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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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范文 篇1

一、改造进展情况

关于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范文(通用3篇)

(一)任务指标分解、开工建设及完工情况,涉及追加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追加任务分解、开工及完工情况;

(二)改造资金落实情况,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市级、县级资金配套情况以及社会资金利用情况;

(三)如实填写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表(附1-1),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追加任务情况表(附1-2)。

二、推进方式及措施

(一)组织机构设置

(二)任务分解及落实方式

(三)融资模式、资金使用方式

(四)工程组织方式

(五)质量管理方式

(六)标准规范情况

(七)验收考核方式

(八)宣传培训等

三、供热计量情况

(一)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供热计量方式种类及对应的计量面积;

(二)供热计量收费情况。

四、材料使用情况

包括使用保温材料、门窗、供热计量及调控装置等材料的等级要求,采购方式、质量控制或准入方式,材料成本与效果等,特别说明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要求。

五、成本及效益分析

(一)测算主要改造内容的改造成本,包括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不同改造类型的成本;

(二)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产业拉动与就业、节能环保效益、民生效益以及改造投资回收期等。

、模式与案例

(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5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模式有代表性市、县,对推进模式和效果进行总结(编写大纲见附1-4),特别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供热企业参与或主导以及其他市场化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模式的案例。

(二)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10个项目,实事求是的填写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案例调查表(附1-5)

七、“节能暖房”重点市、县情况

“节能暖房”重点市、县要依据本大纲一至六条单独编写工作总结报告,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八、实事求是填写如下信息统计表,与总结报告一并上报

附1-1: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表

附1-2: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追加任务情况表

附1-3:20xx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需求表

附1-4: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模式总结编写大纲

附1-5: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案例调查表

关于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范文 篇2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18号)以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发的《阳泉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阳国资发〔20xx〕108号)精神及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分离移交范围、划分

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其中:供水分离移交至市自来水公司;供热分离移交至市热力公司;供气分离移交至市煤气公司,供电分离移交至市供电公司;物业分离移交至区政府指定部门。

三、责任分工

物业分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社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接收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主体

1、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接收主体是区政府。中央、省、市属驻区国有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申报并与接收单位对接,按时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设施设备的现状,按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离移交资产、费用、人员安置)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2、为防止出现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行为,优先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无专业化国有接收单位的,可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接收,由接收部门或机构将有关业务委托专业化企业运营管理。

3、对基本符合移交条件的“三供一业”应一次性整体接收,由接收单位负责全面运维管理,移交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协商,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立过渡期。过渡期间由移交企业收取相关费用,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和维修改造,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二)探索物业管理移交途径

按照国家彻底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精神,物业管理职能要在移交方与接收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彻底移交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不得成立物业公司接收“三供一业”,现有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也应彻底移交区政府。区政府积极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具有物业资质物业管理公司跨区域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所在地街道指导下,由业主大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三)明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性质

移交企业应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住宅的产权进行明确。对具有完全私有产权的,移交企业应及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办理相关证件;对不具有完全私有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或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对租赁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与住户协商,完善住房租赁合同,妥善处理房屋产权问题。

(四)职工安置

移交的物业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劳务派遣人员等非移交企业的职工由移交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五、移交程序

(一)移交企业应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移交申请,区政府应于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移交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移交“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情况、日常运维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从业人员人数、涉及居民住户数量、收费标准等。

(二)区住建局确定工作联系人,与移交企业对拟接收的“三供一业”进行工作对接。

(三)以区住建局为主,各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对拟接收的“一业”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需维修改造的提出改造方案,与移交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改造方案。

(四)移交企业应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企业移交家属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移交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并组织实施。移交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三供一业”移交涉及家属区的名称和区位、资产状况、设施设备状况、人员、维修改造费用负担、技术资料等。其中,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可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

六、费用保障

分离移交费用以移交企业承担为主,政府给予补助。费用项目具体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费用测算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阳泉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建设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测算。分离移交费用的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确定。双方在移交方案及费用审核方面分歧较大的,由区“三供一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裁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核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有效衔接和“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改造移交。

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后续运营费用较大、区政府负担较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助金额和补助方式。

七、财务处理

(一)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移交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八、资产审核移交

(一)规范审核程序

依据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对移交到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由区政府先行接收,再委托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资产、土地等进行处置,可依法转让,也可依法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持有股份,实行混合所有制。

(二)严格移交程序

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九、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我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建军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志刚、高鹏兼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区财政局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工作。

各街道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接收和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管理指导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三供一业”收费等价格监管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二)移交企业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施工保障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协商,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三)抓住政策“窗口期”,切实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按照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包含中央下放的政策性破产企业)以及驻晋中央企业补助政策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中央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请上报工作。补助资金申请的必备条件为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20xx年底前,移交企业与区人民政府要全部签订移交框架协议。

