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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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精选20篇)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校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要做到五不准:1、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2、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3、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4、不准在林区玩火;5、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四、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要劝其停用,不听劝告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制止。

六、发现火灾立即呼救,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但学生本人不得参与灭火行动。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龙车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 !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2

同学们:

火灾猛于虎,每次发生火灾,都会给国家、企事业单位、公民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预防火灾和做好安全生产历来是政府和社会组织的重大责任,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大连市降水偏少,持续干旱,火灾险情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相比往年更为严峻。过去,大连高校也发生过火灾和隐患,对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面对当前防火的严峻形势,希望广大大学生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防火工作。特作如下倡议:

1.加强防火,人人有责。火灾止于未然,希望各位同学认真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学校相关消防、用电、实验室管理方面的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每时每刻注意用火、用电和实验安全,自觉做到不在野外用火,特别是不在林区用火。森林防火期停止进行春游、踏青、野炊、篝火晚会等户外活动。

严格做到“八不”:

(1)不在山林中乱丢火种;

(2)不在室内使用违规电器;

(3)不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器和进行实验;

(4)不在任何地方燃放孔明灯;

(5)不在野外点荒火,烧田草、秸秆;

(6)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7)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

(8)不在野外做饭、烧烤。

2.做好宣传,提高技能。积极配合学校工作,认真参加高校和社会组织的消防、紧急避险演练培训,掌握灭火、避险防灾和自救的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大学生义务防火安全员的作用,做好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防火工作的氛围。

3.当好监督员,做好通信员。发现有人违规用火,要劝其停用,不听劝告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发现火灾立即呼救,并拨打“119”,请求消防人员灭火。

各位同学,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决杜绝火灾的发生!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3

尊敬的超市领导:

您好,我怀着懊悔、自责、心痛的心情向您递交这篇“工作态度不好的检讨书”,以此来反省我的问题与错误。

我现在真的知道自己做错了,最近一段工作期间,我在收银岗位上存在工作态度问题,工作上马虎、草率,经常出错,一个月内连接收错钱,并且收到了300元的假币,最最要不得的是我的对待顾客的态度不好,遭到了顾客投诉,让超市的声誉遭受影响与损坏,让领导蒙受顾客指着鼻子的谩骂,让单位在总部的考核积分下降了两个积分点。

此时此刻,面对错误我真的没有脸见您,我原本想干脆辞职一走了之。可是回想起自己一年前怀着热情进入这个超市收银员的工作岗位,如今一犯错就一走了之实在是没有骨气与毅力。为此,我觉得留下了接受批评,并且检讨错误,提出改正措施。如下:

第一,我要就此次向我投诉工作态度问题的顾客道歉,向这位顾客寄送一封书面道歉信,并且附上这篇检讨书,最大限度争取顾客原谅。第二,我要向超市领导您表示歉意,向您保证今后我一定端正工作态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作出错,努力地做好工作。第三,我就是要重点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吃一切长一智!

最后,我恳请领导念在我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为人平实跟同事关系处理不错的份上,原谅我这一回,我一定改正错误,不辜负领导到栽培!

此致!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4

Dear Jim,

I‘d like to tell you that I‘ve been a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 now.

At the sight of my new school,I found it so wonderful that I can‘t describe it with all my e are many trees,bright rooms,as well as a large addition,I‘ve met a lot of new friends,who are very friendly to ,I‘ve taken my first English class in senior high school teacher is not only knowledgeable but also a little interesting,which made me rather excited.

At the end of the day,I felt a little tired but more than happy,for I‘ve met so many interesting classmates.

Best wishes to you!

yours,

署名

我很高兴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成为一名高中生了。

第一眼看到我的学校时,我发现它是如此的美丽以至于用我所有的语言都无法描述它。学校有许多树,明亮的教室,和一个很大的操场。另外,我还遇见了许多新朋友,他们都对我很友好。还有,我今天上了在高中的第一堂英语课。我的老师不仅知识渊博而且还有一点有趣,这让我非常兴奋。

在这一天的最后,我感觉有一点儿累却十分高兴,因为我遇见了这么多有趣的同学。

最好的祝愿!

