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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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 篇1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责任书

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通用3篇)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状。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 “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在年底实现辖区各社区(村)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县局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辖区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辖区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委会)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村民),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与公安部门一起进行处理。

5、协助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将辖区内社区(村)外来人口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四知”(知道什么人、从事什么职业、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配合公安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6、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上级单位(盖章): 基层分局(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 篇2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目标责任书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若羌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在年底实现辖区各社区(村)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乡(镇)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辖区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辖区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进行处理。

5、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

6、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7、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8、有下列情形的,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时扣分:

(1)对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不清楚的;

(2)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不明确的;

(3)认识不到传销危害,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没有责任感的;

(4)未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的;

(5)不掌握辖区及周边传销活动情况,对本地出租房屋和传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心中无数,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

若羌县创建无传销

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 塔什萨依开发区

组长: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 篇3

民众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 目标责任书

根据市镇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我社区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确保社区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本队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本队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进行处理。

5、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

6、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7、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8、有下列情形的,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时扣分:

(1)对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不清楚的;

(2)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不明确的;

(3)认识不到传销危害,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没有责任感的;

(4)未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的;

(5)不掌握辖区及周边传销活动情况,对本地出租房屋和传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心中无数,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

民众社区创建无传销领导组

民众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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