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

来源:飞鸿范文帮 2.34W

关于开展福州市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福州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

榕教综〔2019〕19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直各语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及新闻媒体,市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委以及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厅(部)局有关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州市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0日。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宣传主题

xx提出: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确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方向。语言文字中国梦就是增强国家语言实力,切实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和应用水平,构筑和谐语言生活。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活动要求

1.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由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条件,加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

2.突出主题,广泛宣传。当前实现语言文字中国梦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设点宣传、开展培训测试、召开主题会、社团活动等途径,以广场标语、报栏宣传、网页宣传、新闻媒体报道、广播等形式加进行宣传,同时尝试使用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和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加强宣传。要深入贯彻语言文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及时报道开展本届推普周活动动态。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至少向新闻媒体或市语委办报送一篇有关推普周活动的信息。

各单位要及时在有关服务场所及办事窗口设置或更新各类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推普周期间,在单位大门口或大院内悬挂“广泛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标语,也可选用“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等宣传标语。

3.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各相关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确保第18届推普周活动圆满成功。在总结我市以往开展推普周活动的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设区市语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要广泛征求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意见,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

四、活动安排

1.《福州日报》、市电视台、市电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对全市各地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 在五一广场悬挂今年推普宣传横幅,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和《实施办法》颁布9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的宣传活动。相关语委成员单位,在五一广场发放相关文字宣传材料。力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3.继续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今年将依法对罗源县和闽侯县进行评估,各县(市)、区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城市的文明形象。

4.继续推进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工作。继续通过创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开展。

5.积极组织好福州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今年共收到作品1300多件,组织专家筛选出500件,9月份500位入选作者将参加福州市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场赛。通过这项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6.深入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活动,举办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诵读大赛。把经典诵读作为持续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五、注意事项

1.对各地各单位各学校开展的宣传及各项推普周活动情况,市及各县(市)、区语委办要组织抽查。

2.各县(市)、区语委办及市直各单位、学校推普周活动书面总结(含照片3张)于2019年9月28日前反馈至福州市语委办(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B座11层1112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83350693,83300602,电子邮箱:。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语〔2019〕6号)

2.《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1号)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4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