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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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汉族,x小学学生,

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精选5篇)

现住

法定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现住。(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x厂退休工人,

现住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法定代理人:

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河南光速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

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司百灵的伤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

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

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证明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

被申请人:-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男,汉族,19xx年1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宣城市xx区-,联系电话:--x

-x,女,汉族,19xx年10月25日,住安徽省宣城市xx区xx办事处号,联系电话-

诉申请人-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由于被申请人在事发后已经到宣城市xx医院进行了相关治疗。且经过宣城市xx医院治疗后伤情已经稳定,所受伤害已经得到修复,人民医院建议保守治疗为宜。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无转院治疗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到南京动手术治疗致其伤情进一步恶化,并因手术致其韧带损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所受伤害不构成伤残,而安徽司法鉴定所做出的十级伤残鉴定是基于手术后的伤残情况所作出的,不客观、不科学。为查明案件实际情况,特恳请贵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重新鉴定。

2月17日

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张学辉,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九层,

电话:0571-28802907 传真:0571-87901646

申请事项:

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申请人认为,(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

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

此致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学辉律师

20xx年6月20日

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4

尊敬的党组织:

作为一名私企领导,自党的xx大通过修改《党章》的决议之后,我感到对于私营业主入党问题有了明确的说法,党组织的大门向我们私营业主敞开了,我感到很振奋。所以经过慎重考虑,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我做为一名在私营企业的领导,时刻都在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阳光下前行;时刻不忘毛泽东思想中“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声音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理论联系实践相结合等行之有效工作方法;时刻不忘邓小平理论所带给我的恩惠;没有邓小平春天的号角,哪有改革开放的东风,哪有私企雨后春笋般的建立,哪会有私企从小作坊到今天好多的上市公司、集团公司、跨国公司,哪会有我今天的用武之地。通过我及同事的管理,使得我们XX公司从一支小的农村建筑施工队伍逐步成长为能够与建工集团进行分包合作的骨干力量,这是党的政策让我们获得了今天所获得的一切。

在于上海建工集团合作的这么长时间,身边许许多多的党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自1920xx年中国创建至今,将要走过90个光荣春秋。这几十年,中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从建党之初仅有50多名党员,几个小组逐步发展到今天拥有数千万党员的执政党。我们的国家有过去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发展到现在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三位;成功举办奥运会,残奥会;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的证,党员冲锋在前,当灾区人民看到迷彩服,看到鲜艳的党旗的时候,不安的心便会踏实下来;面对肆虐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我们领导人仍然不畏险阻,及时调内需,并郑重的向世界宣布,今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7%以上的增长等等。这些让我无时不感受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强有力。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是因为我深信共产主义事业的必然成功,深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实践也充分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国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康庄大道。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党,一个政党能否与时俱进,永葆先进性,关系到这个党能否得到人民拥护,能否完成时代赋予的使命,能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与时俱进,就是站在时代潮流前列,思想上走在前列,行动上走在前列,所有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都顺应时代的潮流,体现时代的风貌,代表着时代前进的方向,永远发展而不停滞,永远前进而不后退,永葆蓬勃生机与活力而不陷于保守僵化。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证明了她与时俱进的优秀品质。

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的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达到理想的彼岸,更不会完全发出自我的光和热,激发出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作为一名跨世界的优秀青年人,就要向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而伟大的组织去靠拢。我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我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充分的去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国家、为人民、为集体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以为核心的中共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我茅塞顿开,因为一家企业,不能只着重暂时的利益,我们要着眼未来,进行长远的布置,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才能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深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仅要做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先锋,更重要的是要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做一个彻底的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只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才能充满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勇气,才能在现阶段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余遗力的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汗水。

今天,我虽然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在我身上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希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使我更快进步。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恳请党组织在实践中帮助、考验我。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工伤伤残再次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杨

委托代理人:丁秋艳律师

申请人对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潍坊市高新区价格认定中心对涉案发动机配件价格作出的鉴定结论:“612600080型号油泵价值6457元/只”有异议,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申请理由如下。

第一、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公正性和严谨性,存在虚假鉴定之嫌。

20xx年11月8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涉案发动机配件价值出具《证明》,记载:612600080型号油泵价值6457元/只;612630090型号喷油管价值1201元/只。

同一天,即20xx年11月8日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了潍坊市高新区价格认定中心对涉案发动机配件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4号第五条及《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20xx年7月2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三条规定,显然,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并没有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书作为“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20xx年11月9日潍坊市高新区价格认定中心出具《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鉴定意见为:612600080型号油泵价值6457元/只;612630090012型号喷油管价值1201元/只。

在一天的时间内做出与涉案单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完全一致的价值认定,且没有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论证过程,仅仅出具最终意见。申请人认为缺乏公正性和严谨性,且存在串通、并弄虚作假之嫌,。

第二、涉案单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系虚假材料。

根据潍坊重型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5月24日开具的《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据一)及20xx年5月25日《动力(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配件销售清单》(证据二),612600080型号油泵在潍坊地区的市场销售价为3581元。

根据20xx年5月24日15:49日录音录像材料(证据三)、20xx年5月25日10:56日录音录像材料(证据五),该3581元的价格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20xx年底、20xx年初调整价格后的实际销售价。

以上证据充分证明涉案发动机配件的612600080型号油泵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为3581元。

综上所述,由于潍坊市高新区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认定的发动机配件价格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严谨性和公正性,特依法申请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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