署名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5

某某某某数据(武汉)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关于《湖北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履行及贵公司擅自终止履行该合同后的损失承担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就租赁某某公司信息产业大厦19层物业,于x年4月25日签订了《湖北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但在该合同并未到期且贵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单方面提前终止履行该合同理由的情况下,贵公司却擅自提前退租。对贵公司单方面擅自提前退租的行为,某某公司已于x年8月5日致函贵公司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贵公司一直未予以明确答复。

本律师认为,某某公司致函贵公司,对贵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就贵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合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本律师希望贵公司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立即对某某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明确答复。若贵公司不予合作,某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某某公司的合法请求。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就某某公司的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汉口三阳路 号 楼

电话:027- 或027-

传真:027-

或直接与某某公司联系:

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 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童 向 东

x年 月 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6

答辩人:广西X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东路XX里19号,组织机构代码:199452-6。

法定代表人:林X,董事长。

就上诉人覃书X与黄X、广西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广西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特作如下答辩:

一、黄X与XX公司并不存在挂靠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覃书X或黄X如果认为黄X与XX公司存在或成立挂靠关系,他们应依法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在本案中,并无任何证据证实黄X与XX公司存在挂靠关系。

二、XX公司的员工林小X与黄X并没有“订立口头协议,把该工程交由黄X实施。”,黄X怎么获得并实施涉案的工程,XX公司不清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覃书X或黄X认为林小X与黄X“订立口头协议,把该工程交由黄X实施。”,他们应依法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但本案中,并无任何证据证实林小X与黄X“订立口头协议,把该工程交由黄X实施。”

三、黄X不是XX公司的员工,XX公司与黄X也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并无证据证实XX公司与黄X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四、XX公司虽然与发包人即XX县交通运输局订立了《合同协议书》,但双方根本就没有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订立不等于合同就履行,合同订立与合同履行是两码事,社会生活中有不少合同订立之后并没有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哪方当事人认为XX公司履行了与发包人即XX县交通运输局订立的《合同协议书》,就应当提供证据加与证实,在本案中,并无证据证实XX公司履行了与发包人即XX县交通运输局订立的《合同协议书》。

综合以上四点可知,除订立《合同协议书》外,XX公司与涉案的XX县20xx年通村水泥路工程的No9标段的工程无关,不享有权利,自然也不应承担与此相关的纠纷的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案根本就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之规定,一审判决适用该规定属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水泥不是限制流通物,不是非自然人才能购买的物。《物资采购合同》的双方为黄X与覃书X,XX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不能约束XX公司。

其次,《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中,没有任何一处涉及XX公司的名称。覃书X有何理由“相信”黄X有并不出现的XX公司的“代理权”?没有。

最后,从本案的情况看,覃书X供应水泥给黄X,他也认定黄X是买受人,他提起诉讼也是以黄X作为被告,XX公司是被一审法院追加为被告的。覃书X根本就不存在相信黄X具有XX公司的代理权的事实。所谓的表见代理,与其说是覃书X的表见代理,不如说是一审法院想当然的表见代理。何况,直到覃书X向黄X供应水泥完毕为止,黄X都没有以所谓的“被代理人”XX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何来的表见代理?

一审法院判决XX公司与黄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错误的。

六、覃书X与黄X订立的《物资采购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他们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一审判决确定的货款274365元,金额准确。

覃书X认为其货款应为281015元,但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其主张没有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2、一审判决确定的利息10974.6元,金额准确。

覃书X认为合同本金余额4%的利息指的应是月利息4%,没有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因为,他与黄X订立的《物资采购合同》对利息有明确的约定,清楚明了,其不应翻悔,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3、覃书X主张“违约方应支付我方违约金叁万元”,没有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覃书X与黄X订立的《物资采购合同》只对“利息”作出约定,并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约定,并且,更重要的是,覃书X在一审时并没有主张“违约金”,其上诉后才主张“违约金”,二审法院不应支持。

请二审法院驳回覃书X的上诉;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判决XX公司不与黄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覃书X货款与利息应由黄X自己给付。

此致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广西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幼儿园工作的大力支持,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家园共同瞩目的事情,为了把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为零,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为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提高他们的安全自护能力,结合区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和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各位家长共同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一、防溺水事故

溺水是造成小孩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2、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池塘、水库、水坑等地方玩耍或游泳。

3、家长不带孩子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带孩子下水游泳时注意准备救生设备,并做好孩子监管,不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独自活动。

二、防交通事故

1、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和追逐打闹、练轮滑、玩滑板车等。

2、教育孩子过马路时注意车辆,上街走人行道、不乱穿马路。

3、安全乘车,不乘坐无证无照黑车,坐车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等。

三、防火灾事故

遇到火情要及时报警,或者呼救,同时用湿毛巾等蒙住脸,迅速逃离火场,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同时请注意: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携带火种,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等。

