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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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 篇1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仁: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精选5篇)

能够有因缘同各位学界精英相聚于这座历史悠久、群星灿烂,以追求真理、鼓励自由创新为职志的高等学府,我感到十分高兴。一百多年来,北京大学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天,北京大学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联合主办这次“佛教与和谐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对于推动佛教学术研究及国际文化交流、拓展“和谐世界”的理念及其实践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向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社会的和谐与美好,是人类的本能追求。在当今国家与国家、组织与组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息息相关的全球化时代,我们生存空间、社会环境的和谐程度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品质。虽然人类在科学技术、物质文明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但是在发展进步的过程当中,这个世界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恐怖主义、种族冲突、宗教纷争、自然灾害等,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人们内心对世界和平、人类和谐的期盼可以说是极其热切的。

佛陀主张以慈悲、智慧、平等、包容的精神,来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团体与团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慈悲就是彻底革除自私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一举一动都要关注到对其他众生苦乐的影响;智慧就是要认识到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变化的缘起性,消除不同人群内心所坚固执着的各种成见、偏见及由此引发的与他人不和谐的错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人和事物不正确、不实事求是的认识方法,在面对种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国际关系以及种种困难冲突时,善巧解除自己及他人的烦恼和痛苦;平等是尊重所有有情生命的生存权利和种种需求,透过差别各殊的自相而了达万物平等的共相,在国际社会上就容易找到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包容是理解、接纳所有与自己不同的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风俗习惯等等。只有真正以佛法的慈悲之心为出发点去面对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同利益,在发生矛盾冲突之时多站在对方立场上去想一想,学习佛法六度四摄的善巧方便去解决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真正尊重不同的个人、民族、国家的相对独立的生存权利和需要,理解、接纳、包容不同个体、团体、组织之间生存发展的历史性、区域性、多元性、差异性,才能化解冲突、战争等种种的不和谐,推进不同个体乃至社会整体的繁荣发展。例如在北京大学,蔡元培先生“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提倡解放思想,尊重和接纳不同的学术观点,结果使得北京大学和谐发展,成为一代文化学术的中心。和谐的前提是肯定事物的差异性,凸显不同事物的个性,即古代圣贤主张的“和而不同”。我们要充分认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对于彼此的信仰、文化体系及价值观的选择,要互相尊重、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互相包容。

在无限生命历程里,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缘起相依的,所谓“孤岛上的鲁滨逊”、“与世隔离的桃花源”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今天的地球村,这个事实表现得更为明显。北京城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可能会引起大西洋彼岸的海啸;欧洲大陆的汽车尾气,可能会破坏南极上空的大气层;小行星的光顾,可能会给地球乃至整个人类带来灭顶之灾。所以正确理解佛教的世界观,人类就会多一点智慧,从而真正去互相关怀并谋求永久的和平共处。

今年四月,在我国浙江成功举办了首届世界佛教论坛。论坛倡议“和谐世界,从心开始”,达成了“愿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世界和平”的共识。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心开始”后的“和谐世界”将会在“和善、和顺、和睦、和谐、和平”中,不断共生发展。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会议能够为大家正确认识佛教、发挥佛法对世界和谐的作用做出积极的努力,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 篇2

各位朋友,女士们和先生们,今天我们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纪念柏杨先生的纪念研讨会,追悼他逝世四周年,缅怀他为中国文学和历史学所做的贡献,具有重要的意义。

