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申请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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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1

×镇(乡)建设办:

临时用地申请书(通用8篇)

我是××村(社区)××组村(居)民×××,因××××××××,现申请在××××临时占地××平方米,种(养)殖规模为××××,请求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村(社区)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盖村委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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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临时使用公路两侧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交通或公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及临时用地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转报;对使用耕地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有权机关核准;

三临时用地申请及合同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并按确定的土地收益额缴交土地收益;

四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缴清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批准文书;

五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文书核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临时用地合同到实地划定用地范围,提供用地。

第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临时用地申请时,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用地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二申请的各种文件、图件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

三临时用地的界址是否清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是否准确;

四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标准支付;

五土地复垦整治、恢复原状和水土保持的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三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签订的土地复垦整治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协议双方的情况;

二需要复垦整治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

三土地复垦整治或恢复原状的期限;

四临时用地申请人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貌的具体措施、标准和验收办法,防止水土流失;

五土地复垦费用的估算标准、数额、方式和缴纳期限;

六临时用地申请人不能自行恢复种植条件或土地原状所应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临时用地申请人对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地类、土地年产值和实际使用期限(含临时用地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的期限)逐年支付土地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在临时用地合同中约定。

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采的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的土地属于国有或集体未利用土地的,分别支付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临时用地的土地收益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征收,缴入财政专户。

第十六条临时用地申请人使用的土地属于耕地的,应当自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属于其他土地的,应当按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期限恢复土地原状。

第十七条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归还土地,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十八条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2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二、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四、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交的资料:

序号 1 资料名称 法人资格证明 是否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1 条件 备注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 法人同时提交工商企业营 业执照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 容、权限、期限、代理人 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 电话 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 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说明用地情况、用地期 限、恢复措施等 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附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临时用地申请

原件

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 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 蓝晒地形图 市规划局发出的同意临 时用地的规划文件和附 图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原件

使用国有土地的 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复印件。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使用国有土地的,与市 国土房管局签订临时使用 土地合同 ②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 与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 时使用土地合同 要求底图为申请日上一年 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原件

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 描绘了临时用地界址红 线的1:10000土地利用 现状图

原件

序号 9

资料名称 拟临时用地范围现场照 片

是否 原件 原件

份数 5

条件

备注 4R尺寸,要求从不同角度 拍摄,聚焦准确,能充分 反映现场情况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 件、复印件的份数

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 案件时必需的其他文 件、证明材料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 A3纸复印 加盖各单位公章, A4或 纸复印,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 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3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二、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四、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交的资料:

序号 1 资料名称 法人资格证明 是否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1 条件 备注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 法人同时提交工商企业营 业执照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 容、权限、期限、代理人 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 电话 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 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说明用地情况、用地期 限、恢复措施等 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附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临时用地申请

原件

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 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 蓝晒地形图 市规划局发出的同意临 时用地的规划文件和附 图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原件

使用国有土地的 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复印件。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①使用国有土地的,与市 国土房管局签订临时使用 土地合同 ②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 与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 时使用土地合同 要求底图为申请日上一年 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原件

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 描绘了临时用地界址红 线的1:10000土地利用 现状图

原件

序号 9

资料名称 拟临时用地范围现场照 片

是否 原件 原件

份数 5

条件

备注 4R尺寸,要求从不同角度 拍摄,聚焦准确,能充分 反映现场情况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 件、复印件的份数

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 案件时必需的其他文 件、证明材料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 A3纸复印 加盖各单位公章, A4或 纸复印,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 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4

国土分局:

依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为加快推进建设进程的总体部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xx年底前完成等27条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本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必将为-空港城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并将极大地改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为此,特申请该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以便该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27条新建道路工程及其给水管网、中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电信管网、电力电缆工程和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总长56439.80米,总计占地2604.04亩,总投资175279.04万元,包括纬一路1957米,占地176.13亩,投资8236.73万元;纬二路1838米,占地 68.92亩,投资4841万元;纬三路4602米,占地276.12亩,投资18658.57万元;纬四路4472米,占地167.70亩,投资12726.49万元;纬五路4602米,占地 276.12亩,投资19165.65万元;纬六路4472米,占地167.70亩,投资13272.39万元;纬七路4472米,占地268.32亩,投资17480.94万元;经一路1420米,占地85.20亩,投资5980.71万元;经二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30.47万元;经三路1194米,占地28.66。 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四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37.93万元;经五路1194米,占地 28.66亩,投资 2040.35万元;经六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70.35万元;经七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八路2525米,占地128.25亩,投资7260.46万元;经九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十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72.51万元;经十一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十二路 3161米,占地 189.66亩,投资 13274.18万元;经十三路1400米,占地33.60亩,投资 2361.16万元;经十四路1832米,占地68.70亩,投资5309.64万元;经十五路1420米,占地34.08亩,投资1908.54万元;经十六路1832米,占地109.92亩,投资5937.96万元;经十七路1154米,占地27.70亩,投资1564.48万元;经十八路1918米,占地71.92亩,投资5279.15万元;纬一路连接线630米,占地56.70亩,投资3024.40万元;刘东线(新民居内东侧道路)735米,占地44.11亩,投资3513.49万元;新民居内西侧道路574米,占地21.51亩,投资1670.0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社会融资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于20xx年三月开工建设, 20xx 年底全面竣工。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对 临时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修建临时 需要在乙方 土地 镇(乡) 亩,折合 村 , 组临时时使用平方米, 其中其中农用地 。小地名:建设用地。

