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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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领导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一)未按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未按公司党委惩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有效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四)不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五)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24条措施,“四风”整改不深入、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力,党员干部多有顶风违纪现象;

(六)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九)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企务公开、职代会等民主渠道不畅,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群体事件;

(十)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指使、纵容本单位人员干扰、对抗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或对检举投诉人、证明人打击报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领导目标责任书 篇2

本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践行《廉政准则》,严格对照“四个一律”和“四个必须”标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监督、惩处、教育、保护”职能,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岗位廉政风险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度和规定,探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2、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注重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和约束亲友下属自觉纯洁“三个圈”,正规的工作、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注重廉洁自律,教圈、谨慎的交友圈、净化的生活圈,严守“三个底线”,思想道德底线、法律纪律底线、生活作风底线,自觉拒腐防变。

3、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按照“综合推进年”要求,协助党委书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4、及时谈话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落实谈话诫勉制度,发现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不良倾向时,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向局党委、局长汇报谈话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查处,并负责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5、若在职责范围内发生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和违法行为,向局党委、局长检讨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处罚、考核、评比、奖励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领导目标责任书 篇3

1、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所属单位的党政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精神,督促本年度构建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协助党委、行政制定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规划并提出阶段性任务、要求及落实措施。

3、协助党委抓好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4、对所属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经常检查指导,定期分析党风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拓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信息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正确处理信访反映的各种问题,年终信访办结率95%以上。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及时向党委、行政汇报有关情况,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6、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组织查处。贯彻“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保证办案质量。

7、带头遵章守纪,廉洁从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员)工群众的监督。

8、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9、责任目标的考核按《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10、责任书有效期与任期相同,必要时可延期。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领导目标责任书 篇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夯实信访工作责任,使信访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的目标,努力构建“和谐刘镇”,切实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村驻村干部、带片领导为本村、本片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认真做好本村和全片的信情排查、上报、化解工作,力争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2、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点来抓,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定期排查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将越级信访或群体性集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做好信情信访上报工作,各村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要及时将信情及矛盾纠纷上镇信访办,认真填写信情月报表,坚持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4、做好对突发矛盾纠纷工作的应急安排,明确分工,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坚决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5、注意言行和工作方法,对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切忌态度生更,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的过激行为,要认真进行教育;对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

二、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和村组负责人、驻村干部要给予通报批评至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群众反应问题应当处理而不及时处理,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对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贻误处理问题时机,导致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政府或上级交办或要求调查说明的事件,拖延不办、逾期不能上报,且又不主动说明原因,对已发现的集访苗头、既不做稳定工作,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

3、对本村(居)群众反映问题,要求带回的,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到,致使群众在政府或上级机关长时间滞留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因驻村(居)干部或村(居)干部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妨碍公务、阻碍公务、阻碍交通,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上级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稳定的重点信访人员,因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其越级上访或长期滞留在政府机关上访闹事的;对本村的不安定因素,不能积极进行化解,造成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的。

三、检查考核

考核按照各村(居)信访或反映问题多少进行年终考评,对反映问题多的村组,不能进行评优,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将按一定比例进行经济处罚,按责任追究办法,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领导目标责任书 篇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原州区委、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原党发[20xx]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干部职工生育行为,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逸夫小学与各位教职工签订以下责任书:

1、每位教职工在育龄期都有生育的权力,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严禁违规生育。依法登记结婚,按照规定依法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2、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按照规定依法生育后满42天主动落实放环措施。

3、女教师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环孕检查,不拖查、不漏查。男教师及时将家属参加环孕检反馈证明单复印件交学校保存,凡是不按规定上报生育情况者,责任自负。

4、因公外出或请事假不在学校的,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回学校参加环孕检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来的,三个月之内回来补查。三个月之外。要在外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自行进行环孕检。并将证明交学校备查。

5、确因特殊原因需生第二胎的,要通过相应的程序申请、批准,待生育证拿到手后再生育第二胎,并将准生证、生育证复印件交学校备案。

6、学校对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7、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学校持一份、一份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审核。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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