2、指导孩子发现火灾时及时拨打119,学会报警的方法及火灾现场的自救方法。

3、不让孩子独自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六、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1、向孩子介绍一些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逃生知识,掌握防灾自救常识。

2、尽量不留孩子单独在家。教育孩子有人敲门先看清楚是谁,不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3、带孩子参加活动时,注意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4、教育孩子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提高其防拐骗安全意识。

5、教孩子牢记自家的地址及父母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牢记:火警 119、报警 110、救护车 120。遇到危险时应尽快拨打求助电话。

尊敬的家长,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为维护孩子的安全、健康共同努力!最后,祝愿每个孩子快乐、平安!

x幼儿园

20xx年x月x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8

1.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参照可以得到的关于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最佳科学信息和评估,以及相关的技术、社会和经济信息,定期审评本议定书。

这些审评应同依《公约》、特别是《公约》第四条第2款(d)项和第七条第2款(a)项所要求的那些相关审评进行协调。在这些审评的基础上,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采取适当行动。

2.第一次审评应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进行,进一步的审评应定期适时进行。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9

答辩人(被上诉人):长沙市**区**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长沙市**区**街道**小区1x栋。电话: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1x年x月出生,住长沙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长沙市**区人民法院【x3】*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长沙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长沙市人民政府1x3号令)。《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x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x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1xx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xx2年4月1日至1xx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xx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1xx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x2年6月x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长沙市**区人民法院【x3】*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x3年12月1x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0

______公司:

我司承建贵司_______工程于_______年竣工验收,并于_______年办理了工程结算。截至_____年__月___日,贵公司尚欠我公司帐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由于贵司拖欠我司工程款,造成我司拖欠该工程项目材料商货款及劳务分包工资一直无法支付兑现,致使我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危机。为此我司多次向贵司催款未果。

鉴于双方此前良好的合作关系,现特函请贵司接函__日内履行付款义务。如贵司仍不支付,我司将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向贵司追索欠款与利息及其他损失。届时,贵司可能要承担更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特此致函,望贵司慎重对待、积极回应!

顺致商祺!

_____公司(印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1

亲爱的妈妈:

最近您的身体还好吗?

首先,我想对您说一声:“谢谢您!妈妈,I love you!”

因为从小到大都是您辅导我,伴随我,激励着我,在我人生的道路上,您就是一盏灯指引着我前进;又犹如一艘船,带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虽然有时我惹您发火,还跟您顶嘴,您有时也说我一两句,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您每次都能辩得我哑口无言,为我讲出道理,让我真真切切地明白了您对我的一片苦心。不过,我想为您提出两条建议:如果我们在某些问题上有些分歧的话,我们可以好好商量,要是我的态度不端正,那就是我的错了。另一条建议就是:我的考试若是没考好的话,请您鼓励我,我一定一定会努力的。

从小您就启发了我向各种方面发展。由于您的谆谆教诲,如今我已经成了班上的“小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们班同学的家长没有一个像您那样和我一起画画,和我一起写大字,和我一起吹长笛,和我一起写作文,和我一起背英语……是您带我来到了兴趣的大门前。今后,我一定会继续努力,并加强我的应变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情商。并且希望您能经常带我去图书大厦看书,行吗?

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对您说,不过我想下次再对您倾诉。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还是想对您说那句话:“I love you!!!Thank you!

嘿嘿!祝您健康、长寿、平安!!!!

此致

敬礼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2

各位考生:

你们好!

201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即将来临,作为考生,你们还在昼夜苦读,为考上理想学校做最后努力。省招办向广大考生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考试,关系到国家未来人才的质量,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要求,我省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所有考场都配置身份验证终端、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和视频监控摄像。毎场考试都要对每位考生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进行“指纹、身份证、照片”等信息的验证比对。全省实行网上巡查、各考点视频监考,全国实行“网上同步巡考,多双眼睛督考”的监督机制。严禁自带文具。全省每个考点都设立有公安勤务室,对帮考“枪手”、通迅工具作弊分子及扰乱考试秩序人员,当即采取治安管制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对于参与帮考的在校学生,一律开除学籍;对于在职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201x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把考试作弊列入刑事犯罪,表明了国家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的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的工具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希望广大考生要以良好的考风、优秀的品行对待每一场考试。每位考生都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大家务必恪守承诺、遵纪守法,诚信应考。同时,再次提醒个别考生摒弃侥幸心理,决不要去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希望大家以对祖国担当的责任感,在考试中发挥自己最大潜能,考出真实成绩,考出理想成绩!

