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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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通用24篇)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本文中《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称,《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简称,《办法》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简称。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出行”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出行”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和垂范者。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县文明办向全县市民朋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

崇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交通出行”志愿者服务行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二、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参与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三、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

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五、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垂范者。

以身作则,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警察同志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

全县的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努力营造“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为建设“平安新绛、和谐新绛、美丽新绛”作出积极的贡献。

新绛县文明办

2019年8月22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3

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深化“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万名志愿者集中行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决定在城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因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开斗气车。

三、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四、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出行,我行你行,让沭阳明天更文明、更有序、更和谐!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4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的全面持续推进,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美,市民文明素养有了显著提升,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文明友善的人文环境,进一步展示韩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我们还要从文明交通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为此我们倡议:

斑马线前车让人,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文明出行,让交通更通畅,让一让,心宽路畅。

(一)如果您是公务车驾驶员,请您自觉维护政府形象,在您驾驶公务车辆时,斑马线前,主动减速礼让,为广大市民做好表率。

(二)如果您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请您发挥窗口行业的示范作用,文明行车,带头减速礼让,做文明出行的排头兵。

(三)如果您是私家车驾驶员,请您行经斑马线或遇行人通过道路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四)如果您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请您遵守交通信号,驾车不驶入机动车道,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

(五)如果您是行人,请您在通过路口或人行横道时,遵守交通信号并走斑马线,遇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时,请抓紧时间快速通过,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六)如果您是志愿者,请您积极参与我们的“车让人”志愿劝导行动,宣传礼让相关知识,引导驾驶员主动礼让,引导行人通行斑马线,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车让人,让出的是安全、是和谐、是关爱、是温暖,是对生命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文明的礼遇。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志愿者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蒙城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乱跑、乱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让城市更美丽、让蒙城更文明,是全体蒙城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幸福蒙城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我们向您们发出邀请,加入青年志愿服务队,让我们一起参加志愿服务吧!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6

文明交通倡议书

尊敬的朋友们: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

文明交通是每个城市的明信片,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本质需求。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行文明路。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车行道上候车和行走、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与非机动车争道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做文明人。自觉做到文明候车、乘车、开车、停车。文明礼让,从我做起,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归家: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驾驶;车让车,让出一份平安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交通友爱。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守护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

开文明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谁先,红绿灯前不抢一秒;不违法停车、不逆行、不乱鸣笛、不向车外抛物,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交通环境,让我们自觉做到:文明出行你我他,交通环境靠大家!和谐美好交通路,文明城市齐共享。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每位家长的心弦,保护孩子安全是学校领导、老师、家长的首要责任。在学校和家长们不懈的努力下,校门口上、下学秩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依然出现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每天早晨和傍晚,我们都能看到接送孩子的电瓶车、摩托车随意停放、调头,堵住了孩子的生命通道;家长、孩子随意穿越马路;尤其是有些家长没到指定位置接孩子;这样就带来了很多潜在的安全隐患,造成校门口道路交通堵塞。为了消除孩子们上学、放学安全隐患,以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现的拥堵问题,我们特发出此倡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配合护学岗的交警、校门口值勤老师做好规范行车,停车;

接送孩子放学时,私家车、电动车、摩托车请停在学校规定位置,不给校门口增加交通压力,学校周边三十米处不允许停放电动车、摩托车,不堵孩子的生命通道,降低安全风险;

接送孩子的电动车、摩托车不在校门口调头;机动车不在马路中间随意停车或让孩子上、下车。

孩子的安全,需要我们为他们护航!有序合理的停车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或许只是一个习惯而已,但是却能影响一个孩子的安全和一个家庭的幸福。

家长们,为我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淮北市实验小学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8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❶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机动车有序停放

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

不翻越护栏等

❷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

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

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

开车打手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不系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

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❸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

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50元。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口头警告。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莱州市局交通警察大队

20__年6月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9

——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们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近期我区正在开展“美丽桂林·文明城区·清洁校园”暨师生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我们竹江小学也正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文明行”活动。我们在校园内利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请家长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在此,我们倡议全校家长、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横过马路时,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马路、跨越隔离栏,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乘坐公交车时能自觉排队、主动礼让。年满12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车时,骑车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平稳行驶,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或脱把骑车,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4、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在校园周边行车注意减速慢行,接送孩子时即停即走,不影响交通畅通。不乘坐车况差、改装车座和超员、超载的车辆。

5、每一名小学生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并劝告家长文明通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好安全头盔。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和守护者,让我们城市更通畅、更安全、更和谐,更加文明!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0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师生“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 ”等方面的行为,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在此,校党总支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发出“三文明”倡议行动,希望大家携手共做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一、文明交通

