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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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和执业行为,确保养老机构养老人员医疗安全,保障养老人员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督导摸排工作。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6篇)

一、基本情况

南明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9户,“社会办”养老机构15户。

二、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工作出动车辆6辆(次)、人员40人(次),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一)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诊疗活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是否持相关有效资质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是否有宣传氛围。

(三)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非法为养老人员开展医学诊疗(包括医学检查、诊断、治疗等行为),

(四)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有假借“义诊”、“养生”的名义推销保健用品、食品等欺诈线索。

以上24户机构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及线索。

三、下步工作打算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民政、公安、街道社区、市场监管多部门,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动、信息线索沟通,结合各类专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医养结合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管理,建立自纠自查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养老人员医疗安全,切实保障养老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2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近日,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健身广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为做好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活动现场,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精心准备了预防养老诈骗明白纸,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普及“食品”“保健品”时的注意事项,并详细介绍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常见诈骗手段,叮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警惕陌生人推销、接到陌生电话等诈骗风险,群众反映热烈,效果显著。

此次活动,共发放警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陷阱”宣传资料100余份,并提醒大家如遇自己或亲人上当受骗,及时拨打12315或者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群众对诈骗手段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的防骗意识,营造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了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警惕性,从源头上减少了养老诈骗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汤原县市监局将以此为契机,结合市监职能,大力组织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紧紧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排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防骗意识,守住养老“钱袋子”。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510余名,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040余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4亿余元,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打开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向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上海公安机关对一销售养老类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涉案价值60亿余元。广西公安机关侦破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积案4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福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涉养老诈骗案件,抓获诈骗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大量虚假鉴定证书和低劣字画,累计交易金额达2.8亿余元。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注重加强宣传防范,灵活运用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行骗空间”。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深入辖区走访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不断提高线索发现能力。针对侦办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案件发生。贵州公安机关对涉及养老产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重庆公安机关结合反诈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把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4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坚持宣传发动、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15日,共排查收到各类线索127条,查结107条,查结率84%(其中国家及省级交办33条线索查结率100%);全市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案件3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扣冻涉案资产8063万元,追回返还被诈骗资金563.7万元。

据了解,针对国家及省交办的33条线索,我市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及时反馈,线索查结率100%,线索成案率76%。畅通举报通道、坚持梳理旧案、重点领域排查同步推进,目前自行排查各类线索94条,查结74条,查结率79%。强化司法打击、行政查处等手段并重,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震慑效应。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2起涉养老诈骗案件,法院公开审理2起涉养老诈骗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5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另外,我市还就打击养老诈骗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提高广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全市共印发宣传品60余万(份)册,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00余次,入户走访10余万户,发送短信30余万条。针对老年人的特点推出《筑牢诈骗“防护网”守住老百姓“养老钱”》等反诈宣传视频。

与此同时,我市全面强化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全面展开行业检查,整治规范行业领域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对全市养老机构和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排查,发现5处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行为专项排查,对1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未按规定执行年检制度依法吊销医疗执业许可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及行业清理工作,取消1家融资担保机构、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家典当行经营资质。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强化线索摸排核查,进一步畅通举报通道、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拓展线索来源;公安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提高线索办结率。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强力开展整治规范。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打击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促进隐患问题整改,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实现常治长效。持续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持续保持宣传热度,提高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氛围。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云安监管发20xx17号)的.精神,我县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客运隐患,根据《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云安监管发20xx17号)的要求,县运管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文件精神,主动与个部门协商,共同研究制定了《泸水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关于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泸水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杨忠华任组长,副所长刘斌、尹何文、程巍,支部书记杨权信,办公室主任李芹任副组长的全县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县运管所组织客运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各种宣传形式,通过设立宣传站,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指导企业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一)客运企业分批次对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从业人员召开安全培训会,认真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客运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道路运输企业对所有参营驾驶员的资质和车辆技术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宣传人员10余人次,在各个客运及企业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大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县运管所联合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县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此次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并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同时强化对道路运输客运车辆动态安全检查,充分发挥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作用,努力消除道路客运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整治道路违法经营行为

运管部门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为重点,坚持每个工作日派2个稽查组,大力开展道路违法经营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全力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配合努力,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检查整治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实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结合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意识,营造活动范围,确保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xx88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势头,印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34号),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行动有序开展

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在隐患排查中,对客运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而未办理强制报废手续的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停止营运,对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以及违法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不得安排驾驶客运车辆,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专项行动中,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负责人深入客运企业,组织驾驶人和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发23号文件、省市两个责任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宣讲“超速、超员、车辆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必然性和危害性以及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重要性,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认识,提醒驾驶人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不开带病车。共组织驾驶人学习6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00余张,同时在县汽车运输公司候车大厅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大厅摆放电视机,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让驾驶人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切实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对接收培训教育驾驶员在学习卡上签字盖章,提高客运驾驶员的警惕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

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运输企业、客运汽车站、营运车辆、司乘人员以及每一个安全生产环节定期进行逐车、逐线、逐站、逐人、逐环节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治理。要求运输公司严把门检、车检、安检关,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做好检查登记,把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源头关。客运企业主要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重点时段和重点岗位实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对企业GPS监控平台监督建设与管理,“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终端,切实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运输安全监管上的有效作用。

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377辆定线客车和445辆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日常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35名驾驶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予以记录。促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出租车行业,共出稽查车辆85辆/次,562人/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105起,查处黑出租28辆、黑教练车6辆,对42名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驾驶员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7名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上记分,2名出租车驾驶员被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交警大队在民武公路、民左公路等客运流量较大的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执勤点,以农村短途客运、市县客运班线为重点,加强县乡道路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过程中,共投入警力920人次,出动警车263余台次,设交通安全服务站2个,临时执勤点3个,检查客运车辆40000余台次,查处客运交通违法行为18起,行政拘留2人,卸客转运20余人次。并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对超员客车坚决就地卸客转运,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及时通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加大客运车辆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客运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警力集中、昼夜监控的有利条件,路查民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对查出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其从严进行处罚,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道路客运企业结合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由主要负责人带领各分管领导,重点对车辆营运证件不齐全而安排发车的行为、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车辆排班运行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门检、安检、车检和出站车辆超负的行为、站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源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车辆620辆/次,查出隐患80多条,现已全部整改。通过以上方式,使1000多名司乘人员受到了教育。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层基础还很薄弱,安全设施设备落后,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防范事故能力低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改进。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使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生产环境更加安全和谐。下一步,我们将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全力完成安全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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