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协议书集合(精选8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24W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1

特许者(总部):

经营协议书集合(精选8篇)

(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独家买断 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加盟费: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

(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2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红利人) 丙方: (分红利人)

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超市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后,与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经营。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总投入资金的51%;乙方入股总投入资金的49%;丙方负责投标成功,并确保甲方签定承租合同。

三、分红利方式:甲方分年红利50%,乙方分年红利45%,丙方分年红利5%。

四、经营方法: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行利润分红。股东人员采取岗位工作制,定岗定员(即 ),实行工资加绩效奖金制。开销实行实报实销。

五、经营管理分工: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进货、财务、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协助财务、人事等工作; 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事宜和超市的运转调控等工作。

六、联合经营期限以甲方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为准。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赢利、亏损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七、若中途经营不善,需要转让经营权,必须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协商有关事宜后,方可转让他人。

八、超市重大决策、投入、人事等须经三方会商后,必须两方以上同意的基础上,方可实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处理。

九、单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入股资金的两倍赔偿)。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二、备注: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二○一一年 月 日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3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购买9075E挖掘机一台。

合伙经营范围:_____9075E挖掘机。

第二条 合伙期限以三方共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2、乙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3、丙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三方合伙共同出资经营共同商定的工程项目涉及经营的所有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三方经协商均无异议可以给第三方运营。

第五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五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六条 合伙人职责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

5、因经营不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变卖该资产,所得利益按均分配。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点: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5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乙方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出资转让股份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第三条每_______月_______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50%的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

(1)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及与本店相关的商业行为。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店所有决定权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由和拥有,任何人私自承诺均属无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_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7

受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作为合作经营方代表与“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养殖场承包合同。本协议作为补充协议规定出资方的出资方案和利益分配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资:

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出资。乙方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共_________元,大写: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款项全额付至甲方。

二、合作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月。

三、收益及分配:

1、利息:按照甲方同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协议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分红:以50万的总承包担保费用,出资方按照所占总承包担保费用额的.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四、清算及中途撤资:

1、协议到期时清算:甲方按合约结算给乙方应得分红及利息,并退还乙方的委托资金。

2、中途撤资:

(1)如因甲方中途终止与曲沃绿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合作投资经营协议无法正常运营,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需按照协议终止当天的收益进行分红和利息分配,并返还乙方委托资金。

(2)合作经营期间乙方确需中途撤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撤资,乙方出资期间的收益分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经营协议书集合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项目所在地的?的二层钢结构建筑房屋(包括?的停车广场房屋处墙)用于乙方合作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和经营传统建材流通市场的经验等与甲方合作,共同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3、甲、乙双方在天津塘沽区共同组建注册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自XX年月日到XX年月日止,从合作市场开业时起算。

第三条合作条件:

1、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乙方对该项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积计算)达到80%以上;

4、甲方以基本管理费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整(¥)。付款方式为。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详见补充协议(一)。

5、平均租金低于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费的%。

6、乙方应于XX年月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经营管理要求对全部的房屋进行内外装修,并及时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2、为合作市场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暖气、自动扶梯等设施,使房屋适合于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于XX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验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并在商场营业前,提供建材家具装饰市场可投入运作的全套合法证明文件。

5、甲方应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整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资料的复印件,甲方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

第五条乙方义务:

1、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策划经验和招商客户资源用于合作公司。

2、负责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整体设计,并于XX年月日前将设计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施工。

3、负责合作市场前期的营销招商工作,应在甲方将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验收后

天(即XX年月日)使市场能开张营业。

第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公司名称为广场,注册资金为元,其中甲、乙双方各占有出资比例为%和%,双方均已人民币出资。

2、该合作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方委派两名董事,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总经理。

3、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执行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执行总经理每月十号前向董事长报告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报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内可委派一名市场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场的经营管理和招商工作。

4、甲、乙双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5、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执行总经理为主,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甲方对管理人员除执行总经理外享有推荐权,但须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任用。为减小成本开支,合作公司应尽量聘用本地员工。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费用分担方式:

1、对房屋内外的装修预、决算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内装修招牌分年折旧进入合作公司经营成本,而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成本。

2、合作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则上不高于100万元。其余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3、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二)

4、甲、乙双方组建合作公司前市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广场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担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第八条利润分配:

1、利润是指为按上述费用分担基础上确定的可分配纯利润。

2、利润按以下原则分配:

(1)以市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平均价格(即元/?、月),合同期内年度的租金递增系数指标为为基本标准。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保证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之内(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作为利润分成。

(3)若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作为利润分成。

3、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一次性分配。

第九条合作期满或合作期内终止的资产处理:

1、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天津广场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业名称。

2、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若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元,造成终止合同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资产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有纠纷,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