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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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精选21篇)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住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其他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

隐蔽工程竣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竣工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市场主办单位 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附件表格

附件一: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二: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四:工程验收单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五:工程决算单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六:家装工程保修单

保修期限装饰装修

工程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畴 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30天(日历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金额(大写)工程预算:叁万贰千伍佰叁拾叁元陆角(人民币)¥ 元

五、 甲方义务:指派装修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 甲方基础建设设部工合同价款(以投标预算报价单固定单价为基准,工程量以最终实际工程量 程项目科科长

六、乙方义务

1.本工程必须由中标方独立完成,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包任何损失和责任。乙方无条件推出现场并处以壹万元的违约金罚款。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负责清理并运走拆迁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4.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由乙方负责整改、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5.装修工程的主材选用必须经甲方确认并留用样品后方可使用

七、工程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条款

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装修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达标,若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收取违约金1000元/天,延迟十天以上的违约金按20_/天计收。甲方须按照工程进度和本合同付款之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违约乙方可按照延迟付款时间相应核销工期时间。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持三份,合同附件(招标书、运算报价单)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工程预算表》。

3、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承包方式: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 工期

1、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 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六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4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1.2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

1.3 工程造价:双方确认本工程由乙方以方式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

第二条 施工要求

2.1 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甲方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3.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证件等有关手续。

3.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3 开工前,甲方须办理好一切关于场地租赁的申请、合同的签定等,及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负责室外场地的障碍物的清空,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4 以上工作及有关手续办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宜,如有影响乙方施工。由甲、乙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3.5 如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单后3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4.1 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先预支总工程款的给乙方做为材料的定购及前期的工作费用,工期过半(即: )甲方再付总工程款的3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5.2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5.3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所定之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罚金处罚。

5.4 水电由甲方提供。

5.5 该项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有因乙方施工安装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是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协助甲方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6.1 根据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原设计图纸需要调整修改,变更部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变更部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追加给乙方,工期顺延。

第七条 其它

7.1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治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力和人为等外界因素(如台风、地震、火灾、其它施工队伍影响)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费用,返修过程工期顺延。

7.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

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 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 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 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单位:

(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地点: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6

发包人:

地址:

负责人:

承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装修面积:

第二条合同工期 :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 __

竣工日期:___ 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 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 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 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 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 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 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 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 承包人义务

11.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 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 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 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 合同签订 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计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 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18、工程设计变更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1.6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3套,此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 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 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3.4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 年。

第十一条违约和争议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 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 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装修预算

(2)施工项目方案

(3)相关费用表

发包人: 承包人:

授权代表盖字: 授权代表盖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双方责任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70个工作日,由签合同后第十五天(施工队进场)开始计算。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顺延,但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3、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有变更设计的需要,须经甲方认可后进行调整,工期相应得以调整。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总造价为 元(包税金),合同签订后三天付工程总造价 %;

2、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验收后,待保修期满分2次支付;

3、余款 %保固金在六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4、余款 %保固金在十二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5、所有加/改数须在工程完成并经确认后十五天内付清。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列表说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样版须由甲方确认。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变更装修设计,须事先通知乙方,在变更资金、材料落实之后,乙方予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认为有变更装修工程之需要,应与甲方先行协商,确认后施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之施工项目列表逐壹验收,以修改后样版房质量为标准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水电;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承包方负有12个月的保修期责任,由交工验收当天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后七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问题,由乙方即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发包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顺延外,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不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耐心协商;

2、协商不成时,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届满前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3.1甲方提供的装饰设计施工图(含水电)及所采用的标准图集、设计验收规范、规程要 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用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完成本工程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方案。

1.3.3乙方负责: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

1.3.4完成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并在事前提出相关的变更方案报甲方审批。相关的变更包括:原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部分设计部位细化不够、由于甲方认为应该有变更的、还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相关变更。设计图项目中其他装饰工程。

二、施工工期 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约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______年___月 __日,完工验收交付时间为 __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 甲方自主选择设计方案,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或甲方按指定场所,按样装修和设备采购。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2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5.3材料品牌由乙方选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 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 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 其他规范:GB50327—20xx GB5021—20xx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 (2)防水工程 (3)泥作工程 (4)木作工程 (5)油漆、瓷乳工程 (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两天内甲方还未组织验收属于甲方默认验收。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

