪工作,由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各责任单位职责

按照《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除运雪任务的划分,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全区除运雪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专业化、社会化除运雪任务的安排;负责全区除运雪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启动除运雪预案;负责全区除运雪情况的通报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安康路南段(天瑞水泥路口—南场车站)除运雪工作。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

广民物业公司负责文昌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襄平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运大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德盛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新城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新运大桥(太子河大道—原东关加油站交叉口),鹅房路(新运大桥西引路280米),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同德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铁凤路(同心街—东平街),同心街(太子河大道—新城路),天福路(文昌街—望水大街),翰林路(辽东路—望水大街),辽东路(南起106省道三角地—中华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望水大街),人民公园周边路段。

嘉禾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衍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衍水大桥(太子河大道—文圣路),望水大街(太子河大道—辽东路),辽东路(中华大街—沈营线罗大台界),辽州路,新区政府大院。

城管文圣分局负责制定本部门除运雪工作方案,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除运雪依法处罚等工作,规划方案《除雪管理方案》。

各镇、街负责制定本辖区除运雪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除运雪工作;负责与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等单位及个体业户签订《除雪责任状》,及时向区除运雪指挥部报告每场雪的清理情况;负责所辖区内三级以下街巷路及“门前三包”、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市场摊位的除雪工作;负责辖区内除运雪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除运雪专项资金准备工作,在冬季降雪前将除运雪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区监察局、区机关工委、区政府督察室负责对全区除运雪责任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

区新闻中心负责对除运雪工作进行宣传、监督、通报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区属各部门按照区除运雪指挥部分配的任务做好除运雪工作。

区交警大队和交通局负责在冬季除运雪期间,及时提供和发布交通信息,做好除运雪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街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遇有灾害性降雪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与除运雪和积雪清运工作。

五、完成时限与标准

(一)除运雪时限

各除运雪责任单位,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通,限时路净。白天雪停后,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8时前组织人员进行除雪。

1、所有街路小雪要在雪后24小时;中雪在48小时;大雪在72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2、新城路、衍水大街、襄平大街、太子河路、新政府楼院内、新运大桥、衍水大桥、工人路、庆阳街、辽东路、中华大街、东京陵转盘、地号转盘先除先运。

3、城区“门前三包”区域居民小区甬路除雪必须在雪停后24小时内达到除雪标准。

4、特大暴雪,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个体工商业户及所有市民,停工停业停课,全力投入抗灾除雪工作,确保重点道路、桥涵、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道路畅通,保证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在此基础上,对其余街路及重要部位的积雪全力进行清除清运工作。

5、积雪时边除边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积雪堆放或抛撒到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上。

(二)除运雪标准

1、所有除雪路段、区域除雪要达到路面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

2、三级以上道路除雪要露出道路标线、路边石;慢车道、人行道要同步清理,达到露路面、见道线、无残片。

3、居民住宅小区内道路清除的积雪要整齐美观堆放在不阻碍机动车辆通行及居民出行的部位。

六、融雪剂使用要求

为加强对融雪剂使用和管理,依据>采购具有准入许可的环保型融雪剂,杜绝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氯化纳),特殊情况,特殊路段限量使用环保型融雪剂(氯化钙和氯化镁)。融雪剂的使用范围限制在一、二级街路的车行道(桥梁、桥涵除外),撤布时间和地点由市除运雪指挥部确定,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地、树木周围及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方。三级以下的街路、步行街区、休闲广场、单位及居民清雪作业,禁止使用融雪剂。

七、监督与奖罚

区政府将除运雪工作作为对各镇、街及各部门全年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区监察局、区政府督察室、区直机关工委对除雪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巡检、互检、抽查等方式进行。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定各责任部门除运雪完成情况,对好的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行政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行政责任。

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除运雪考核检查组,负责辖区内除运雪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管文圣一分局、城管文圣二分局对拒不签订除运雪责任状、不承担除运雪任务、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据《辽阳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及《辽阳市城市除雪工作预案》中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八、具体要求

1、在冬季到来前,区除运雪指挥部与各除运雪责任部门签订《除运雪责任状》,明确除运雪责任和义务,签状率要达到100%,除运雪率要达到95%以上。

2、切实把除运雪工作纳入到各责任单位重要工作中,建立以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除运雪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程序启动迅速,推进有序,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3、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各级除运雪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动,调动其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以雪为令、按时保质完成除运雪任务。区新闻中心要及时宣传报道除运雪工作动态和正反典型,对拒不承担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曝光批评,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

4、切实做好除运雪的前期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运雪机械设备的购置、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除运雪机械及时作业率在95%以上,达到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除运雪现场的要求,各级除雪管理部门针对天气变化,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雪前准备工作,确保通迅畅通,迅速反应。

5强化措施、注重安全。加强除运雪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作业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设备和标志,配足安全警戒员,公安交警部门在除雪期间要增加警力,加强巡视,疏导和交通管制,保证除运雪作业车辆正常作业和除运雪人员人身安全。

