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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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为了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16篇)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工作服、工作证,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体不适、喝酒、赤脚、穿拖鞋者不准上岗。

3、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办公通讯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特殊物品必须严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规的位置,如酒精、氧气、氩气、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7、公司对待特殊岗位实习生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实习生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实习生有权拒绝作业。

9、车间工作时间严禁干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闹、开小差、随意玩手机、听音乐、串岗、聚众聊天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除厂区指定的吸烟区外,严谨吸烟。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电动车辆在车间内随意行驶。

12、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则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俩与准驾不相符的车俩,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3、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每天下班后检查电脑、饮水机电源是否关闭,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安全隐患。

14、实习生跟公司员工一同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带出到宿舍、办公区、厂区,不得乱倒剩饭剩菜,随地丢弃烟头,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实习生在非工作时间,要加强安全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17、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18、请认真执行本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做到。违者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或遣送回所在学校。

19、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实习生、公司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至实习期满离开公司之日执行。

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实习生(签字)

日期:年月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为加强对学生校外毕业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毕业实习,就实习安全事宜达成以下意见:

一、学生应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工作条例》、《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细则》、《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细则》、《实习生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生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系安排的实习点和内容进行实习,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单位,不做与实习无关且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妥善保管自身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大额钱财存入银行,要爱惜公共物品和实习设施,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务,本人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时住宿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留宿它处。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学生,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是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

年月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顶岗实习是学生融入社会的初始阶段,是培养实习生与人相处、把知识和技能用于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教学的延续。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安全、守纪、管理等一直是学校、企业、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人身安全,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由系科代表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顶岗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为保证实习安全所规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

3、实习生必须遵守遵守企业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参加实习,离开实习岗位须经实习指导老师批准,离开或调整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和企业协调后,方可实行,否则因实习生私自离开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生承担;

4、实习生私自离开实习岗位或实习单位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律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六十学时或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九十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实际课时计)者,学校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实习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劳动观,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单位为家,为单位着想,维护单位利益;

6、实习生应尊敬领导,尊重师长,不顶撞领导、实习指导老师,能接受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理好同事、邻里关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按时回宿舍就寝,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令;

7、实习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注意个人财物安全,严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实习生不得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轻信他人诱惑,导致误入传销窝点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实习期间实习生交通费、生活费等原则上自理,如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协议或实习单位有规定的,按协议或规定办理;

10、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1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完成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成绩是构成毕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习生、家长和系部各执壹份。

实习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电话

班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月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4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5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学期来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寒假是孩子们走出校门,观察社会,关心家庭,学会生活,锻炼本领、增强素质的大好时机。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祥和、充实”的假期,我校特与家长签订__X年寒假学生安全责任书。

1.寒假期间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监护人。家长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一是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路安全、骑车安全,牢记“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单独在家的时候,务必严格规范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火、电的使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教育并监管学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食不洁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四是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河、池塘、蓄水池滑冰戏水,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2.加强法制教育,过一个文明的假期。一是教育孩子远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等不安全场所;二是教育孩子文明上网,坚决拒绝色情、反动、恐怖等不健康网站;三是严禁孩子吸烟、饮酒、赌博,严禁孩子接触毒品;四是教育孩子不与不良人员来往;五是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和防盗、防骗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帮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寒假学习计划。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引导孩子观赏健康向上的影视剧、收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读好书、好报,做读书笔记等,培养孩子自觉、自律的行为习惯和责任心。

4.合理安排孩子的文体生活。要求孩子养成早睡早起,积极锻炼的好习惯;鼓励孩子多动脑筋多动手,从生活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多向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5.注意孩子文明礼礼貌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自觉为家庭、邻里及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培养孩子的感恩之心和博爱之心,懂得孝敬父母,帮困助贫,注意节俭,珍惜劳动成果。做身体力行的文明使者。

二十余天的寒假生活稍纵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需要您的关注和指导。希望在您的正确引导下,孩子能够完成学校提出的各项常规要求,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衷心祝愿您全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__X

____年__月__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6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8

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并电话告知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九、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可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9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0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活动场所等场地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应与学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六、家长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七、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的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十一、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校长、班主任、家长都要签名,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 长:_____

班 主 任:_____

家 长:_____

学校(盖章):_____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1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校、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保护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校的小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走路不横穿公路,回家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追逐、打闹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嘻闹和做游戏。

5、不得爬门钻窗,不往校园内投掷杂物。

6、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7、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私接电源;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8、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棍棒、汽枪等易伤人的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长:(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班班主任:(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2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3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4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 年级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年四月 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5

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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