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工作总结(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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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工作总结 篇1

XX年,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方针,按照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编办工作总结(通用3篇)

一、推进和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乡镇工作效率,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市人事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县编办对城关镇等16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深入了解改革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深入各乡镇监督和指导开展规范机构、工作职位(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核定、竞争上岗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等工作。

(三)继续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调整。行政撤销内设机构,按编设置职位,以职定位,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事业单位整合为“四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经工作服务中心。

(四)重新核定了各乡镇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共核定行政编制434名,工勤编制46名,事业编制617名,党政领导职数177名。做到了全县乡镇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

二、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革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按市县安排,积极参与国土、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兽医体制、公安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今年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交县委县政府新成立机构9个,更名机构2个,上报市编委待批机构6个,调整了交通局等3个单位的行政编制、机关事务科等8个财政拨款单位和自来水公司等4个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编制,重新核定了有线台人员编制。

(二)落实编制实名制,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额、性质和结构要求确定在编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完成全县215个单位7731人的编制证建档、公告和发证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市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实现市县区的远程数据联网。

(三)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全县712名县直机关、26名群团组织、176名参照单位、494名乡镇公务员的上报审批工作。

(四)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加强登记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促使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严格依法登记,确保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发证等程序予以办理,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要求补齐材料再予以登记。为保证质量,我们在工作中还注重把好“两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法人的审查关。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财务、资产等情况要经过其主管部门审核。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关。凡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涉及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求其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3、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x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格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时完成全县事业单位XX年度年检工作,重点审查了各单位的开办资金,年检中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严把资金审核关。共年检 126个事业单位,共办理变更手续12 个,新设立3个。

(五)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根据年初市编办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精神,我县编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配合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时效性不断增强。截止目前向市编办报送信息9条,被省编办采用2条。并配合省市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贵在创新》调研任务。

三、XX年工作打算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真正转变政府职能,遏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减轻财政负担。

2、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一是积极研究机构编制宏观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实现有效管理的制度、手段和措施。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研究一些加强监管的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三是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机构编制数据库。四是进一步探索核编准调、机构编制实名制等项制度。搞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搞好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

4、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注重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二是注重修养,增强党性。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远大理想,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三是严格要求,端正作风。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公道正派,树立正气,要真抓实干,改进作风。

6、继续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办工作总结 篇2

一、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进程

完成全市4300余家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共撤销整合“空壳”单位82家,扎口管理职能弱化单位28家,对267家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规范。组织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到位。配合行业体制改革,对市京剧团、歌舞团、杂技团等三所文艺院团进行了转企改制,批复设立了县市区文综执法局,对全市中小学和公立医院进行了重新核编。

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在市直单位间调剂使用事业编制,组建了园林规划设计院、城乡规划编研中心和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机构编制需求。出台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管理办法,为人才引进提供编制保障。调整市、县职责权限,协调发改、住建部门将7项市级审批权限交由各县市行使,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组建了三区城管局,下放管理职责,构建起大城管格局。努力争取上级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公检法司队伍。

三、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建立起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公示,纠正超编进人、私设机构等违规行为34起。严格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和减人备案制度,核准编制使用600余名,为983人办理了入编、出编手续。对市委重大决策的责任分工提出调整建议,对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的87家市直部门职能目标进行了审核打分,开展了全市食安部门履职情况检查,推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全面正确履职。

四、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出台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xx〕2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加强事业单位运营现场核查,探索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了事业单位法人依法接受监管的自觉性。

编办工作总结 篇3

一、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进程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重心下移,通过下放、部分下放和委托方式,将市直14个部门(单位)的34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办理,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将工商、质监部门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管理,整合工商、质监和原食药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机构,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市4300余家事业单位开展了模拟分类,并根据模拟情况制定上报了分类建议目录,为下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奠定了基础。积极争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荐了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候选镇。

二、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框架体系,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贯彻“约法三章”严控机构编制的通知》,提出了严控机构编制的六项规定;修订完善了《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决策程序,提高了机构编制决策效率。严格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和减人备案制度,严把人员入编、出编两个关口,全年批准使用编制1043名,为1450余人办理了入编和出编手续;建成并在市直部门启用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编制使用、增人落编、减人出编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减轻了部门办事负担;通过“中国德州网”和“德州机构编制网”对市直330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了公示,促进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和部门职能目标考核办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纵向和横向的考核,强化了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坚持新设机构先撤后建、原有机构改造翻新、相关机构整合重组相结合,空编集中管理、编制扎口管理、人员编制部门间调整使用相配套,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全年撤销职责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单位12家,对1家职责弱化的单位实行了扎口管理,收回空余编制93名,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求。其中,通过组建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推动构建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三区”房产管理机构更名和调整隶属关系,理顺了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体制;着重充实了对接央企、区域合作、县域经济发展和市属中学、医院等机构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供资源支持。

四、规范事业单位日常运营

加强事业单位考核,研究制定了《20__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实施方案,在全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开展考核试点,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模式。加强事业单位日常运营监管,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登记检验的事业单位加强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事业单位运营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公告,提高了事业单位依法接受监管的自觉性;修订《德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全方位监管事业单位的社会活动。

五、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职

出台了《德州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科学制定评估指标体系,以科技、司法、审计、规划、安监、旅游六部门为试点,全面评估机构编制配置与部门职责履行的匹配情况,着力发现并解决制约部门职责履行的体制机制问题,探索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路子。对住建、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着力查找并解决履职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及职责配置盲区,理清了部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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