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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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

1、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4篇)

2、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3、费用报销严格执行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字、经办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4、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

5、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录入系统、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6、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

7、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

8、定期参加部门人员培训。

9、 树立运杰公司的专业形象,保证运杰公司的名誉不受到侵害。

财务经理: 出纳员: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2

为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财务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没有不可预防的事故”的安全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提高财务部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财务部全年安全生产,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财务部出纳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投入费用的专项列支,并监督使用。

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决算工作,并参加验收。

4、负责公司工伤、养老、医疗、财产保险列支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负责组织公司财产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事故后经济赔偿处理工作。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的到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保存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责任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人签字: 日期: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3

一、财务部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财务部要做好财务帐簿、保险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到位;

5、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财务账薄等妥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二、目标:

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部门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

4、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到位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

责任人 负责人签字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4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怀化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商法规[20xx]3号)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县商务局与县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场(芷江县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县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活动必须接受县商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县定点屠宰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4)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5)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6)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三、县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专业技术水平,并持有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肉品品质检验检疫证书。

四、县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加强卫生管理,依照食品卫生法规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建立健全卫生消毒制度。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达到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处理病猪和病猪产品不影响人体、动物健康和污染环境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县定点屠宰场采购或者代宰的生猪,必须有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必须做到所有无检疫合格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场屠宰,待宰的生猪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六、县定点屠宰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制度。必须做好生猪宰前检验,发现病猪和伤残猪,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后方可放行出场,检验印章加盖要清晰完整,便于识别与稽查,更换印章颜色要及时报告屠宰办;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肉品检验检疫结果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县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出场销售。必须认真如实登记每日检验检疫出场及开票生猪宰杀头数,敬业爱岗,加强值班力度,严禁缺岗脱班,杜绝因无值班人员而未经检验检疫及未开票生猪肉品出场。

七、县定点屠宰场必须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及相关制度。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必须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要张贴上墙。

八、县定点屠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1)未建立生猪进场检查制度和肉品出场台帐管理制度;

(2)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肉品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能满足检验需要;

(4)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5)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6)不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7)定点屠宰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投资入股定点屠宰场;

(8)有其它违规行为被举报投诉查实。

九、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有下列行为,由县商务局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1)出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2)屠宰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3)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4)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

(5)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情节严重的,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定点屠宰资格。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制定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及用电管理专人,安全操作机械化屠宰及无害化焚烧设备,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场内各位员工及家属不参加黄、赌、毒,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

十二、场内各位员工及家属配合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等,配合县里各项安全生产中心工作。

县商务局(盖章) (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 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 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公司级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长

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

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五、审批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

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 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二公局安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

第八条 党委书记

一、履行党组织对公司安全监督职能。

二、在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

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纳入安全教育中并予以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教育党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领导、参与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总工程师

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大型机械化施工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在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设计时,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六、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公司安全总监)

一、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上级各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三、布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修订、健全并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组织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护(防范、防护)设施(物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监督审查公司安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待遇情况。

六、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八、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九、主持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6

各公司、基层社: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武政综[20__]58号)文件,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20__年武夷山市政府下达我市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20人,比20__年下达全市控制考核指标21人,减少1人,下降4.76%。各公司、基层社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司、基层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公司、基层社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制订的《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武政综[20__]98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公司、基层社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并向市社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市社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督;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公司、基层社要按照属地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公司、基层社要认真贯彻落实《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各公司、基层社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年终市社将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并占考评总分的40%。

五、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公司、基层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社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市社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适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展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表彰。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行业,要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要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市社负责组织协调各公司、基层社考核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措施,检查并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确保实现20__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武夷山市供销社

20__年4月10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7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__乡域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健康,本企业与__乡政府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遵循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

3、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4、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5、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乡政府安监站。

6、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

7、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8、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0、如实向乡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__乡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责任人: (签字或盖章)

二0__年__月__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保证在项目安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不受危害、保证设备安全不受损失;认真履行所担负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方针与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

3、依靠完善的制度、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使安全方针与原则得到有效贯彻。

4、我们坚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二、安全目标:

1.不发生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事故;

2.不发生职工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监督事故防范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安全职责

1、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3、无火灾、无爆炸、无死亡、无重大责任事故。

4、负责项目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率100%。

5、负责项目小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伤亡率为0。

6、负责协调安质监察部对员工安全培训和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员工的调动登记和安全再教育的管理工作。