“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一)倡导“开文明车”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正确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守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倡导“走文明路”。即: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请告别以下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恶习。

(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自行超车;超员、超载。

二、文明出行

全社会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塑造中国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

(一)倡导“十大文明旅游行为”。即: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费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导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二)摒弃“十大旅游陋习”。即:在文物古迹上乱写乱画;文物古迹不按规定摄像拍照;集体行动缺乏时间观念;不守秩序乱插队;随时吐痰随地大小便;污言秽语打架斗殴;乱扔废弃物;喧哗吵闹高声交谈;践踏草坪乱采花果;污损客房用品损坏公用设施。

三、文明餐桌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希望大家做一个骄傲的“光盘族”,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一)传承传统美德。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

(二)倡导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

(三)倡导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时刻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讲究用餐卫生,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低碳环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四)讲究科学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达成人与食物的和谐,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老师们、同学们,播种的是一种习惯,收获的是一种品格。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的活动中去,让道德之树生根发芽,让文明之花开满校园!

20xx年12月24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1

广大市民:

镇远是一座文明美丽的古城,交通安全畅通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镇远县城区总面积4.3平方公里,机动车共计36579辆(小型汽车:9853辆,摩托车23458辆,电动车3268辆),这其中还未包含黑车、挂外地车牌号的车辆。城小、路窄、车多、人密是镇远县交通环境的真实概括。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创建国家5A级景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应积极响应、自觉践行、率先垂范,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为此,我们倡议:

一 、做“文明交通”倡导者

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做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的好榜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抵制交通陋习,积极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共同推进全县文明交通秩序建设。

二、做“文明交通”宣传者

低碳生活无处不在,绿色出行就在身边,文明出行人人能做到。希望大家提高低碳意识,树立低碳理念,践行低碳出行,积极向身边人宣传“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意义和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让文明的机关环境更美好,城市道路更畅通。

三、做“文明交通”实践者

严格做到“八不”规范,即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行人抢道,不妨碍汽车正常通行,尽量养成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生活习惯。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交的出行方式,减少交通拥堵。

养成文明交通习惯,重在自觉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文明出行,率先垂范,让文明交通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让文明交通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镇远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8月10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2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带头响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开文明车。做到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行车道上不乱停的“五不承诺”。

行文明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车辆抢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八不规定”。

当文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做文明事。自觉参与文明劝导,踊跃认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余时间,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党员同志的带头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导给广大市民,真正把我们金华打造成一个安全畅通、温暖和谐的幸福城市。

市文明办 市直机关工委 市局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都知道: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道路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近年来,我们平度市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稳步上升,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依然存在,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极不协调。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这是我们中小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小小市民的我们,一言一行既折射出个人的修养,也关系到我们平度市的对外形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认真实践者。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的珍视我们的生命,我们一定要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交通安全主题贯穿于我们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在此,特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左右观望一切安全后方可过马路,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或翻越护栏。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5、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在学校规定出接送,并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

6、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同学们,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4

广大妇女儿童:

为推动“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水平,号召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县妇联向全县妇女儿童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您驾驶车辆时,斑马线前,请主动减速、停车礼让,按序通行、有序停放,不争道抢行、不鸣喇叭催促行人,争做文明出行的排头兵。

二、当您骑乘时,行经斑马线时,请提前减速、礼让行人,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不驶入机动车道,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三、当您是行人时,遇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时,请抓紧时间快速通过,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做文明出行的推动者。

人人都要做文明交通的宣传员、传播者,积极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环保出行方式,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车让人 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中来。

广大妇女儿童们: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车让人、人守规,遵纪守规,用你我的实际行动践行公民道德规范。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让“车让人 人守规”成为洛川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洛川县妇女联合会宣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5

广大驾驶员朋友

5月以来,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已初见成效,“人怕车”日渐式微,“车让人”初成风景。为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健康发展,在全市形成“车让人、人守规”,人车和谐相处,文明、安全、快捷、畅通的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局交警支队在此共同倡议:

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守法,是公民基本的义务,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交警指挥,听从志愿者引导,做到不闯灯、不抢行。

二、紧绷交通安全之弦。生命大于天,安全重如山。要树立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不在机动车道上随意横穿、斜穿,不翻越栏杆、穿越绿篱,不在道路上“涉险”“冒险”。

三、树立相互礼让意识。快捷高效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既需要“车让人”,也需要“人守规”。行人在享受“车让人”便利的同时,也应尽可能快速通过斑马线,不在过斑马线时玩手机,不追逐打闹嬉戏,最大限度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四、践行共建共享责任。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每位市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关爱城市文明,关注城市交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在“车让人、人守规”行动中共奏城市交通文明的和谐乐章。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6