诚挚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3

1.本议定书的附件应构成本议定书的组成部分,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凡提及本议定书时即同时提及其任何附件。本议定书生效后通过的任何附件,应限于清单、表格和属于科学、技术、程序或行政性质的任何其它说明性材料。

2.任何缔约方可对本议定书提出附件提案并可对本议定书的附件提出修正。

3.本议定书的附件和对本议定书附件的修正应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常会上通过。提出的任何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的案文应由秘书处在拟议通过该项附件或对该附件的修正的会议之前至少六个月送交各缔约方。秘书处还应将提出的任何附件或对附件的任何修正的案文送交《公约》缔约方和签署方,并送交保存人以供参考。

4.各缔约方应尽一切努力以协商一致方式就提出的任何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达成协议。如为谋求协商一致已尽一切努力但仍未达成协议,作为最后的方式,该项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应以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缔约方四分之三多数票通过。通过的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应由秘书处送交保存人,再由保存人送交所有缔约方供其接受。

5.除附件A和附件B之外,根据上述第3款和第4款通过的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应于保存人向本议定书的所有缔约方发出关于通过该附件或通过对该附件的修正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后对所有缔约方生效,但在此期间书面通知保存人不接受该项附件或对该附件的修正的缔约方除外。对于撤回其不接受通知的缔约方,

项附件或对该附件的修正应自保存人收到撤回通知之日后第九十天起对其生效。

6.如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的通过涉及对本议定书的修正,则该附件或对附件的修正应待对本议定书的修正生效之后方可生效。

7.对本议定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应根据第二十条中规定的程序予以通过并生效,但对附件B的任何修正只应以有关缔约方书面同意的方式通过。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4

世界是物质的,万事万物的存在,让世界能够的构成了一个缤纷的大千世界,生活即是如此。人类的活动,给世界带来了生趣,也带来了更多的是影响。

在20xx的上海世博会的口号中,让我们意识到,城市是人类的,是能够让我们安居乐业;让生活享受的美好家园。或许,有人会认为,城市本身就是由人类的双手,创建出来的,理所应当享受城市或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不是!的确,我们不曾否定世界是人类的,但是你知道吗,世界也是属于自然界的,即使世界上,仅存在人类这一种生物,没有自然界的存在,我们人类能否存活下去吗?

“绿色城市,美好生活”这是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我们最为向往的生活。是啊,有意识的人,谁不想生活是美好的,或是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或是保持一份淡泊的情怀,营造一个优美的环境,创设一个和谐的氛围……话虽如此,可能够深刻感悟的人又有多少呢?毋庸置疑,往往会说会想,但不一定都能够做得到。

如今的社会,有种理念,就是“一切向我看,”在我看来,这无非是种庸俗不堪的观念,或许,每个人的观念是有所不同的,但总得从主与次要方面看待吧!现如今,我们的生活是在逐渐的进步,经济水平,物质生活提高了,还有呢?难道,仅仅满足物质生活就够了吗?错,伴随着生活水平地提高,人们的绿色生活,并未做到标准,要知道,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是金钱,是物质,是权力,还是地位,都不是,这些仅是次要的,这些只不过是奠定在生活的基础部分。

好好让我们想吧,反思自己的过错,然后再努力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都理应如此,世界的美好在于自然的美好。生活的美好,在于“你、我、他”。

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生活!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绿色,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5

亲爱的朋友:

你好!

远方的朋友,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也许会感到惊讶。在远方还有我这个素不相识的朋友。让我们一起感谢“手拉手”活动,将相隔千里之外的我们联系在一起。

我叫刘映竹,是一个懂事的小女孩,爸爸妈妈都叫我“小大人”。我是个活泼可爱、阳光健康的小女孩。长得白白胖胖的,圆圆的脸蛋总是红扑扑的、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特别喜欢扎个“马尾辫”,走路极不老实,总是连蹦带跳的,“马尾辫”总是在脑勺后欢快的跳舞。我是一位五年级学生,学习自觉性还挺高的,会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我如果有不懂的知识,一定会向老师或者爸爸妈妈“打破砂锅问到底”。我在班上担任学习委员,是老师喜欢的“小助手”,是同学喜欢的“小帮手”。朋友,我是一个乖巧的好孩子吧!