7、按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险交纳工作,确保交纳率100%。。

8、做好项目作息时间表,安排节假日放假期间项目领导值班时间表。

9、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申报和处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安全方面的工作。

四、责任期限

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考核管理与奖惩

1.责任书签订人按照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面加强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安全考核目标;

2.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责任书签订人进行量化考核及奖惩兑现。

六、附则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交本人一份,留存一份。

项目经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责任书签订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9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公路养建生产施工、职工人身、机械设备和物资的安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杜绝发生死亡1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

2、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3、安全生产死亡率控制在0.5‰。

4、重伤率控制在1.2‰。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

1、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必须主管安全,坚持安全管理工作“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路养建管理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要做到人员、组织、措施三落实。各单位要设一名责任明确的安全事务责任人员。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而引起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补充并报局安委会。

3、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坚决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认真填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4、做好辖区路段汛期公路水毁保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和冬季道路阴坡路段的扫雪除冰保畅工作。

5、严查重处超限运输行为。加强道路养护和安全标志标线的设置,及对危桥险路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工程。

6、坚持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和安全管理月报、季报制度。段属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2分。

三、奖罚规定:

1、全年未发生人身、机械事故,综合检查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奖励;得分在90以上(含90分)奖励;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对其不奖励。

2、发生2万元以下一般事故处罚元。

3、发生重大事故(包括临时用工),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处罚元。

4、发生各类事故,若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查出后根据情节处罚元,并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四、附则:

按目标责任书具体要求,县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段与被考核单位各执一份。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0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特与全村各企业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全村各企业单位要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控制一般伤害事故。

2、各企业单位要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杜绝特种设备、食品加工中毒等行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达到企业管理规范化。

2、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职工进行承诺。

3、每月组织企业职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4、如期开展春季、夏季、“十一”黄金周、冬季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镇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以及上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全员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7、严格事故上报制度,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

8、完成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0xx年元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宋庄村民委员会 (签字)

单位:   (签字)

20xx年月三月二十六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1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宜昌市和枝江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安福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镇安委会)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安福寺镇辖区内的镇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各村(场)居委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

4、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中的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

5、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6、每季度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出现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配合镇安委会严查各类重特大事故及各类死亡事故,确保事故结案率达100%。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9、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会议及工作记录、隐患登记、隐患整改销号等档案资料整理归类齐全。

10、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道路交通、农民建房、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不突破控制指标。

11、认真完成镇政府部置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1、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年终将由镇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年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当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过行业规定标准的、发生非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具有其中一项者,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2、年终考核为镇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考核在100分的,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安福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年二月七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2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3

防汛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20xx年防汛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出现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坝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0﹪,县城不淹城区或县城通过抢、撤、避等措施不发生人员伤亡,农村中小学、沿河沿沟矿山企业和村庄等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所有防汛重点区域、骨干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够按预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实施抢险和撤离避险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二、 责任要求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 落实各乡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物资、值班人员。

3、 汛前、汛中要对全县的河道、危房住宅、学校、边山峪口、工矿企业等防洪重点进行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留隐患。

4、 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通讯畅通。

5、 险情发生时,能按已定应急预案和现场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实施抢、撤、避行动,将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 汛后对防汛工作进行经验教训总结、评估,把情况及时上报。

签 字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X年XX月XX日

出纳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为了尽可能使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确保一年平安。公司与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特约定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安全消防设施

二、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如有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结果

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作业指导培训

四、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年内乙方没出现安全生产小工伤,甲方年终奖励乙方主任300元;

一年内乙方如出现安全生产小工伤,乙方车间主任负领导责任,捐出30元/次

五、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安全消防设施,如不小心损坏协同甲方安排修好

六、乙方对甲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意见应无条件加以整改

七、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始终确保主干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前1米区域,严禁堆放物资

八、乙方车间主任应加强对本车间员工安全教育和工作监督,特别防止员工违规操作

九、乙方负责人务必要提高警惕,特别杜绝本车间员工出现安全问题

十、乙方应至少每月1次开展安全生产自检,及时解决自检中发现不安全隐患,涉及用电问题,及时通知电工解决

十一、每天下班前,车间主任应检查车间所有电源、窗是否关闭

十二、对甲方值班干部提出,下班前没关好电源或窗等问题,务必认真加以对待,并尽量避免下次出现同样问题。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望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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