11.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套用20xx 年版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配套及现行的有关文件进行计算,本工程区间取费标准统一按高限值上取费。人工费调整按照现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的费率通知》 粤建标【20xx】21号文或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检验试验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业主方支付的由发包人支付。无定额可套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核定后签证确定。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材料价格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材料价格的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作为结算依据。人工费调整、人工工资单价按所套定额或有关文件计算。发包人单项发包工程的配合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11.2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

进场施工过程中达到装修工程量一半,甲方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工程款给乙方,工程达80%,甲方再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总工程款共支付30%给乙方,余款到20xx年12月底全部结清。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款给乙方属甲方违约,甲方要按支付款的金额总数赔偿违约金千分之二给乙方。

11.3 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4 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12.5 甲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6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0%计算;

12.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12.8乙方装修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无法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收回所装修的产品或停止甲方对止装修和产品使用。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依据苍财教——号文件规定,重新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学校食堂装修面积——,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元,装潢费用约——元。铝合金面积约——,每平米造价——元,费用约——元,两项总计费用约——元。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0

发包单位:_____

承包单位: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地点:

2、工程内容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

设计费为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元。

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_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甲方(发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将(已)确定乙方为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商之一。

2、 为保证合作长期顺利进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概况

1、 工程范围

(1) 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程项目:

A、 装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外立面装饰(含招牌灯箱制作安装)、家具制作安装、钢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等。

B、 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抽鲜风系统工程、冷库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环保工程等。

具体工程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乙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乙方详细工作内容。双方亦可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他详细工作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按设计图纸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价 元/㎡,如有装修风格变化,价格另行计算。(除后厨设备、排风、新风、空调、收银系统、监控、电视、净水、开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诺同时提供*支施工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整齐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见附件:施工力量承诺书)。如乙方需对所承诺的施工力量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预算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专业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员的相关任职及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保证前述人员长期在岗并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力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拒绝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作,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合作依据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工程的承包单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

B、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应积极参与投标。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中标通知书.

C、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下达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请或通知书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在 5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

(2) 甲方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后,双方应针对该工程项目另行签订单项工程订单(样本见附件)/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如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空调工程承包合同、冷库工程承包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环保工程承包合同等),具体明确工程的项目内容、施工期限、工程费用等事项。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单项工程订单(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仅签订单项工程订单,也可在前述订单的基础上再行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可晚于订单签订时间)。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同一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与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未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3) 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做法说明以及现场勘测确认的其他施工要求等是乙方的施工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依据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施工依据及施工方案经双方确认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程项目,及时回应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乙方逾期确认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或逾期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承包资格(包括中标资格)。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后或中标后拒绝承包工程,放弃承包资格或解除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亦不予退还。乙方无故推脱或消极应付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具备承接甲方所发包工程的合格施工资质。如乙方不具备该等资质,应在收到工程邀请后立即告知甲方,并不得承接该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不得参与投标;乙方违规参与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隐瞒其不具备合格施工资质的事实承接工程或参与投标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包括取消乙方已开工工程的承包资格,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与其他承包商进行公平竞争,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争取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 甲方:

(1)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如有必要)。

(2)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如提供水源、电源(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及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

2、 乙方:

(1) 勘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施工现场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应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处理现场的费用。

(2)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相关施工人员需参会),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专业审核,对图纸中的做法、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完善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办理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报建手续,申领相关施工许可证或批复,包括代为办理应由甲方申报的手续及申领的许可证。除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工程发包方支付的规费由甲方承担外(乙方先行垫付后凭缴费凭证实报实销),其余规费及办理、申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收取代办费用。

(4)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5)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进场。

(6) 进场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 施工工期: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工程工期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乙方应在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2、 进场施工:乙方应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并自该日起计算工期。

3、 延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及时提出延期开工申请,说明延期开工理由,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可延期开工,工期顺延。如乙方未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或无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则不得延期开工,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原定开工日期开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延期开工,且工期相应顺延。

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如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时确认并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向乙方移交可以进场施工的场地。

(2) 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3) 双方确认的施工依据或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出现重大变更。

(4) 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持续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持续停工8小时以上。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符合甲方制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见附件: 筹建验收书),符合双方确定的其他质量和验收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以较高者为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原有结构、管线、设备和绿地,如有破坏或损毁,应予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设备的改变或代用,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用于工程。

(4)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6) 指派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事项,配合甲方协调业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7) 如为旧店改造,施工作业不得影响甲方餐厅的日常营运(正常施工无法避免的影响除外)。

(8) 主动协调及配合其它施工厂商的施工。

(9) 妥善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相邻关系。

4、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和整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予以顺延。

