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沟承包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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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沟承包的合同范本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沟承包的合同范本(通用3篇)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开发建设________工程,诚意邀请我方参与,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范围:

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图中的给排水单项工程施工。

具体为:室内给排水主管、雨水管道、卫生间二次装修给排水管,大、小便器具,室外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安装。

三、承包安装工程单价:

1、室内部分:按设计图施工建筑总面积__元/平放计价(含税)。

2、室外部分:给水管道按照发包方采购管材单价的三分之一计价,据实结算。排污管道、雨水管道按国家__定额统一计价结算。

四、其它内容:

土石方、管道沟槽开挖不属承包方施工范围,由发包方另行安排施工。设计变更增加部分另行计价。发包方指令施工设计图以外的内容另行计价。因其它原因等,施工资料由土建单位统一建立,该工程所需材料由发包方负责。

五、安全施工方面:

由承包方组织教育,确保安全条件下施工。

六、质量方面:

1、承包方负责给排水施工质量,严格把握材料质量关,不合格产品不予安装(除发包方要求安装外)。

2、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一周年内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如因后期管理不到位,使用不正确或其它原因导致的承包方不负责。

七、安装工资支付方式:

由于包工不包料系全部人工工资,因此,承包方需按工程施工总进度支付人工工资的__%。预留__%的质保金,工程决算时一次性付清人工工资。

八、此合同经发包、承包方负责人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承包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沟承包的合同范本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概括: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小区雨、污排水、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西侧市政污水口至污水处理厂。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污水井、排水管道、顶管部分的原路面拆除、修复,土方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排水管道、顶管的敷设及与市政检查井接口,雨污水井的砌筑、粉刷、井盖安装、路基、路面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材料费另行计算)等一切工作。

第四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________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工期要求。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阶段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以上引起的阶段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合同工期和验收交付使用时间。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3、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管道标高满足院区雨污水排放要求。

4、材料质量:

(1)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三证”俱全、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2)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4)如原材料、施工工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承包人返工后经发包

人检验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合同造价

本合同价款为实际发生量260元/米计算(人工),所需全部材料费按实际价格结算。所用机挖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排水检查污水井暂按20个计算,所需费用单独计算;外运渣土及道路路面恢复按实际发生量进行计算。(具体施工费明细另附说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人工费及相关材料费于年底前一次性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15%,留5%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两年)

第八条: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1、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会审纪要、书面通知,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不得擅自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2、工程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院发出修改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3、涉及到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先行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随后甲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补充“设计变更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视同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4、在工程主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未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九条:工程管理条例

1、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乙方承诺单独承担因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验收,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3、乙方应服从甲方总工程部的现场协调和安全文明管理。

第十条:工程资料与移交

1、工程资料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工程竣工验收前十天,必须报送符合质检和备案要求及标准的全套齐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向甲方移交,接受监理方、甲方的审查,不齐全资料应在三日内补齐,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3)工程竣工交付后七日内,必须报送竣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报送,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2、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

3、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四套,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支付。

3、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所有工程进行分包,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4、及时提供至工地内的水源和电源接口,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开工,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在甲方制定的临时设施场地内搭建临时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含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产品的成品保管,如因保管不当或者施工不善造成的部件的丢失、损坏、磨损,均由乙方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无偿更换。

4、本工程应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经甲方审定、满足工程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给予更换或增加,并且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5、乙方委派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其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责任。

6、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按时参加现场例会。

7、在进度、质量、内业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服从甲方。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与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签署《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书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两年。

2、质量保证期责任:乙方在质保期内若存在工程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维修。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当乙方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工期顺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乙方擅自更换材料的项目,乙方按擅自更换材料的项目工程造价的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②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③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各项内容执行完毕后终止。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均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沟承包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 乙方:___

甲方为营林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以议价的方式,将造林作业发包给乙方进行,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双方议定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互为遵守:

第一条 造林作业工程

造林作业包括如下阶段与工序: 第一阶段 清山:劈青,炼山,除杂; 第二阶段 通带、挖穴、回土第三阶段 栽/补植:栽植,补植; 第四阶段 第一年抚育造林作业采取一次性发包,分阶段验收,分阶段付款方式进行。

第二条 作业地点、作业面积

一、 作业地点: ;造林树种: 。

二、 各阶段作业费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造林栽植作业GPS测量面积或小班地形图勾绘面积进行最终结算。

三、 乙方应在甲方所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且应在合法的前提下作业到边界。如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因地方关系或林地状况限制等原因,致使无法作业的地块,经甲方同意后,可从本造林承包范围内剔除。

第三条 开、完工时间

一、 乙方在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在 年 月 日前全面完成造林工作。

二、 如因纠纷或不可抗力原因致无法如期开、完工,乙方应于原因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开、完工日期;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书面通知,视为上述因素不存在。

第四条 作业规范及单价

本合同所规范的开穴长度、宽度皆为水平长度、宽度。作业规范如下:

一、 清山(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450元/亩计)

