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企业承包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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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企业承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_____亩,承包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其中: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_鱼占______%,______鱼占_____%,鱼占_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 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⒋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线不低于____米.  ⒌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⒍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⒉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⒊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⒋ 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⒌ 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⒍ 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⒎ 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⒏ 乙方抓住偷鱼者,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⒐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六, 甲方的违约责任  ⒈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⒉ 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  ⒊ 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七, 乙方的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⒉ 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⒊ 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鉴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给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乡),大队(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生  产队: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正式的企业承包合同(精选3篇)

周记

正式的企业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 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头(只),种公畜___头(只),肉畜___头(只)……  

第三条 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头,规格是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头,规格是;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头,其中,种母畜___头,种公畜___头,幼肉畜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_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间,牧场__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亩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公斤,其中___公斤,___公斤…….,时间是__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__公斤,其中,______公斤,______公斤,…… 时间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__%归甲方,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已经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货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__%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标。

正式的企业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管理局、__财政局、__税务局、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分行组成的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

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 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 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 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 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 ___(签字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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