亲爱的朋友,我的家乡阆中是全国四大古城之一,它四面环山,三面环水。我的家乡山清水秀、风景迷人、文化底蕴丰厚。从牌坊入古城,青石板古街、两旁低矮的木结构青瓦屋面,展示着古城古朴的神韵。古城有彰显三国文化的张飞庙、有体现科举文化的贡院、有反映风水文化的风水馆……家乡还有张飞牛肉、白糖蒸馍、保宁醋等特产…….朋友,我的家乡真得很美吧!

亲爱的朋友,希望我们多加强联系,谈学习、谈生活、谈理想、谈烦恼,相互交流思想,共同进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也希望你来我的家乡做客,我一定给你当“免费导游”,让你玩得开心,吃得满意!

祝你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6

亲爱的灾区同学们:

你们受难了!

我是泗水县实验小学的一名学生。在这里寄去我最真诚的问候:朋友,别哭,一定要坚持住!

20xx年5月12日,是你们的灾难日,是我们全国人民的灾难日,也是我刻骨铭心的日子。电视上天天播放你们的不幸遭遇,8级的大地震把绿树成荫,鲜花盛开的旅游胜地破坏的一片狼藉,山石横飞,泥石流遍地,山体滑坡,房屋倒塌,成千上万的生命被这无情的地震压在废墟底下。一张张幼稚的面孔在哭泣,无助的父母在废墟旁流尽了最后一滴泪,四川在哭泣,中国在哭泣,美丽的九沟在哭泣......温爷爷亲临现场,指挥武警官兵,解放军战士,公安干警,消防队员,医护人员进行救灾活动。温爷爷一句:“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点燃了人们的希望,眼泪还没有擦干,我们勇敢四川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军民一心,立刻投入了救灾活动中,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废墟下,从碎石堆中,被救了出来,重新看到了阳光,一个、两个……希望的烛光一个个在点燃……

天灾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现在,社会上的一些热心人都纷纷进行爱心捐款活动,我也积极响应,把自己的零花钱拿了出来,捐了出去。虽然我的力量太小太小,但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十三亿中国人,十三亿棵火热的心,将是我们战胜困难,不可阻挡的力量。

亲爱的灾区同学们,小朋友们,我知道,你们现在正在苦难中煎熬,远方的我也感同身受,在灾难面前,你们表现的是那么的勇敢,你们有的失去了父母,有的失去了兄弟姐妹,但全中国有千千万万个父母会向你们敞开温暖的怀抱,我和我的同学们就是你们的兄弟姐妹。在大灾面前,你们没有倒下,相信你们脚下的路将会走的更加坚强。

珍爱生命,珍惜生活。朋友,加油!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7

尊敬的部队首长:

我志愿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中国上级领导的安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参军是我从小的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今天,热情有增无减。在高中即将毕业之际,我向武装部政府请求参军入伍,我的入伍得到了父母的赞许和大力支持,他们都鼓励我义无返顾地去实现我的报国之志。在个人事情上,我深知道一名军人应该安心服役,献身国防,时刻准备战斗。我早已经做好了为军队、国家和人命奉献一切的准备。首先,当兵是一种义务,也是每一个合法公民应尽的职责,更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次我们伟大的祖国在世界上还被许多的敌对份子所仇视,祖国的统一大业尚未完成,还需要我们英勇顽强的子弟兵去捍卫祖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天空,每一片海洋,不让它遭到敌人的侵害,维护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对于个人来讲,来到绿色军营,是对自己的意志的磨练,能培养出自己坚韧不拔,刻苦耐劳,遵纪有素的优良品质,是人生一次不可多的的经历,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在那里能学到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是一个免费的大学学堂,因此,我要参军。

到军营后,我会严守纪律,听从上级的安排,坚决完成上级所布置的任务,学会吃苦,艰苦奋斗,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努力工作,这是我发展的志向。我志愿到军营基层艰苦环境工作,利用自己学习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与其他战友通力协作,坚定不移的实现自己确立的报国之志,全身心的投入到现代化军队建设中去,为国防事业奉献终身。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决不背叛祖国,叛离军队。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所给予我的关注,衷心祝愿祖国国防事业蒸蒸日上。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8

敬爱的团组织:

你们好!

