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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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期任务,也是建设“平安揭阳”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XX〕3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督办方案的通知》(揭府办〔XX〕22号)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民生,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心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为重点,为建设“平安揭阳”“粤东经济强市和粤东上善之区”作出贡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通过试点先行、搭建平台、建立网络、完善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资源整合使用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进步、心理有疏导、成长有关注、安全有保障、生活有帮助;留守农村老人寂寞能排解、生病能求助、困难能化解、子女能依靠、生活有照料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步

(一)试点先行。各县(市、区)指定1至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试点单位;揭西县在原有试点基础上,抓1至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数据库,通过镇村基层组织调查摸底,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留守老人儿童的信息台账,包括留守人员、家庭外出人员、周边邻居、结对帮扶干部、学校校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信息,全面掌握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基本情况;要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二)全面铺开。在试点单位6月底前完成总结经验做法后,全市全面铺开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机制。以县(市、区)、镇、村为单位,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机制,建立完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指挥体系;建立健全三级分工协作、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设置应急避险场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因地制宜有选择地把公园、广场、影剧院、学校、人防地下工程等公共设施和场所作为应急避险场所;每个行政村至少要设置1个应急避险中心。[牵头部门:市府应急办,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创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基金。各县(市、区)要积极发动外出乡贤和社会各界力量捐资,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基金,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日常帮困扶助提供资金保障。[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社工委、财政局、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进一步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寄宿制学校、假期服务学校等阵地,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使留守儿童有固定、安全的生活、学习场所。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组织留守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培养留守儿童乐观向上的性格;开展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自信心,提高与同龄人交往的能力,促进心理健康;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法制教育,提高留守儿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监督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社工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进一步优化留守老人的生活环境。推进农村“幸福院”“老年星光之家”建设,建设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中心(已建成“幸福院”“老年星光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可加挂留守老人关爱中心牌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定期组织专人上门巡查、服务;推广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模式,为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完善老龄人津贴制度,提高津贴标准;加大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力度,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对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基本生活;建立并发挥老年人互助协会的作用,组织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对留守老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实现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大力倡导志愿者服务,为留守老人开展生活帮助、医疗救助、精神慰藉等活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社工委、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推进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市成立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为正、副组长,社工委、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团市委、应急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民政、教育、卫计、食品药品监管、妇联,团市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能,制订《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分别制订完善《留守农村老人儿童应急避险方案》和《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底15日前报市民政局,电话、传真:8217807。

(二)落实挂钩责任。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要像计划生育挂钩帮扶一样,层层落实挂钩责任。市、县领导挂钩到乡镇(街道)、镇(街道)干部挂钩到村(社区),落实挂钩责任,推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学校加强对开展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宣传“儿童优先”“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等新观念,深入挖掘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宣传应急避险知识,增强群众对自然灾害的自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在校学生进行防灾自救教育,力争将教育辐射到学生所在的家庭。各地老人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留守老人调节好心态,增强心理素质,服从救援队伍的安排。

(四)加强汇报督查。当地及相关部门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市、县(市、区)要加强对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

附件:揭阳市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揭阳市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陈澄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丽娇(副市长)

曾瑞如(副市长)

陈定雄(副市长)

成员: 魏洁林(市民政局局长)

谢荣标(市府应急办主任)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锦泉(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吴惠民(市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

严俊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利潮(市公安局副局长)

倪任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明文(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江淑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方丹阳(团市委副书记)

陈燕杏(市妇联副主席)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魏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两个专业办公室,其中关爱留守老人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林小彭同志兼任主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妇联,陈燕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民政局(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办公室)

1.牵头负责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切实落实对留守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帮扶。

⒉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⒊指导建立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库,收集留守老人名单信息。

⒋建立完善老龄人津贴制度,提高津贴标准;落实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⒌指导各地创建“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基金”。

⒍指导镇、村建设“幸福院”“老年星光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站、留守老人关爱中心。

⒎加强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

⒏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市社工委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组织百支镇(街)敬老爱幼志愿服务队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活动。

(三)市发展改革局

⒈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中心、留守儿童学校、应急避险中心建设列入投资建设计划。

⒉负责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中心、留守儿童学校、应急避险中心等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四)市教育局

⒈指导各地留守学校建设,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⒉加强内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改善留守儿童住校条件,加强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监督管理。

⒊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⒋积极开展教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等的宣传教育,指导、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的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应急避险知识普及。

(五)市财政局

为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六)市卫生计生局

⒈指导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农村村级卫生室建设,健全服务功能。

⒉开辟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就医“绿色通道”。

⒊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配备担架等应急救援设施,以便在关键时刻转移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儿童。

(七)市公安局

依法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确保校园安全。

(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留守儿童学校、儿童托管中心和留守老人关爱中心等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饮食安全。

(九)市妇联(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办公室)

⒈做好负责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⒉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聪明”,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等帮扶留守儿童项目;

⒊指导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收集留守儿童名单信息。

⒋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的宣传、教育。

(十)团市委

⒈广泛开展关爱留守老人儿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关注留守老人儿童。

⒉深入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丰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课外生活。

⒊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苗行动”等扶贫助学项目。

⒋指导、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留守老人儿童。

(十一)市府应急办

⒈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避险机制。

⒉指导、督促各地应急避险中心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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