广大驾驶员朋友、市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车辆在斑马线前不按规定让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律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对于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斑马线前的礼让,让出的是安全,是和谐,是关爱,是文明。为此,我们向广大驾驶员朋友和市民朋友们倡议:

1、斑马线前车让人,践行文明交通行为。倡议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在斑马线前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低速通过,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的生命线。

2、红灯亮起人禁行,树立文明交通风尚。倡议广大市民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乱穿马路。当机动车斑马线前停车让行时,抓紧时间快速通过。

3、宣传守法斑马线,争当文明交通使者。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加入文明交通的各项活动,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斑马线前守法理念,劝阻交通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路、文明行车。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在此,我们呼吁全体驾驶员朋友和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上虞人,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7

倡议书

特此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

机动车

一、遵守标志标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插队、不违法停放、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二、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

三、杜绝无牌无证、涉酒涉毒、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非机动车

不违规载人、不逆行、靠右骑行,不违反交通指示信号,路口等待红灯不跨越停止线。

行人

一、要走人行道,横穿道路行走斑马线,不要贪图方便翻越、钻跨、攀爬、穿越交通隔离设施;

二、 不在道路上拦车叫卖、散发物品;设有行人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自觉等待绿灯通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全体市民朋友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把商丘建设成为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8

广大员工朋友们:

交通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有赖于广大员工的共同参与,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为了厂区的文明,让我们一起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和甬道,没有人行道和甬道的道路,要靠右侧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2,多人一起行走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3,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手机或做其他事情;

4,在路面上行走一定要听从安保执勤人员和党员协助执勤员的指挥,在没有执勤人员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5,车间内行走要注意走人行步道,不穿越生产线、过路口要提前确认四周是否安全;

6,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7,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侧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已明确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8,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9,在路面骑行一定要听从安保执勤人员的指挥,在没有安保执勤人员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10,车间内禁止骑行,要将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区域,如停车点在车间请推行。

广大员工朋友们,文明交通,平安是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厂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轿车二厂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19

亲爱的同学们及家长: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新一届省政府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把其列为今年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之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为期五年的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的决策部署,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积极响应,确定“四路一点”(即:环城南路、昌国路、新桥路、青垒头路、环城东路与蓬莱路交叉路口)和九类交通违法行为(即:1、车辆、行人闯红灯;2、酒后驾驶;3、违法停车;4、超速(飚车);5、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6、违法占用公交站点;7、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8、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9、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为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为此,我们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交通习惯,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文明礼让斑马线。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表率。家长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孩子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

同学们、家长们,城市交通拥堵是“发展中的烦恼”,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既需要规划、建设、市政、公安等多个政府部门协同作战,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参与,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为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XX市定海区教育局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海大队

二0一X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为引领全体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交通陋习,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公交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让文明铺满我们这个城市的每一寸道路。

市民朋友们,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为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1

广大市民、志愿者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长沙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乱跑、乱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让城市更美丽、让星城更文明,是全体长沙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幸福长沙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2

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

文明交通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向全市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的践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让志愿者成为城市宣传和践行文明交通的主力军。

一、从我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践行者。积极组织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志愿者招募,到交通拥堵路口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行动起来,就近就便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辅助活动、文明出行劝导和爱心护学活动,积极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协助交警部门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公交站点、主要大街及十字路口等设立志愿服务岗,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中去。

二、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引领者。全体志愿者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把文明出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开车时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严格遵守信号灯。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骑乘时不上机动车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人人都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引领文明风尚,展现全体志愿者的文明风采。

三、从现在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传播者。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和每一位志愿者都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宣传员、传播者。积极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用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制止和劝导各种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中来,让城市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维护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建设美丽文明西安作出自己最大贡献。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3

广大员工朋友们:

文明创建交通先行,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位的重要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对我们每位企业员工参与文明交通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文明交通水准,我们倡议: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文明交通,机动车驾驶人要杜绝闯红灯、压线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超员,积极倡导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非机动车和行人要自觉摒弃闯红灯、走快行车道、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陋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树立文明出行新风。

争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要共同抵制污损破坏交通安全设施,车窗抛物、车辆沿街洒落、三(四)轮车违规营运、大型车辆闯禁区、店外(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呵护城市的美丽容颜。

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行人出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道路交通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路口不越线停车、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违规加装遮阳雨篷。

争做文明交通的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关于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24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人类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我市将开展“文明交通遵德守礼”活动。在此,都江堰市文明办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灯指示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对外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目前都江堰市正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需要你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

为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充分展示我们都江堰人民的文明形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维护旅游城市形象,共建“文明都江堰,平安都江堰,魅力都江堰”!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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