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雪灾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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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雪灾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预防雪灾应急预案(精选3篇)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全乡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雪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乡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冰冻雪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乡村联动、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4)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预测、预警、预防等措施,提高应对冰冻雪灾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湫山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4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湫山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乡应对冰冻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冰冻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总指挥,乡长为副总指挥,乡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湫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乡防冰冻雪灾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2指挥机构职责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应对冰冻雪灾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抗击重大冰冻雪灾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审定全乡冰冻雪灾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全乡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当冰冻雪灾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应对冰冻雪灾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乡冰冻雪灾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依据办事处突发雪灾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办事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冰冻雪灾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联络;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承办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乡武装部: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协调各行政村民兵及预备役人员投入救灾工作。

乡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的紧急会议,向县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履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同时负责组织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等后勤工作。

乡农(林)业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各行政村冰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及农林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乡城建、土管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危房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和人员转移安置。

乡纪委: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查处冰冻雪灾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乡民政办: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乡财办:负责筹措解决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经费,将救灾队伍装备、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乡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处置冰冻雪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三、运行机制

3.1要建立应对冰冻雪灾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全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冰冻雪灾能力建设。

3.2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防冰冻雪灾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上一级政府的命令发布或信息监测部门预警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冰冻突发雪灾时,报请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测与预警方面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雪灾,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突发雪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冰冻雪灾相关情况,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雪灾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冰冻雪灾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雪灾中出现重大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二)先期处置

(1)冰冻雪灾发生后,相关科室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雪灾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

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是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冰冻雪灾的处置和救助。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天气状况和救助情况;协调组织各科室落实救灾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救灾人员、救灾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冰冻雪灾的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冰冻雪灾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对冰冻雪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处置救助方案;根据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灾情调查、灾情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灾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

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1)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对冰冻雪灾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1)民政班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冰冻雪灾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调查与评估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科室及人员成立冰冻雪灾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由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再行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

4.1冰冻雪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乡政府应对突发雪灾,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4.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4.3乡党委、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5.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湫山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乡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各单位、各村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预防雪灾应急预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实行应急救助工作,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机制,做到尽快组织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灾区的稳定,根据我县多灾易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救灾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救灾协调机构统一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包括:洪涝灾、风雹灾、台风灾、干旱灾、地震灾、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第二章 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第四条 县气象、水务、国土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较大威胁或损失。

第五条 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必须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县、乡两级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向市政府或市民政局报告,为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提供依据。

因灾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10人以上(含10人),其他方面造成严重损失或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灾情上报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造成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第三章 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

第六条 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总面积45%以上;

2、倒塌房屋0、2万间以上;

3、因灾造成重大人员和大牲畜伤亡;

4、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总面积25%—45%;

2、倒塌房屋0、1—0、2万间;

3、因灾造成严重人员和大牲畜伤亡;

4、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2亿元。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总面积10—25%;

2、倒塌房屋0、05—0、1万间;

3、因灾造成一定的人员和大牲畜伤亡;

4、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0、5—1亿元。

(四)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第七条 凡遇有中灾以上的灾害,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和程序,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启动县级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并同时启动受灾乡镇救灾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轻灾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地救灾应急预案。

第四章 救灾准备

第八条 及时成立紧急救援队,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县政府统一调派武警队伍及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县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驻军及武警队伍在参加抢险救灾时,经请示队伍上级领导同意后,可动用队伍救灾抢险等装备。

第九条 加强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讯,抢救伤员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物资由县水务、交通、供电、通信、建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县民政、粮食、供销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第五章 应急反应机构

第十条 县政府设立救灾抢险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县性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并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预测预报组,由县气象局负责;人员抢险组,由县水务、公安、卫生局组成,县公安局负责;转移安置组,由县民政、教育局组成,县民政局负责;交通恢复组,由县交通、公路局组成,县交通局负责;生活保障组,由县民政、财政、粮食局,县供销社组成,县民政局负责;通讯保障组,由县电信、邮政、供电局组成,县电信局负责;宣传动员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组成,县委宣传部负责;恢复重建组,由县发计委、建委、农委,县民政局组成,县民政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其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务交叉;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抢险救灾信息的对外审核宣传工作。县发计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调邮政、通信、供电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县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县建委:负责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灾民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灾设防标准;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县水务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保证救灾资金的绿色通道。县交通局:负责中断的县内省道及县、乡公路修复,保证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工作。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县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做好灾后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县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县公安局:负责人员抢险、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县电信局: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县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广电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供应。

第六章 应急反应行动

第十三条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员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灾民转移,保障灾民生命安全。一般由受灾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尽量采取就近安置。确保灾民基本生活:(1)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和调运及搭建帐篷(包括简易棚)等方式确保被转移群众有临时住所;(2)为灾民提供方便食品、粮食等,保证灾民有饭吃;(3)为缺少衣被的灾民提供衣被、保障灾民的取暖;(4)保证灾民有干净的饮用水;(5)保证有伤病的灾民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灾民转移安置由当地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公安部门要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民政部门要在24小时内,向市民政部门报告灾害基本情况(受灾区域、受灾人员、死亡人员、失踪人员、伤病人员,需要转移安置人员等)、救灾工人开展情况(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应急资金拨付情况、救灾物资调运和发放情况等),以及请求上级支持的意见(救灾应急资金、物资等)。5日内将上级拨付的救灾应急资金落实到灾民手中,并在10日内文件形式向市民政部门报告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卫生与消防部门要防止灾区发生火灾、疫病等灾害。当地政府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将转移安置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第十四条 紧急救援行动包括:

(一)卫生部门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二)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及时抢修基础设施;

(三)根据灾区紧急需求,采取统一征用或采购救灾物资的办法,由有关部门统一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根据灾区的供需情况,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并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广泛宣传和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慈善协会和红十字会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保管、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灾情,县级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积极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对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乡镇根据本地的灾害特点,制定救灾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防雪灾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特编制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生产安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__〕41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__〕58号);《安徽省安监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皖安监应〔20__〕81号)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我局对在建工程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灾害)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科,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灾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报局领导阅批,并将指示转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负责本局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的车辆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事发项目办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项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指导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提供灾害单位业务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通报灾害情况等。

2.3现场应急救援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抢险救援人员、其它项目支援人员、协调社会救援支援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卫生、医疗部门人员,协助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负责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人员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灾害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4)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电力的保障。

(5)综合信息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启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应急工作处置

接到灾害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状态,作出如下处置:

局长或授权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项目救援机构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按照应对灾害需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车辆,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有关支援部门、相邻项目工地救援人员、专职救援队配合支援。动员局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现场灾害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指导救援现场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3.应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气工作人员进场前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坍塌现象。

(3)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4)如发生坍塌灾害,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部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6)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7)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信息报告

发生灾害,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办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项目概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灾害现场情况;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将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向上报送信息。

四、应急救援总结

灾害发生单位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完整、准确的记录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调查组。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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