5、 双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具体鉴定机构的选定由双方协商确定。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 为保证工程质量,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包括不得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包商的行为负责,并与分包商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1、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及供应,并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2、 乙方应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清单、 工程报价系统等的规定供应材料、设备。对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品牌采购;对于甲方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全新原厂正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工程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甲方认为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乙方应允许复验。材料、设备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设备经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用于工程,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5、 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以及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测试,调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6、 乙方应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对材料、设备的确认或验收而减轻或免除。

7、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不符合工程要求(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乙方不得收取该等材料、设备的价款,并应支付相当于该等材料、设备价款 10% 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并应立即将该等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供应合格的材料、设备,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乙方应对供应的设备、材料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 已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无故运出场外。

10、 乙方不能及时供应规定的材料、设备,需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及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且工期不顺延。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按本条约定执行。

1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按时运至施工现场,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乙方签收并负责保管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甲方。材料、设备在乙方签收后至工程移交给甲方前如有损毁或灭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甲方如需调整工程项目、变更工程设计或工程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调整或变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量增(减)清单,清单还应包括工程造价调整要求、工期调整要求(需说明调整理由)等内容。工程量增(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可据此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

2、 乙方应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要求。施工中如发现甲方的设计和工程要求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或因房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会同乙方及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修改设计和要求,乙方按处理方案或修改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

3、 对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以免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移交

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双方并在验收证明上对验收结果予以签字确认。验收证明(包括整改通知书)是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必要凭证。

4、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验收依据。

5、 甲方不得故意拖延验收。若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期间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6、 若工程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和整改并通过验收(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7、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相关工程资料及工程备件(如有)等。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前清理施工垃圾和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能离场。

8、 工程移交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损毁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毁损风险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款的预结算和支付

1工程预算

(1) 工程预算的编制:乙方应在 工程报价系统所确定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和价格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预算应包括工程所涉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深化设计(含审批)费、工程/图纸审批和报批费、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工具机械费、安装费、布线费、运输费、培训费、保险费、保修金、管理费、税金、乙方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 工程预算的提交: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全套图纸后的 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工程报价系统编制,并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乙方不得修改报价系统规定的工程定额,不得虚报工程量,不得增加不符合报价规则的费用。

(3) 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即为该工程的预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是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亦是双方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工程预算造价确定后,除非甲方要求调整设计方案或工程项目并因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工程结算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清单、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等)。如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则该工程的结算手续自动顺延至工程保修期届满(工程保修期长于1年的,保修期满1年)时再予办理(即与工程质保金的结算和支付一并办理)。

(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 1个月 内审核完毕,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申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造价的 %(在施工期间因甲方要求变更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在内),则甲方有权暂停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直至双方就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3) 原则上,施工过程中如工程项目未作调整或虽有调整但不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施工水电费(如有)。如施工过程中甲方调整工程项目且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乙方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出具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双方据此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费用的追加减,并确认工程结算造价。在此情况下,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工程追加减费用-施工水电费(如有)。

3乙方应委派专业、熟练的工程预结算人员参与工程预结算工作。预结算资料的提供应及时、准确。如乙方申报的预结算数据与最终核实数据的误差率在 8%以上的次数超过 3 次,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决定暂停工程委派,直至终止合作。

4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分四期支付。

(1) 第一笔款(工程预付款):,

支付条件:

A、 双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时可仅签订订单)。

B、 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预算,并经甲方确认。

C、 乙方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进场开工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有效施工人员进场;(b)甲方认可的在数量、种类和状态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足够的施工设备;(c)甲方认可的在数量和种类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材料、设备。

D、 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2) 第二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二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以后。

(3) 第三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三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天以后。

(4) 第四笔款(工程竣工结算款):

支付条件:

A、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B、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造价,结算资料齐全。

C、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移交,工程移交资料齐全。

D、工程竣工并可交付甲方营运部门正常使用。

E、工程在交付甲方营运部门使用(餐厅开业)后一周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F、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工程进度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5) 工程质保金:人民币 (¥ 元),约为该店装修工程结算造价的 %。(如乙方被甲方获认为战略合作商,该店质保金可为1万元)

(5)

支付条件:

A、 工程保修期届满(保修期满 年)。

B、 乙方提出质保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确认质保金支付时间已到、及确认乙方切实履行保修义务,无遗留质量问题,已付工程款金额正确。双方并确认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如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和剩余质保金余额。前述事项均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质保金支付证明,作为甲方支付质保金的必要依据。

C、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甲方在保修期满2年后支付工程质保金,并不视为工程保修期提前届满。乙方在剩余保修期内仍应切实履行保修义务。

