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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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精选8篇)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父母和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离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有事家长要领学生出校,必须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方可离校。家长必须提供畅通的电话号码,学校有事必须通知家长,家长要按时到学校接孩子。

6、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学校无安排任何车辆接送学生,学生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育学生走路靠右边,过马路走人行道,不乱穿马路,放学后不在外面追逐打闹、不到建筑工地去玩,放学途中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玩危险物品,不去网吧、游戏厅玩。

7、家长应教育学生放学先回家,得到家长允许后再出去玩。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以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经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用车接送孩子时,要在学校指定的位置接送,注意教育孩子下车时看好左右车辆不要奔跑,遇到学生放学路队通过时要停车;另外在没有经过其他家长的同意时不要接送其他学生,如有事故其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20xx年 月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2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乘坐校车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班主任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家长职责:

1、负责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车主了解孩子的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3、上学、放学时准时将孩子送、接到乘车点,并与校车跟车员办理交接手续和签名确认手续。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校方: 家长:

20xx年2月26日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3

为了确保学生乘车上学回家的安全,特别是今年雨水大,为保证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实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安全目标,车主、家长特签定以下责任状。

一、 家长做到:

1.您要为您的孩子安全负责,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自觉支持校方的工作。

2.您要为自己的孩子选择车况新、手续齐全、驾龄长、有保险手续的车辆,养车主家庭经济条件好的车乘坐。

3.您要为孩子选择一个固定的车接送,变换车辆要及时通知校方和招住宿生业主,不要搭乘农用车,摩托车、货车接送孩子,不让孩子乘坐超员车。

4.家长有权对超员车,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举报,如不举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主做到:

1、用车况好,证照齐全的车去接送学生。

2、车主保证不超员、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章驾驶。

3、送子车车主要严格执行,《林甸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要认真配合校方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好登记。

4、车主要主动配合学校领导、交-警、部门的检查。

5、送子车驾驶员要遵章驾驶,时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风雨雪天更要万分小心,安全行驶。

6、如驾驶员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家长签字:

车主签字:

学生年班:

学生姓名:

送子车车牌号:

花园镇中心小学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住宿生的学习、生活、食宿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 学生家长责任目标

家长是孩子成长成材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孩子安全负责,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掌握孩子的动态,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配合学校和老师的工作,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住宿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家长要为孩子选择管理规范、环境好、证件齐全、对学生真正负责的业户居住。

2.家长不让孩子住无消防设施,存在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3.家长不让孩子住房舍破旧、檩木、墙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4.家长不让孩子住卫生环境差、证件不全、存在饮食安全隐患的住宿点。

5.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有犯罪前科、其亲属、子女品德不良的住宿点。

6.家长不让孩子住业主管理松懈、对孩子学习、生活不负责的住宿点。

7.家长要经常与老师、业户联系,关注孩子的学习,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招住户要做好校外时间对孩子的监护工作,看护好晚自习,杜绝学生私自外出,上网吧、游戏厅等,要主动与招住户签好协议。

8.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避灾避险、防雷击、防溺水、预防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如发现住宿点对孩子管理不严,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学校举报,让孩子撤出该住宿点。

9.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要求准时到校,周日下午不能提前返回住宿点。

10.家长要配合校方对孩子的监管,及时与招住户、送子车等签好各种责任状,上交校方存档。

二、 学生家长如果因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住宿生安全问题的后果自负,学校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本责任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

月31日。

立状单位:花园镇中心小学

立 状 人:(校长签名):

受 状 人(家长签字):

(学生签名):

班 主 任(签 字):

花园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日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5

校外住宿生家长与招住宿生业户安全责任状 为了确保校外住宿生、住宿饮食环境等安全,特签订校外住宿生家长与招住宿生业户责任状:

一、 住宿生家长责任:

1.首先教育子女遵守住宿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为子女选择无安全隐患、环境较好的住宿点住宿。

3.选择事业心强、安全意识强、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业户住宿。

4.为子女选择人品好,没有犯罪前科的业户住宿。

5.有事及时与业户沟通,如不能沟通的应及时与学校联系。

6.教育子女在住宿处不能使用电褥子。

二、 招住宿生业户责任:

1.业主要为孩子的安全负责,要配合好校方加强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建立好各项制度。

2.业主确保住宿生饮食卫生安全,食品采购要索证索票。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预防传染病发生。

3.有较好的住宿条件,保证室内卫生,有安全通道,有消防设施。

4.业户要为男女生分寝居住有相应业主陪护学生住宿。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经常查寝,看护好晚自习。

5.管理好学生,不允许陌生人介入。对住宿生聚会、酗酒、上网、全部夜不归宿等,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严格教育,出现问题业主负责任。

6.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如有异常(流失、谈恋爱等)及时与家长、老师、学校沟通。

7.住宿期间管理好学生,特别是今年雨水大,要做好防溺水教育,更不允许随意外出,学生如果有事外出需要请假,准假后由专人陪护方可外出,外出学生出现一切意外,业主要负全部责任。

三、 校外住宿生家长与招住宿生业户如有违反上述协议,造成住宿生人 身伤害的一切事件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校外住宿生家长(签字):

招住宿生业户 (签字):

年 班

学生姓名: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6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动安全,如外出活动须家长亲自陪同,以防不测。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七、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车或已报废的车辆运载子女。

十、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请假获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一、教育学生不在铁索桥上玩耍、嬉戏打闹,小心过桥。不在悬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树,不随意采食山果和蘑菇。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7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家长与学校的责任状 篇8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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