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文圣区除运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黄凯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科新、区城建局局长李春林、区监察局局长刘俊杰、区交通局局长贾古阳、区财政局局长宋孝义、城管文圣一分局局长杜怀东、城管文圣二分局局长刘曙光、区机关工委副书记薛云、区新闻中心主任高学申、区应急办主任温振安、罗大台镇镇长洪辉、小屯镇镇长宋万胜、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雪松、东京陵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成第、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胡静泉、庆阳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学民、区城建局副局长兼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连海涛、区政府督察室主任温冰、广民公司经理宋广民、嘉禾物业总经理李娜。

区除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局副局长、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处长管延波兼任。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区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方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1.2.2依法规范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优先原则: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兼顾其它道路)交通畅通。

1.2.5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

1.2.6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1.2.7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1.2.8资源共享原则:冰雪天气应急需要动用人力、物资等不同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减少资源储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青岛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预案。

(1)《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3)《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青岛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5)《四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范围的车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点保证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处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警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气应急体系

2.1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担任。

2.1.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与职责

2.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区建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维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

2.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区建管局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驻区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区城维总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2.3 应急联动机制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3、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3.1 预警预防行动

3.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3.1.2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区建管局负责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3.2 预警级别

积雪、冰冻自然灾害等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结冰及积雪情况严重,不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特大事件。

(2)结冰及大范围积雪情况较轻微,仍可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大事件。

4、应急反应与设置

4.1 除雪应急反应与处置

4.1.1 应急要求

(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防雪清雪并举,及时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道路、坡度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防雪清雪作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驻区单位要根据“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现白天降雪情况时,各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时要及时组织防雪清雪,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夜间降雪情况,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时,各级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连续降雪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清雪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剂,防雪清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

4.1.2 处理办法

(1)当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要保证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防雪清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积雪。

(2)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要使用撒水车喷洒防雪清雪剂,并配合人工洒防雪清雪剂,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须控制单位面积的防雪清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防雪清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区建管局监督道路保洁单位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后,区城维总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防雪清雪剂的设施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防雪清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调查和总结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和落实设施损坏情况,收集和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将全区防雪清雪工作总结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6、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6.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

6.1.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责任区的设施运行安全。应急队伍人员应对市政道路设施情况熟悉,有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 物资保障

6.2.1区建管局、城维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6.2.2防雪清雪剂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统一采购、调配。

6.3其它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宣传、培训

7.1宣传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区防防雪清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培训

7.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实施责任单位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防雪清雪专业知识培训,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附则

8.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8.2监督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局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3 奖励与责任

8.3.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视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实施时间

道路结冰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环境卫生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现提出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卫事业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环卫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层层监督、奖罚分明”的原则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一把扫帚扫到底。

市区44条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作业方式,即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内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道路绿地花坛(不含游园绿地)的日常卫生、果皮箱的保养与清掏等全部由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统一作业,变过去一条路几家扫为一家扫。改变过去责任分工不明确,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二)强化区域性属地管理。

以市区44条主次干道为框架,划分五个区域,分别由机械化清扫公司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开发区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实行机械化清扫,有利于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都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也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20%。依托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组建机械化清扫公司,由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市区牧野大道以东、平原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市机械清扫区域保洁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三)管干分离,重在管理。

所有原环卫作业单位组建成环卫服务实体,环卫作业实体与社会卫生保洁组织共同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竞标,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成立新乡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

(四)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

各作业服务实体在用工上根据作业需要进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按人拨付改为按工作量拨付,由原来的定量如数拨付变为以考核结果按合同拨付,实行奖优罚劣。

(五)建立竞争机制,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机械化清扫公司内分为2―3个分公司,实行内部竞标、市场化运作;市区其他道路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模式组织实施运作和管理,市政府对各清扫保洁区域按照统一的卫生和奖励标准进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奖惩机制,是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是专业督查队伍的监督。以市环卫处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的人员成立督查监理部,下设2-3个督查监理公司,负责对全市44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环卫设施维护情况的巡查。督查人员只发基本工资,每个人的活工资拿出来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奖励资金发放。二是社会监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社会知名人士和群众代表、协管员对环卫工作指导、评议和督导。通过考核、评比,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严重的依约定条件解除合同;对完成作业任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市区主次干道的考核。

对市区主次干道实行三级监察制度。

1.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各清扫作业单位进行日评、周评、月总。坚持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每月进行汇总,由市城管局按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对清扫作业单位进行考核,市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资金。

2.市环卫处对督查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将其工资的活工资部分拿出来,作为效能考核工资使用,使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3.市城管局对环卫处业务管理进行效能督查。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和扣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管理经费。

(三)设立奖励基金。

为充分调动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监督,提高全市道路清扫保洁乃至整个环卫工作水平,设立新乡市环卫工作奖励基

金,市政府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奖励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作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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