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精选3篇)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1
临时用电接线位置:
一、 本协议的制定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 本协议的.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 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电业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关用电管理部门的现行国家电业系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四、 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市政、建设局、安全局、消防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规范。
五、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国家、地方强制性规章制度
六、申请单位如有特种用电设备,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遵守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七、申请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与临时用电有关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八、批准单位只负责申请单位的接线、计量、抄表工作,其它如准备电线、买电表、校验电表、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电器元件的规格类型、制作临时用电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九、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台及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千瓦及千瓦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十、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千瓦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十一、申请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二、申请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遵行第十一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十三、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申请单位电工完成,并且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十四、一旦申请单位有违、法违规操作,批准单位可随时进行必要纠正甚至处罚,处罚的决定权在批准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十五、任何由于申请单位造成的批准单位的损失,批准单位有权对申请单位进行处罚,并由申请单位赔偿批准单位的一切损失。
十六、申请单位的电表必须经过电业局校验确保正常使用,电线、电缆、电器元件、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等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证明,否则批准单位拒绝为其接线。
十七、用电设施应有符合当地电业局验收的相关条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电焊机等其他用电设备时,其接电应由专业电工完成,不得私自乱接线,乱扯乱拉。
3、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灯具、线缆等,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炉、花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等产品设备,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施工时的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理,作到工完料净。
十九、电费的收取由批准单位计量收取,电价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制定价格。
二十、本协议批准单位有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或增加条款的权利,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遵从本条。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二十二、本协议如有异议,甚至产生纠纷或触犯法律,解决的部门必须由批准单位代表指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批准单位代表和批准人、申请单位代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临时用电批准单位:
批准单位代表:
批准人:
临时用电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代表:
申请人: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孝昌孝武后购物中心后勤物业
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购物中心的整体用电安全,结合商户的实际用电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购物中心内商铺用电电源。
1、乙方用电必须提前向甲方相关领导申请,并取得同意后,签订外场活动用电安全协议。
3、用电费用采用安装电表计量,添加用电电损计算,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交纳用电费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活动现场用电设备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产品。乙方用电线路必须安装规范。乙方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因乙方违反国家用电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孝昌孝武购物中心后勤物业 乙方名称:
相关负责人:
相关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3
甲方: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密云水库调蓄工程施工第 六标段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用电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
四、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用电。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责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用电量以计量电表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价按每度2元收费计算,供电终止后15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电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