柏杨先生出生于1920xx年,原名郭立邦,后改名郭衣洞,原籍河南辉县。抗日战争爆发,他满怀爱国情怀,十七岁就到汉口考入战干团,后曾就读于兰州大学、东北大学,也曾执教和任公职。1949年到中国台湾后,任教于中小学和成功大学、“国立”艺专等校,还担任过《自立晚报》副总编辑、平原出版社社长。1968年1月,因其负责的《中华日报》专栏刊登有一幅漫画,被强加“侮辱元首”和“通匪”之罪而入狱达九年之久。他在狱中虽被打断了一条腿,仍发奋努力,写成《中国人史纲》等三部书稿。出狱后,继续写作,成为多产作家。他的作品广涉小说、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及历史学著作多个方面,其杂文成就尤高。杂文集多达四十余种,有入狱前的《倚梦闲话》十集、《西窗随笔》十集到出狱后的《柏杨专栏》五集和《丑陋的中国人》、《中国人,你受了什么诅咒》、《闻过则怒集》、《红袖集》等十余种等。内容广涉政治、历史、宗教、文化、教育、人生、家庭、爱情,所写皆具有强烈的社会教育意义,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聂华苓曾评论柏杨先生的杂文,称其“泼辣尖锐,挥洒自如,纵而有时略欠严肃,但主题总离不开了人权和人道——二十世纪两大主题。”正因基于人道主义的强烈信念,柏杨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中所存在的压抑人性、扭曲人性的现象和社会的黑暗面,在自己的杂文中进行了尖利的揭露和抨击。《丑陋的中国人》堪称他这方面的代表作。他用“酱缸”形容“腐蚀力和凝固力极强”、导致人性被“僵化和泯灭的浑沌社会”;又用“酱缸文化”比喻导使人心丑陋化的寓有毒素的传统文化;鞭笞中国人在“酱缸文化”腐蚀下所产生的既落后保守、妄自尊大,又遇事抹稀泥、“窝里斗”,缺乏公德心和是非观念等陋习。他的杂文尖酸泼辣,嬉笑怒骂,痛快淋漓,而又不乏幽默感,富于思想的锋芒和艺术的魅力。尽管其中也反映出他的一定偏激性、片面性,但他对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的深刻反思精神,却正是一个追求进步的民族和国家所必须的。当然,猛士般持戈怒目,并非柏杨杂文的唯一风格。他还有许多谈人生爱情、婚姻家庭之作,说理谈心,亲切平和,表现了他杂文风格的另一面。

柏杨先生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生,也是与黑暗和愚昧毫不妥协的追求光明与真理的一生。海峡两岸关系解冻后,他多次回到大陆,爱国精神始终不渝,晚年还把自己的全部书籍赠送中国现代文学馆,表明他对于国家民族的耿耿情怀和对于文学事业的执着信念。他的历史著作,在史学界获得很高的评价,他的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在全球印行一千万册,是对于我国史学名著向大众普及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他对我国文学、特别是杂文的发展,更作出卓越的贡献。他的诸多著作,已成为后人所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他是河南辉县人民的优秀儿女,为了纪念他,辉县人民在家乡为他塑立了铜像。我们对他的学术和文学成就进行研讨,目的正在于更好地学习和发扬他的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和不懈地争取国家和民族的美好未来的战斗精神。

最后,我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并祝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谢谢!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 篇3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医学同仁及朋友们:

你们好!

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初秋,我们感受到各位远道而来的专家学者和同仁们对焦作市××医院的一片盛情,这种缘于医学科学崇高的关爱,也增添了我们投身医学研究,献身医学科学的信心和勇气。我们焦作市医学会很荣幸能够承办这次医学学术会议,这对于我们,是一次极为珍贵的学习机会。因为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在临床神经外科有着丰富经验,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专家为大家进行精彩的学术演讲,他们德高望重,著作等身,用我们的热烈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各位专家将会给本次会议带来国内外临床神经外科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大家透过这次难得的交流对话的平台,能够就医学实践中的体会和困惑求教于专家学者,彼此之间开展真诚而务实的多视角畅谈,零距离接触。本次大会的演讲资料涉及神经外科学领域的多个方面,其中……为此,各位专家尽管事务繁忙,仍然冒着天气的炎热,怀着一份职责与使命,进行了用心充分的准备工作,作为承办方,我们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无限的敬佩!

我国临床神经外科医学的研究与发展,目前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与突破。多个研究选题走在了世界前列,不少研究成果填补了医学的空白。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临床神经外科医学研究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我们有必要加以不断重视,在研究形式和研究资料上大胆走创新之路,才有可能取得更多的新成果。这天这次××市临床神经外科医学学术会议,受到了省有关学术机构、××市卫生局领导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兄弟单位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各级领导要求我们承办方,要精心策划,科学组织,热情服务,确保本次会议*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同时要求我们,要以研究推进工作,以工作带动研究,加快临床神经外科建设与改革的速度,加大医学教育与科研的力度,从而赢得患者更大的满意度,为医院的整体发展做贡献,为该学科理论与实践发展注入新的元素,做人民满意的科研型医务工作者,为促进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提高和带动本地区在临床神经外科医学上的研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预祝会议*成功!

