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工作总结(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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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是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由县卫生局牵头,商务、质检、药监、工商、教育等部门参与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从8月12日起对全县开展了一次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执法检查工作总结(通用3篇)

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在执法期间我们共检查商业零售2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10余家次、定点屠宰场3家、学校4所,发现问题和隐患20余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隐患和问题整改率达到90%.

二、定点屠宰执法检查情况

1、定点屠宰场基本情况:目前我县共有定点屠宰场三家,分别是:白沙镇定点屠宰场,1-7月份屠宰生猪13797 头,占全县的 49.9 %。武溪镇定点屠宰场,1-7月份屠宰生猪 6256头,占全县的22.6%。浦市镇定点屠宰场,1-7月份屠宰生猪7602头,占全县的27.5%。三家生猪屠宰场1-7月份共屠宰生猪 27655 头,实现城区进场屠宰率98%以上。

2、 “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3、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我们着重加强了队伍建设,首先年初制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细化,每月进行工作讲评,总结回顾当月工作,并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其次,采取不定期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使全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定点屠宰场的内部管理不太规范。

(2)、我县定点屠宰场的设施落后,离标准的定点屠宰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四、建议:

(1)定点屠宰重点在乡镇、难点在乡镇,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乡镇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和运转。

(2)、加紧实施新的定点屠宰场建设,尽快实现屠宰场的升级改造,改善定点屠宰工作条件。

(3)、加大政府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不能仅依靠单一的商务部们抓定点屠宰工作,要把定点屠宰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目标管理,增强行政推进力度抓好农村定点屠宰工作,让老百姓真正吃上放心肉。

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惠州市20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安办[20x] 2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从20x年1月份开始,县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为落实省、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我县印发了《惠东县20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惠东安办[20x]17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县安委办。通知下发后,各镇(含街道、度假区,下同)、各部门均迅速行动,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监察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

(二)立足宣传,营造氛围。为切实把联合执法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开展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送安全文化知识下乡、安全执法警示教育等10多项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一年来,各镇各有关部门共悬挂安全宣传横幅178条,张贴标语口号5857条,出动宣传车633辆(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20xx多份。营造出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信息网和安全生产简报为平台,加强与各镇、各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月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要求各镇、各部门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中需其他单位配合的困难,协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注重以平山、大岭、吉隆、黄埠、白花、多祝等六个镇为重点,强化管理。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在全面掌握各行业情况后,牵头单位组织对行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行动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5次,出动执法人员1330人(次),检查企业748家,发现隐患320处,整改320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5份,依法取缔、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27起,联合公安部门查获烟花爆竹592件,对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立案1宗。

(四)拉网排查,不留死角。不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大整治。通过行动,消除了一批隐患,整改了一批企业,并取得实效。具体分为“三类拉网检查”。第一类“行业分类拉网检查”。采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镇政府配合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第二类“分片包干拉网检查”。以党政领导干部分片、挂点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区域,逐一排查事故隐患,确保不漏一厂一门店,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到岗。第三类“重点时段拉网检查”。每逢节假日或大型活动,县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同时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工作,切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行动,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存在误区,联合行动的动力不足。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往往过于自信,自满于现状,存在思想麻痹和轻敌心态。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较严峻的乡镇和部门,存在悲观心态和“等”“靠”思想。二是经费保障不足,隐患治理的速度较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要有一定的财力作支撑。由于我县的经济欠发达,全县和企业自身的财力相对有限,用于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对不够,因此,一些投入较大的隐患整改问题不得不采取分步实施,进而影响了治理的速度。

下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加以克服,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推向深入,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违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联合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篇3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海渔函〔20xx〕894号)的部署,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加强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做好防治陆源排污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市开展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20xx年广东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成立了联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制定了《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下发沿海各县(区)海洋渔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长由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支队长梁汝铁担任,副组长由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副支队长钟祥俸、阳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吕明彪担任,成员从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相关科室、执法部门、环境监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沿海各县(区)海洋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20xx年12月15至12月20日期间,各县(区)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本地区入海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确定执法检查对象,做好开展行动相关准备工作。12月21日至12月27日期间,各县(区)组织由海监执法人员、环境执法人员、海洋部门监测人员和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环保部门监测人员负责陆源排海污水水质监测,海洋部门监测人员负责入海排污口海域环境监测。同时,市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联合行动的实际需要,组织市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督导和抽查工作。

我市的陆源污染物主要排放入漠阳江河道,其他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重点检查了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的入海排污口。由于我市相关行业的检测检验任务集中由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承担,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的污水水样以及附近海域海水水样已送检,还未收到检测报告。在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市没有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入海排污口、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污口排污破坏海洋环境等违法行为。

三、违法案件办理情况

20xx年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阳江市无违法案件查处。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召开用海企业座谈会,为用海企业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项目在建设、生产中涉及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使企业了解、熟悉、掌握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避免企业不知法懂法而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开展常态化的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大量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前,预防、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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