5乙方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将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和质保金),不得无故延迟付款。

7工程款的扣除: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时,甲方有权直接以应付工程款(含质保金)冲抵前述款项(即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

(2) 工程款的扣除可能产生(但不限于)于以下原因:

A、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的。

B、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

(3)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如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并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代为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乙方合同义务或代为完成乙方份内工作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运费、赶工费等)。

B、 管理费:标准为上述实际费用的 % 。此管理费用于补偿甲方管理第三方(如其它施工厂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C、 违约金:标准为上述A、B项费用总和的 % 。

D、 赔偿金:因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违约事实及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B、 赔偿金: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扣款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通知书上签字后回复给甲方(传真件有效)。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未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通知书之内容。

8本条第4款所述各次付款金额系针对甲方新店装修工程所定。甲方其他工程(如旧店改造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参照新店装修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执行,各次付款的具体金额根据工程造价和付款比例确定。

9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另有书面约定的(如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以该书面约定为准。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 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钢结构、楼梯、夹层和土建墙体等结构部件工程项目: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含厨房)和外墙面等的防渗漏、防水工程:3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3个采暖期、供冷期。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 年。

(6) 其他工程:以附件为准。

(7) 双方对工程保修期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双方书面约定的保修期为准。

(8) 所有配件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购买。

2、 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甲方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3、 保修期内,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乙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保修(包括返工、整改、修复、更换等;乙供材料、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更换,更换后材料、设备的保修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未切实履行保修义务而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及施工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内,因施工、工程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如火灾、坠物伤人等),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政府罚款等费用)。

3、 乙方施工人员应为专业的熟练工,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格,持有上岗作业证。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按附件:《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相关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4、 保险:

(1) 乙方应为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未履行上述投保义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1、 任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或双方进行业务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护该等商业秘密。

(2) 仅为履行本合同及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2、 除非上述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三年内均应履行上述保密义务。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工程移交时,乙方应归还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能归还的应予销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型号等。

第十三条 排他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竞争对手发包的与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终止本合同并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终止乙方已承接各单项工程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主要竞争对手 经营模式的餐饮企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 工程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天,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继续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但乙方仍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

(2) 终止乙方承接该工程的资格及解除该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应立即撤场,并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延迟或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每日应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工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任一方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从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标准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2、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第十七条 附则

在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图纸、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为本合同及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筹建验收书(工程验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诺书

(3) 乙方营业执照(需有当年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后续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各方签署: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

设计费为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

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同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总价款:按实际面积结算,具体如下:

一,包轻工,单价每平方 元,包含(卫生间里墙面砖,地面砖,马赛克,淋浴区挡水槽,大理石,填缝,清洁)。

二,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一处电源箱,从电源箱到具体施工地点的电线乙方自备。吊顶过程中使用的移动脚手架或梯子由乙方自备。

4 甲方对装饰质量要求:

1、装饰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

2、装饰效果要求以甲方提供的装饰施工图,效果图要求为准;

3、按照甲方所规定的装饰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按时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负责将材料搬运至具体施工点位,乙方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洁干净。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度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图。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为准。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按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剩余 %质保金,从工程验收合格后年底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或者其他施工工种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一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工程款的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支付的贷款外,并赔偿总工程款30%的相应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一切责任,与甲方无涉。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承违约责任外,可单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中出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合同解除。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配合其他工种施工,服从甲方安排。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4

发包方:电话号码:

承包方:电话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步行街服务公司门面,原溆牌店。

2、工程内容及做法:。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总工程款元。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3、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修款。

4、自甲方交付乙方施工之日起,乙方应做到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材料损坏,浪费的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应在双方约定工期内完工,如有违约乙方需承担甲方日租金2倍的责任。

第三条、付款方式

自地砖铺好当日,甲方应付乙方人民币元装修款,木工施工完____日时甲方应付乙方人民币元装修款,余款应在店铺装修完,

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5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的防水要求和技术要求规定,按国家施工规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在条件具备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规定,此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基本以预算范围面积 平方米进行施工,施工后以实际面积实做预算。

四、 施工标准:

五、 工程造价:结算本工程款项由承包人工费及材料组成,并按以上总额收取国家规定的有关费率,乙方包工包了,每平方米

六、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在工程总造价(约) 元,以预算总造价的 %付给乙方,计人民币 元,尚余 %在施工中付%,待工程结束后付%,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一次付清。

七、工程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自 月 日开工至 除雨天大风和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造成误