谢谢大家。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 篇4

同志们:

刚才,沈局长对我县公墓建设作了详细的工作部署,为加快对我县公墓建设,保证公墓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近年来,我县乱建坟墓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省委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市委张书记在今年就专门对我省的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作过批示。因此,做好公墓建设是 “三沿五区”乱建坟墓治理工作的需要,确保治理的坟墓有“地”可去,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通过公墓的建设,引导广大群众用先进的殡葬理念、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习俗,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措施,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公墓建设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公墓建设取得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和公墓所在地乡(镇)应成立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墓建设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宣传厚养薄葬,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的丧葬方式,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其主要成员单位:民政局指导做好公墓地建设各项工作,指导乡镇按政策做好选址、征地、筹资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公墓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报批和确定征地(含坟墓、果作等)价格,指导乡镇按政策征用公墓用地;林业局负责征用林地报批和林权证办理,指导乡镇按政策征用公墓林地,协调乡镇解决征用林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公墓项目规划设计、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公墓所在乡镇负责公墓地的选址、征地,按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宣传发动和各项经济作物、迁坟等各项补偿项目的调查核实、补偿金发放以及整个工程的实施等工作,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给予积极配合,确保公墓工程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今后,各乡镇 “三沿两区”坟墓治理的骨骸(骨灰)和遗体火化的骨灰都必须安放在县(片区)公墓地或村级骨灰存放堂(室)内。

三、形成合力 加快建设

公墓建设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各公墓地建设乡镇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县公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并按时投入使用,满足广大群众安置骨灰的需要。县里将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督查,并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墓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各公墓建设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词 篇5

党的xx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xx届三中全会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尽快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工作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运转作出了顶层设计,指明了社会组织工作的宏观方向。为此,全国残联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配合发展改革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发挥培育、孵化、引导、规范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应有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助残资源,形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合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下面,我就残联系统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以中央精神为指针,以残联章程为依据,充分认识残联系统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工作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出席有关会议、活动。20xx年3月,致信祝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30周年,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5月,在亲切会见全国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代表时即席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份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各级残联要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俞正声同志在出席基金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时讲话指出:“进一步做好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各项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张高丽同志在中国残联“六代会上”的祝词中指出,“ 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服务”。王勇同志在国务院残工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动员社会参与,激活市场活力;搞好典型宣传,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加强残联建设,发挥残联作用”。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中国残联作为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联章程》规定,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履行“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等重要任务。回顾历史,助残社会组织与中国残疾人事业更是颇有渊源,一起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一起高举人道主义的大旗,一起唤醒残疾人的自发自觉自主意识,一起成长于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一起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残联章程、职能定位、事业传承、现实需求和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决定了残联系统在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因此,各级残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解、包容同生共源、共同成长的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帮助他们成长与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到助残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和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精神和中国残联部署进一步促进助残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二、以工作实践为基础,以示范经验为引领,总结交流各地残联开展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的经验做法

助残社会组织作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利益的代表者之一,是残疾人表达诉求与愿望的重要载体,是满足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重要有生力量,对于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中国残疾人事业一起成长的助残社会组织,一直得到中国残联的关注与支持;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助残社会组织,也一直得到各级残联的重视与支持。各级残联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出许多可资借鉴、初具成效的有益经验。

(一)中国残联在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方面的探索和部署。

中国残联历来重视社会治理工作,支持和推动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张海迪主席在“六代会”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推动残疾人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服务”。近日,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在全国残联理事长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激发社会的助残活力、市场的助残活力。要把激发残疾人和助残社会组织活力的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推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努力放大政府资源的社会带动效应,促进相关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努力激活社会组织的助残活力,构建起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能够得到有效监管的助残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拓展社会志愿助残、公益助残等内容”。鲁勇理事长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专访时指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是一种工作思路、运作方式和资源整合方式的变化,推广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政策有助于实现政府、残联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优势互补。残联组织要以此为契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放大政策效应,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品质,让全社会了解残疾人服务需求,以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按照中央精神和中国残联领导指示,中国残联进一步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纳入大局、统一部署。20xx年,国务院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八个服务领域都包含相应的残疾人服务内容,同时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章,明确了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和保障工程,体现了残疾人服务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中的重要地位。20xx年中国残联向国务院专项请示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中,着重明确“残疾人服务”为政府购买的七大项公共服务之一。积极参与民政部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工作,代表残疾人及助残社会组织提出需求与愿望。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发96号文件,20xx年4月与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试点任务、工作要求以及项目目录等。