我是一名初二的学生,自从上初中以来,我就对团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人自己的组织。从出一到现在,在这几年间,我通过对团和团章长期的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新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日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工作,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如果我未被批准我也决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合祖国的未来建设继续努力。

希望团委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我随时准备着迎接新的挑战,我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19

答辩人:李,男,1x年7月12日生,住号。

被答辩人:吴,男,住广州市番禺区X303房。

原告吴诉被告李、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穗天法民二初字第号。针对原告的起诉,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请求:

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请在依法追究被答辩人诉讼诈骗的法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答辩人赔偿答辩人损失包括律师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已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108200元,共计508200元。《个人借款协议书》中答辩人的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了结。

答辩人与韩X华(系答辩人之妻)曾分十次向被答辩人还款共计508200元,于20xx年4月7日还款120xx元、5月30日还款120xx元、6月2日还款120xx元、7月6日还款120xx元、8月2日还款120xx元、9月2日还款120xx元、9月14日还款20xx00元、10月12日还款820xx元、11月4日还款6000元、12月13日还款225500元,以上共计508200元,包括本金40万元及利息108200元。

被答辩人在广州发放高利息贷,并以此为营生,专门从事不法勾当。本案中,答辩人因为资金周转问题,的确曾经提出向其借款,但被答辩人在交付借款时提前扣除了几万元的高额利息,答辩人真正借到手的现金远不及40万。然而因为急需资金,答辩人也只好忍气吞声。事后依然按照协议约定的40万元还款,并支付高额利息达108200元。在还款完毕后,答辩人曾多次要求被答辩人返还借条,被答辩人起初只是说回去找找,后来就干脆说找不到了,答辩人心中虽有疑惑,然而也无可奈何,同时自以为已经还款了,借条返不返还都没关系。岂料被答辩人在已经收到全部借款本金40万元及高额利息后仍贪心不足,反咬答辩人一口,利用答辩人的一时疏忽将未曾要回的借条恶意提起诉讼,意欲讹诈答辩人,朗朗乾坤,法治社会,被答辩人如此胆大妄为,着实令答辩人寒心!

综上所述答辩人已足额偿还曾于20xx年3月1日向被答辩人所借之款项及高额利息,而今其又以此为由要求答辩人还款,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故请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故意提起本次诉讼,属诉讼诈骗,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罪,请贵院将其依法移送至相应公安机关处理。本案被答辩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隐瞒答辩人已经超额还款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骗取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从而占有被答辩人的财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鉴于此,答辩人请求贵院将被答辩人移送至相应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侦查、预审。即使贵院认为被答辩人诉讼诈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被答辩人此举确属妨碍司法的行为,请贵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章之规定,对其依法处以罚款、拘留。在追究其妨碍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答辩人赔偿答辩人因此次诉讼而造成之损失,包括律师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等费用。

综上,答辩人已经超额还款,不存在任何拖欠还款的事实,请贵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追究其妨碍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答辩人的损失,恳请贵院公正裁判。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致大学生关于春季防火的公开信 篇20

尊敬的西部建设者:你们好!

你们身体好吗?西部的建设顺利吧!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一名小学生,在河南省漯河市许慎小学就读,今年上五年级了。

我是从报纸上认识你们的,通过报纸知道你们为了西部大开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从心里佩服你们。

原来的西部人烟稀少,在那里的人,生活也非常艰难,那里缺水,植物也非常少,百里之内也还看不到几户人家。自从你们来到以后,植树、造林、架桥、铺路,你们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使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条条柏油马路纵横交错,你们现在把西部打扮的就像一位漂亮的女孩儿,比以前可漂亮多了,有许多人都来到了这里工作,到了晚上,这里的景色也非常美丽。

虽然现在的西部已经很不错了,但是还有许多缺陷,西部有许多偏远地带的孩子,上学仍然很困难。如果在那里多建几所学校,把内地有经验的老师调过去教那里的孩子识字,还有许多的知识,长大以后就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建设自己的家园了。

在这里再建上几所像样的医院,再从内地调过来一批有经验丰富的医生,这样,西部人民就不怕有各种疾病传染到身上了。要是我的建议能实现的话,未来的西部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

到了未来,那里的人会越来越多了,有许多人都能开上了汽车,在那里还会有飞机场,西部的飞机可以通向全国各各地方,有了磁悬浮列车,还有了地铁,给这里工作的人提供了方便,西部的人民就能在这里安居乐业了。

正是有你们的建设,西部才从一个人烟稀少的戈壁滩变成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我想不久的将来会有许多外国人来这里度假,这又成了一个旅游的圣地。

祝西部快速腾飞发展!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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