工,不能正常施工的,否则中途不能无故停工。

八、 安全条例: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治安条 例,但甲方必须交代清楚,乙方在施工过程如发生疾病、工伤、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协助乙方抢救工作。

九、 甲方要协助乙方提供施工及住宿方便条件,在施工中,如甲方 给乙方造成施工障碍,使乙方不能施工,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 保修期限:乙方工程竣工后,按《国家保修法》规定保修,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中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自带材料随叫随到,免费维修。如有建筑沉裂及人为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承包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天:

6、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调,代理办各类证件等。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事迹员愎こ探崴恪

4、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甲方指定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负责。

4、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形式结构 层式 室 厅 厨 卫

3、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

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首付 ,剩余工程款 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施工范围: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日本进口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美国大班漆,地面铺设___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的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___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3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3.1甲方提供的装饰设计施工图(含水电)及所采用的标准图集、设计验收规范、规程要 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用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完成本工程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方案。

1.3.3乙方负责: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

1.3.4完成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并在事前提出相关的变更方案报甲方审批。相关的变更包括:原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部分设计部位细化不够、由于甲方认为应该有变更的、还有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相关变更。设计图项目中其他装饰工程。

二、施工工期 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约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______年___月 __日,完工验收交付时间为 __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 甲方自主选择设计方案,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或甲方按指定场所,按样装修和设备采购。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2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5.3材料品牌由乙方选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 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 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 其他规范:GB50327—20xx GB5021—20xx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 (2)防水工程 (3)泥作工程 (4)木作工程 (5)油漆、瓷乳工程 (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两天内甲方还未组织验收属于甲方默认验收。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

11.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套用20xx 年版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配套及现行的有关文件进行计算,本工程区间取费标准统一按高限值上取费。人工费调整按照现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的费率通知》 粤建标【20xx】21号文或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检验试验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业主方支付的由发包人支付。无定额可套的,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核定后签证确定。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材料价格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材料价格的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作为结算依据。人工费调整、人工工资单价按所套定额或有关文件计算。发包人单项发包工程的配合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11.2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

进场施工过程中达到装修工程量一半,甲方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工程款给乙方,工程达80%,甲方再按完成工程量支付20%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总工程款共支付30%给乙方,余款到20xx年12月底全部结清。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款给乙方属甲方违约,甲方要按支付款的金额总数赔偿违约金千分之二给乙方。

11.3 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4 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12.5 甲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6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0%计算;

12.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12.8乙方装修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无法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收回所装修的产品或停止甲方对止装修和产品使用。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1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的门面及二楼营业厅承包给乙方装饰装修,具体协商内容如下:

一、工程装饰项目名称: 宾馆、茶艺。

二、工程承包价格:甲方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每平方米按138.8元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费用:乙方开工后,甲方所购材料的进出力资及施工垃圾的处理卫生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四、工程付款方式:(1)乙方装修队伍人员进场后,甲方先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 %作为进场费用;(2)后期付款按工程进度竣工部分的%付款;(3)竣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必须按工程造价的 %付于乙方,余下工资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全部付清。

五、工程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乙方必须在合同在规定期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项目逾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甲方自身原因工程耽误工期乙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负责提供该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图纸和效果图纸。

七、乙方只负责施工本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含工程电梯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户外广告牌。

八、事故责任:自工程开工日起甲方所有材料及其他物件均由甲方自行保管,如有遗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按该工程总造价的 %赔偿于对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20

发包人: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饭店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 工程地点: 

2、 总施工面积:

3、 工程承包方式:五包乙方包工包料,原材料和辅料由乙方提供壹佰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详见附件3:。

第三条 发包人的义务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监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的义务

1 、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室内物品,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线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延误 、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1、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个月。

验收合格签字后。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肆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柒元整;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肆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肆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 。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二条 合约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规定

1 、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至午点。

第十四条 附则

1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简单合同 篇21

单位拟新建____________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报经市计委批准,该工程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条件及投标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划投资____________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____________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含灯饰、卫生洁具及相应管线)。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采暖通风、管线敷设):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开标前,建设方按有关规定预缴劳保基金,开标后按实际规模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总造价)。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

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_________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即招标时未予以计算或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_____%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含备料款、进度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_____%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_____%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_____%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__________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____________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____________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A: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即工程名称、范围、报价、质量等级、工期、保修承诺等);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B: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目录内只列大标题)及标题(目录内所列的大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首行缩进4个字符);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A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A3纸的必须折叠成A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A、商务标B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时以前送达____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____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或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__〕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下限值)。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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