二是分类指导、开展试点。指导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完成社团登记,探索法人治理模式。中国残联给予各专门协会大力支持,重点指导各专门协会规范运作,从各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工作规则、法人治理规范等工作制度,成立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完善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项目和财务管理机制,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20xx年启动6个省及18个市和市辖区的社会治理试点工作。20xx年,将助残社会组织工作融入中国残联基础管理建设工作,并制作《助残社会组织统计台账》开展基础数据调研、统计,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加强研究,密切联系。1999年下发《关于了解残疾人群众组织情况的通知》,20xx年下发《关于收集残疾人社会组织有关情况的通知》,对助残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和情况收集。20xx年向全国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的通知》,联合清华大学开展“中国残疾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究”,回收问卷8021份,形成近5万字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调研报告》。自20xx年以来,每年都与助残社会组织召开联谊会;自20xx年以来,连续8年参加五届福建“同人论坛”。20xx年4月举办“残联组织社会管理与服务研讨会”,研究残联组织在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具体思路、有效举措,探索如何推动助残社会组织和民办服务机构在残疾人事业中切实发挥作用。20xx年参加京津冀三地专门协会峰会。与民政部、高校专家通过讲课、课题研究等形式,加强理论研究和探讨。

(二)地方残联在助残社会组织工作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各地残联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总体精神,按照中国残联有关加强助残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整体部署,联系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创造了不少有益经验。

北京市残联等充分发挥枢纽作用,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扶持助残社会组织。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市残联成立社会工作部(5个公务员编制)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个事业编制),逐步建立起先认定、再评估、最后扶持的管理体系,先后投入2500多万元(20xx年投入1300多万元)购买服务项目,并逐步建立项目申报、专家审核、第三方评估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党的建设,成立北京市残联社会组织党工委和联合党总支,在贯彻党的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残联等积极将其纳入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残联的主导、示范作用。作为上海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上海市残联与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残联紧紧围绕残疾人个人和家庭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开发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初步形成了“残联主导推进、社会协同运作、多元模式并行、服务项目互补”的工作格局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独立运作、专家全程指导、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助残服务新模式。20xx年,全市各区县残联购买社会力量助残服务项目达94项,并在嘉定区建立“上海市助残社会化实验基地”。

湖北省残联搭建培育平台,成立湖北省残疾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引进入驻30多家,占总入驻组织三分之一。湖北省、黑龙江省残联借助合作项目的优势,学习合作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从20xx年开始,两省借“长江新里程(第三期)——关爱你的残疾人邻居”项目的契机,以“全程陪伴”(即由专业工作人员帮助助残社会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评估、总结等,陪伴助残社会组织一起成长)为方式,培育、引导、支持助残社会组织。

广东省残联通过行业协会(如残疾人服务业协会)开展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广东省残联于20xx年4月注册了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由从事残疾人服务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20xx年和20xx年,仅省级残联通过财政预算向社会组织购买的助残服务经费总额达729万元;据不完全统计,珠三角地区7个地级市残联购买社会组织的助残服务总额达8000多万元。

陕西省残联与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按照“鼓励扶持、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同等对待、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民办、公办民营和公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促进公平竞争。明确登记注册,实施项目支撑,落实人员待遇,享受税费优惠,支持民间投资,鼓励社会捐赠,实现资源共享。

成都市、东莞市等组建事业单位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成都市编办批复成立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全市助残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业务培训服务;为有意向成立的助残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受市残联委托,依法对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东莞市残联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推动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市财政提供场地、设备和无障碍改造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实施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的项目给予康复补助。

苏州市残联、铜陵市残联积极争取政府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助残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扶持。苏州市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成一年间,全市助残社会组织(含备案组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9家,达到381家。铜陵市目前已有6家助残社会组织在其中接受培育孵化,全市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已达76个,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的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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