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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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 篇1

1、开 始——党(工)委或党支部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通用5篇)

(1)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

(2)全体人员站立,奏(唱)《国际歌》。

2、致 词——党(工)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 誓——党(工)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

(1)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2)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3)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

(4)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4、讲 话——党(工)委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

(1)新党员代表发言;

(2)老党员代表讲话;

(3)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党员提出希望,对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

(4)散会。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二

一般程序为:

(1) 奏(唱)《国际歌》

(2) 致开会词;

(3) 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4)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 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 党组织负责人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对以上程序也可作适当调整。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 篇2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一般是:

(1)宣布开会;

(2)唱《国际歌》;

(3)主持人致词;

(4)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右手宣誓;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6)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7)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8)有条件的也可以请老党员出席并讲话。

举行入党宣誓时,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要列队面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的负责人或组织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要自报姓名,宣誓人依次各报姓名。入党宣誓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就意味着从此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党,因此,每个党员宣誓以后,都要时刻用誓词来鞭策、激励自己,以实际行动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誓言。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 篇3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公共管理系党总支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工作顺序为:党小组(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量化积分)、遵守校规、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情况的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学生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①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群众应为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不够半数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②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③座谈会对拟发展对象赞成意见不足半数者,则取消其发展资格。

记录整理党内外评定意见反映要真实。并将测评表装入“党员材料档案”,(党员材料应转为正式党员后再与本人学籍档案合并)。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文革”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7、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公管系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校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准用纯蓝)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0、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 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

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12、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派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其他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总支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3、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总支接到学校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15、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学校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7、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的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外语学院党总支

7、党总支报学校组织部审核;

8、学校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报学校党委审批。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 篇4

一、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写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入党申请书需手写,可递交本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在学院每周一团支委例会上上交。

二、考察阶段:

(一)党小组对有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由党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

(二)申请入党的同学应经常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主要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或重大事件活动的行为和思想表现。一般应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向组织汇报,一方面使组织能及时地了解自己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组织的帮助、指导。

(三)对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党小组将及时指定一至二名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的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与他们谈心。

(四)团支部“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也是新时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

(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团支部推优的名单,进行考察和讨论,从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六)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推荐并考核合格后进入党校学习,对他们进行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为内容的教育。

(七)召开民主评议会。在群众中召开会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缺点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八)政治审查。政审的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政审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函调。

(九)撰写自传。自传是申请入党人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地全面了解,将自己的主要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的一种形式,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本人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及职业;自己的思想进步过程等等。撰写自传,一要实事求是反映和评价本人经历,不夸夸其谈。二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寓理于叙事之中。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三、材料准备阶段

(一)《关于×××同学入党的团支部推优意见》

(二)《关于×××同学入党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三)谈话记录

(四)《关于×××同学入党的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

(五)函调材料

(六)《入党志愿书》

四、召开审批大会

党支部召开关于×××同学入党的审批大会,经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程序介绍 篇5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随时)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短期培训(3//9月份,即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完成)

各支部在本月总结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参加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党校学习),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次年3//9月份召开)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3、此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五、确定发展对象(在听取群众意见之后10~15天内进行)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在被列为发展对象后一个月内完成,时间大约在4//10月份进行)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时间同上)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同上)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时间同上)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同上)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一、组织员谈话(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六、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PS:

1。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必须在上一学期递交入党申请书;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预备党员的同学原则上必须每个季度(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不能只抄党章,必须跟当时发生的时事挂钩或者自己的思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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