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沟清淤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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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沟清淤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水沟清淤合同(精选5篇)

乙方:(承包方)

雨季即将来临,管沟排水堵点应立即进行疏浚清淤,以满足园区企业及道路排水安全需求,避免带来损失。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朱官路、纬八路污水管沟清淤疏浚及更换损毁盖板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工程量:朱官路(104至纬九路管沟950米)、纬八路(朱

2、工程地点:朱官路、纬八路

3、工程承包内容:

沿线排污管沟清淤疏浚,检查井及更换盖板,

4、工程承包形式:总价承包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30天,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第二日进场(即起计算工程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工程,并交给甲方使用。

三、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形式发包给乙方,含税造价每米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工程竣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70%工程款。

3、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款的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四、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2、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承担本次管网的维修,维护;

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技术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五、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和工程决算的依据。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水沟清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做好汕头沙陇村三组排水沟渠清淤工作,经双方协商,现委托乙方银浩管道清淤来全权承接沙陇村三组排水沟渠清淤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沙陇村三组大塘清淤工程承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矗种鼷以致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石门沟村三组大塘清淤工程。

二、工程资金:石门沟村三组大塘清淤工程总投资为 : 元。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要求:

1、以需清淤的石门沟村三组大塘实际内容为准。

2、对于清淤的石门沟村三组大塘要求清理塘内淤泥、杂物及塘四周的杂草、杂材,塘四周部分曲直及整理。

3、预计平均清淤深度为1米、出淤2700方。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四、工程资金支付方式:

先由乙方投资动工,该工程完工后,通过甲方及水利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40%,余款将在一年内拨付到位。

五、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5月 7日开始施工,20xx年 7月 25日以前完工,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及甲方要求为止。

3、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

4、乙方应着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发生,如出现各种各类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提供工程原票或报税。

6、乙方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必须在甲方限期内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有效!)。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汕头沙陇村民委员会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沟清淤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北港农业分场一组叶家塘清淤工作,经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X村民委员会一组叶家塘清淤工程。

二、工程资金:叶清淤工程总投资柒万伍仟元整。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要求:

1、以挖掘到池塘底部密实粉质土为准;

2、要求清理塘内淤泥、杂物及塘四周的杂草、杂料,及部分曲直整理;

3、池塘四周石方砌护(按实际坡度计算);

四、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9月5日开始施工,20xx年11月5日完工,总工作日60天。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工程结算审定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水沟清淤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项目名称

村河道围堰清淤工程

二、工程期限

月日至年

三、工程范围

(以实际测量为准,详见设计图纸)。

四、工程造价

通过竞争性招投标,确定以具体工程量根据实际测量为准;政策性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五、工程要求

(1)、围堰控制在300-500米,有护岸的堤防两侧各留0.5-1米的护脚平台,防止堤岸坍塌;

(2)、河道清淤要求对河道内淤泥全部清除,土方必须集中堆放,严禁任意弃置、杜绝二次淤积;

(3)、清淤要求必须对河道内垃圾、河岸垃圾进行清运,清除簖网、百脚笼等无证渔具,修整河岸边坡,修剪河岸杂树杂草;

(4)、河道两岸须做好绿化工作;

(5)、塘底如建筑垃圾等过大,须动用挖机设备清理;

六、验收方式

(1)、每段河道清淤完成后,在放水之前,各行政村自行初验,并报告镇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经镇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放水;

(2)、整段河道清淤全部完工后,由县水利局等部门开展验收工作,验收资料需齐备。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经镇、村有关单位验收,通过县级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水沟清淤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上海市20xx年度河道生态治理试点项目-崇明县中心横引河工程任务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分工,加强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上海市20xx年度河道生态治理试点项目-崇明县中心横引河工程

二、地 点:新海镇 三、主要工程量:详见附图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总价按最终实际工程量计算。 五、承包性质:清包工

六、付款方法:

1、工程款:在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的前提下,乙方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乙方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乙方在全部完成了合同工程量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

2、结算款:在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审计后天付至95%。其余5%工程款作为养护金,养护期为一年。

3、施工期间必须按图施工,在同一工程内,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包括工程量增减、设计图纸提供工程量有误等)或投标报价与实际有相当大的差异时(包括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意后,最终结算按实计算。如有业务联系单增减及设计变更,经业主及审计审核后,增减工程的人工及机械费用扣除税金后另作结算。

七、质量按上海市有关质量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施工。

八、本工程应在竣工验收后5天内做到工完场清。

九、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180天,开工日期20xx年6月1日,竣工日期

十、甲、乙双方责任范围:

1、本工程自开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止:

甲方委派 李守翔 同志为现场联系人。

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联系人。

2、甲方责任范围: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部分及时验收,甲方未验收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乙方责任范围:

A、按有关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确保质量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若施工不当,发生质量事故,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应负造成事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B、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合理使用,如乙方不合理使用无故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C、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在工作时,如发生工伤和疾病,甲方配合乙方抢救,并尽甲方能力给予医疗上之方便,费用由乙方自理。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如不听从甲方的正确指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及加盖双方法人章生效,至工程竣工后一年保修期满,办理交工验收和结清账款后失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时应经双方确认后按实计算。业务联系单如有增减在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经审计后方能按实计算。

2、机械设备及工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运输距离较远由甲方提供三轮车,但三轮车驾驶员及车辆燃油由乙方负责。

3、乙方工程施工时应按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工程标准施工,如工程经有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时间节点要求安排工程施工,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的时间节点要求内完成部分工程所造成的施工困难、费用增加等均有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时要确保在合同期内完成本工程项目,乙方如未按工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甲方将扣除劳务分包合同价2%的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时要求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由于乙方和自身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将扣除劳务分包合同价5%的费用作为罚款。

6、本劳务分包合同中已包括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而发生的一切其他人工费用。

7、乙方必须创建市局级文明工地,按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及【沪建建(20xx)第0263文】执行。

十三、本合同所附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本工程造价应完成工程量。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及有关部门一份备案。

甲 方: 乙 方: 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银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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