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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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通用5篇)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4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

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xx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 篇2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 篇3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一、工作经验总结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__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4、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20xx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截止11月30日共进行政府采购54笔业务,通过政府采购金额为515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

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

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人员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xx—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xx〕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在政府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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