1. 劈青将造林地内杂灌、竹类、杂草、大芒等劈下铺晒,留存高度必须在15公分以下。

2. 炼山

(1) 开辟防火线:防火线宽10--15米,乙方应将防火线内杂灌砍除,留存高度应低于10公分,并将靠外缘3米宽的杂草铲除干净,劈除的杂灌及枯枝落叶等地上杂物须搬离、扫出防火线。

(2) 炼山:防火线开辟完毕,乙方报经甲方及林业部门检查同意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到政府防火部门申报获准炼山后,乙方即应按照政府有关林地防火炼山作业之有关规定在甲方指定范围内炼山。乙方必须谨慎作业,因炼山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 除杂:将林地内炼山后 未烧净的杂灌砍除,再集中烧净。

二、挖暗穴、回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100元/亩计)

1、 株行距:2m3m,110穴/亩; 挖暗穴,挖穴回土同时进行。但要先去掉表面草皮树根,规格:404025m。

2、 将穴上方的表土铲下,敲碎,填回穴内,穴内草根石块捡净,确保表土满穴。

三、栽/补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95元/亩计) 1.栽植:

(1) 甲方以每亩实际穴数的苗木供乙方栽补植,乙方在运苗、卸苗、挑苗、放苗、栽植过程应小心看护苗木。

(2) 栽植前,乙方必须将苗木分级,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必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此部分苗木可从供应的苗木数量中扣除。

(3) 栽植时保证苗木根系顺畅,防止窝根,同时将穴土回平,压实整个穴面稍向上坡内倾,减少水土流失。

2.补植:

栽植率必须达100%,栽植后必须随时对死株、病、弱、虫害植株进行补植。栽、补植工序完工后的第15-30天方可验收,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

四、 第一年抚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205元/亩计)

1、 乙方对承包林地进行至少两次抚育,保证不影响造林树种生长和第二年补植,第一次当年度的6-7月份,第二次当年度的9-10月份,乙方根据造林地树种和杂草生长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山脚杂灌杂草较多地块要求增加一次抚育。

2、 质量要求全劈,将造林地内的杂草、杂灌全部劈掉,留存高度不得高于10公分。

第五条 苗木运输管理规范

1. 甲方需准备运苗工具到指定提苗点提取相应数量的苗木,并负责将苗运至工具车可以通行的林地。

2.苗木运达林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苗和管护,依甲方要求将苗木排列整齐,定时浇水。

3. 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第六条 一、二、第七条 一、二、三、第八条 一、二、第九条 一、二、方处理。若有剩余苗木,亦应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承包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费,已包括乙方的合理报酬、工人工资、管理等费用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与造林工作有关的任何支出要求甲方追加费用。

造林承包费在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变动而调整。 监督、检查和验收现场林业员得随时监督、检查各项作业的进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技术指导并改善缺失。

乙方不得因作业难度大而将林地内可造林地闲臵不种,否则甲方有权不验收该小班。

验收按阶段进行,乙方于每一阶段完工或返工完工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由甲方现场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签报给甲方派员验收。验收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限期返工,乙方完成返工后,可申请重新验收。

付款方式

造林作业进场10天后甲方可预付乙方工人伙食费用,按林地面积每亩200元。造林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5天内结付总造林款的90%(即每亩700元);余下的10%等达到造林成活率要求,验收合格后结清。抚育阶段的承包费在抚育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违约责任

乙方越界作业所引起的纠纷,或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若因此造成甲方的肥料、苗木损失时,甲方可从尚未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回已付出的该部分作业费。林地内可造林的地块,若乙方不进行作业,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核发该小班此工序之承包费。 三、 逾期开、完工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者,每逾一日甲方得向乙方扣罚该阶段承包费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按该小班面积该工序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逾十五天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付乙方已进行作业之承包费用及没收质量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 若返工,则以完成返工的日期为实际完工日期。

四、 乙方必须确实按本合同作业规范施工,同一小班、同一工序经第二次验收不合格者,从第三次验收起,每次扣罚该作业工序10%的承包费作违约金。

五、 清山杂灌木、草头等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乙方返工不合格不得做下一工序。 六、 穴长、宽、深

1.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达不到标准的90%必须无条件返工。

2.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均达到标准要求95%(含)以上的为合格。

3.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仅达标准要求的90-95%,则每亩扣罚=挖穴单价10%。

七、 栽植

1. 供苗总数限制:甲方以栽植株数实际需要的合格苗供应给乙方;发现合格苗木浪费者,以4.00元/株扣回超领部分苗木成本费(含运费)。

2. 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0%或以上。

八、 植穴数

1. 每亩植穴数应依规定办理,植穴率100%以上者不罚。

2. 植穴率介于98%至99%者,每亩扣罚50元。

3. 植穴率97%(含)以下者,必须无条件返工。

第十条 合同的中止、终止及其它解除事由

一、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暂时中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二、 乙方若工作进度严重落后不能完成全部造林面积,或工作质量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三、 本合同于各小班及其各阶段工作,均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续后,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 本合同不可作为向财务金融单位借贷的依据。

二、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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