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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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县卫生局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大纲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职工和全体卫生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开展相关培训,同时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认真组织清理本单位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并建立了相关的规范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一年多来,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局能严格按照要求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及时制定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科室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统一考试,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局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把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岗位资格培训及普法工作相结合,要求干部“学懂、学透、学精”该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全县举行的《行政许可法》统一考试。通过学习、宣传、培训,我局工作人员基本上能正确理解和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自觉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的思想观念和做法,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认真做好项目清理,行政许可工作逐步规范。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及时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局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到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取消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费、注册费、校验费、评审费、管理费及卫生许可初审费、卫生许可证复审费等7项收费项目;顺应行政许可制度需要,在县政府组织下将原县防疫站一分为二,负责卫生监督职能的科室划出,单独组建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门负责全县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卫生执法更专业化。通过认真清理,使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基本上符合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收费项目依法有据。

3、重视配套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行为的公平、公开、公正。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我局结合自身的法定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省、市制定出台的行政许可配套措施的要求,加强与行政许可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配套制度,对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督稽查、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通过制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证件撤消决定书》等9份行政许可文书,使办理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效地促进了本部门自觉地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通过建立配套制度,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随意性。

4、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为民、高效、便民的原则得到较好落实。

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我局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改进行政许可的方式方法。设立了铜陵县卫生政务公开栏,将**县卫生局自我公开承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申请卫生许可流程等措施上墙;大力扶持下岗再就业人员,对经营业主免收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指导他们规范化经营,少走“弯路”、“错路”,为经营业主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全面提高全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5、强化督促检查力度,为《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我局认真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觉加强对许可工作的后续监管力度,为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依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执法程序等情况的稽查,使他们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依法行政;对下属单位的票据实行统一管理,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张榜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自觉守法意识,有力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局的正确贯彻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在实施行政许可中仍停留在旧的工作模式上,对行政许可项目申请进行审查不够认真;二是审批相关文书不够规范,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有时得不到完全落实,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四是还未建立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长效机制,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民的相关权利难以得到彻底保障;五是卫生执法机构后续监管力度不够,重许可轻监管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三、今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大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深入宣传这部法律,让人民群众了解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抓好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对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实行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要进一步转变执政理念,强化服务和效能意识。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许可项目要进一步改造内部流程,最大限度压缩时限,使行政审批按照流程最短、程序最简的方式流转。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具备条件的,从简从快办理。树立“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观念,自觉增强服务和效能意识,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要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要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法的主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执法人员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依法高效实施行政许可。

4、要继续加大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力度,确保行政许可法的正确有效实施。

通过量化形式,把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情况列为考核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既要监督卫生执法机构是否依法履行许可职责,又要监督其是否有效进行了对被许可人的后续监管,切实防止违法许可、变相收费等行为的发生,对有关的违法许可行为,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决不纵容姑息,切实树立行政许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真正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的原则落到实处。

尽管我局在《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但离完全落实《行政许可法》各项规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我局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实现“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从任务变成工作习惯、从压力变成活力”的转变,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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