年 月,未利用地

二、临时用地时间,自 日止为期

日起至年月年。期满后,由甲方负责垦复成原样归还乙方使用。 元计算,一次性付给乙方青苗附 元, 合计 元。

三、甲方按年产值 着物补偿费

元, 土地补偿费

四、 如国家建设需征用乙方土地,甲方应无条件交出土 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地时间。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报县政府批准之日 生效,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和阻碍施工。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5

县人民政府:

依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为加快推进建设进程的总体部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xx年底前完成等27条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本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必将为空港城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并将极大地改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为此,特申请该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以便该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经十二路 3161米,占地 189.66亩,投资 13274.18万元;经十三路1400米,占地33.60亩,投资 2361.16万元;经十四路1832米,占地68.70亩,投资5309.64万元;经十五路1420米,占地34.08亩,投资1908.54万元;经十六路1832米,占地109.92亩,投资5937.96万元;经十七路1154米,占地27.70亩,投资1564.48万元;经十八路1918米,占地71.92亩,投资5279.15万元;纬一路连接线630米,占地56.70亩,投资3024.40万元;刘东线(新民居内东侧道路)735米,占地44.11亩,投资3513.49万元;新民居内西侧道路574米,占地21.51亩,投资1670.0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社会融资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6

梁平县人民政府: 镇(乡) 因用村组土地 。其中农用地村组村民,需临时占,占地小地非耕地地名:未利用地 。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村民小组意见:

村委会意见: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7

国土分局:

依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为加快推进建设进程的总体部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xx年底前完成等27条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本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建成后必将为-空港城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并将极大地改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为此,特申请该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以便该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27条新建道路工程及其给水管网、中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电信管网、电力电缆工程和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总长56439.80米,总计占地2604.04亩,总投资175279.04万元,包括纬一路1957米,占地176.13亩,投资8236.73万元;纬二路1838米,占地 68.92亩,投资4841万元;纬三路4602米,占地276.12亩,投资18658.57万元;纬四路4472米,占地167.70亩,投资12726.49万元;纬五路4602米,占地 276.12亩,投资19165.65万元;纬六路4472米,占地167.70亩,投资13272.39万元;纬七路4472米,占地268.32亩,投资17480.94万元;经一路1420米,占地85.20亩,投资5980.71万元;经二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30.47万元;经三路1194米,占地28.66 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四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37.93万元;经五路1194米,占地 28.66亩,投资 2040.35万元;经六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70.35万元;经七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八路2525米,占地128.25亩,投资7260.46万元;经九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十路1420米,占地53.25亩,投资3872.51万元;经十一路1194米,占地28.66亩,投资2040.35万元;经十二路 3161米,占地 189.66亩,投资 13274.18万元;经十三路1400米,占地33.60亩,投资 2361.16万元;经十四路1832米,占地68.70亩,投资5309.64万元;经十五路1420米,占地34.08亩,投资1908.54万元;经十六路1832米,占地109.92亩,投资5937.96万元;经十七路1154米,占地27.70亩,投资1564.48万元;经十八路1918米,占地71.92亩,投资5279.15万元;纬一路连接线630米,占地56.70亩,投资3024.40万元;刘东线(新民居内东侧道路)735米,占地44.11亩,投资3513.49万元;新民居内西侧道路574米,占地21.51亩,投资1670.0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社会融资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于20xx年三月开工建设, 20xx 年底全面竣工。

临时用地申请书 篇8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对 临时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修建临时 需要在乙方 土地 镇(乡) 亩,折合 村 , 组临时时使用平方米, 其中其中农用地 。小地名:建设用地。

年 月,未利用地

二、临时用地时间,自 日止为期

日起至年月年。期满后,由甲方负责垦复成原样归还乙方使用。 元计算,一次性付给乙方青苗附 元, 合计 元。

三、甲方按年产值 着物补偿费

元, 土地补偿费

四、 如国家建设需征用乙方土地,甲方应无条件交出土 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地时间。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报县政府批准之日 生效,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和阻碍施工。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村委会意见(签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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