(四)做好宣传和稳定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的稳定问题,维护分离移交职工的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

十、工作要求

(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并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报告。

(二)各有关行政审批和执法部门要给予全面配合,简化手续,减免相关费用,确保维修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三)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规范使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查处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关于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范文 篇3

我区燃气、供热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保民生、保安全、促发展”的总要求,突出抓好燃气、供热管线设施建设、加强燃气,供热安全监管,强化服务民生效能,确保了公用设施良好运行。

一、我区燃气、供热基本情况

我区内共有1家天然气经营企业、4家液化气站,全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搞好经营。20xx 燃气公司新铺设燃气管道13000余米,天然气用户达到了1.3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区现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20xx年全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52万平方米,地源热泵采暖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同时开展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对改造完成的盛海公寓、四季花园、学邻雅园采用了供热计量收费,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

二、加强燃气、供热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立足安全、规范市场,提高燃气、热力行业管理水平。 我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加强燃气热力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是日常安全监管常抓不懈。在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监管上,坚持日常检查与重大节日安全排查相结合,一方面加大瓶装燃气供应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联合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查处了一批设在居民区内,安全隐患严重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站点。另一方面在重大节日和政府活动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以燃气设施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燃气供应安全。二是燃气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燃气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对燃气行业的有效监管,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生活用气,确保了燃气行业安全事故零记录,保证了燃气的正常供应,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未发生燃气事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定期组织管道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专业供气单位深入社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万家”系列活动,现场为广大居民解答日常用气中遇到的困难。同时,为引导市民正确使用燃气,提高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在坊子电视台专门发布“安全用气警示”,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用气常识,降低了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加强监管、增强素质,提升行业管理档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多样性、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明显。在实施管理时,我局始终坚持“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的原则,把建设高素质燃气、热力管理队伍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围绕着“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倡导以换位思维的方法处理好监管关系,队伍素质稳步提高。建设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一是努力实施责任管理。工作重点是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政风。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队伍的“责任意识”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二是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大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行,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严守执法程序和纪律,不枉不纵,文明服务,公平、公开、公正。三是发挥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多样性、艺术性,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高昂的热情、勤奋的工作、旺盛的斗志、科学的态度,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新业绩。

(三)规范服务、创新方式,改善服务模式

城市燃气、供热是事关人民生活的服务行业,我局在实施管理时,把提高燃气热力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放在突出位置。

从20xx年开始,开展了燃气、热力行业服务质量考核达标活动。我区内的恒安热电和富茂燃气在全市的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有力的促进了燃气、热力经营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燃气、热力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供热行业节能减排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目前,全区供热企业还存在供热生产和运行中能耗过大、供热系统不节能等较为普遍的问题。同时,既有建筑改造任务还十分艰巨。另外,供热质量不高,群众投诉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是燃气供热能力与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城市的不断开发建设,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仍相对偏低,与人民群众改善生活质量的诉求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的吸纳和承载能力,限制了城市的长远发展。

三是燃气热力安全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存在工作经费不足、管理人员不足,安全管理仍存在很多漏洞和管理的盲区。

四、 20xx年我区加强燃气、热力管理的工作打算

20xx年我区燃气热力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保民生、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快燃气供热管网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冬季供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天然气供应、进一步提高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燃气供热行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燃气热力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热力行业这俩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的任务更重。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热力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研究搞好机构建设问题,加快建立完善燃气热力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这两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供热效能考评机制,不断提高供热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针对目前供热企业在供热生产和运行中能耗过大、经济效益欠佳等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供热能效考评办法和供热能耗、运行管理的考评标准,建立和完善热力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并组织实施对供热企业进行考评,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不断提高全省供热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关注民生,突出抓好冬季供热和天然气供应工作。

一是供热方面,加强对区内3家集中供热企业的监管,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今年计划新铺设供热管网3公里,对6个新建小区30万平米新建建筑进行配套,同时,针对供热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即时搞好设备维修,和煤炭储备,确保今年供暖质量。

二是加快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增加辐射面。今年计划新铺设燃气管道5公里,对6个新建小区进行配套,确保居民用气。

(四)突出抓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在去年改造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对1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做好检查验收。

(五)切实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是突出抓好燃气条例的执法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燃气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区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燃气市场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是做好燃气、供热日常检查和重要节日的安全检查。为“五一”、“国庆”、元旦和春节以及20xx年建国xx周年大庆十一全运会创造安全祥和的环境。

三是做好燃气、供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燃气、供热工程监管体制,抓好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供热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督,凡未经燃气供热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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