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合同(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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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深基坑施工合同(精选8篇)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广发银行大厦坑土方挖取与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广发银行大厦深基坑土方挖取与外运,含承台与基础梁土方的挖取与外运。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的《开顿国际大厦深基工程施工图》。

1.4土方工程量:经双方计算核对确认,广发银行大厦基坑开挖与外运土方工程总量为69100立方,此工程包括承台土方797立方和基础梁土方430立方,土方施工承包方同意按以前约定将承台土方和基础梁土方共计1227立方的外运作为优惠条件不计入土方开挖与外运工程量之中,剪除上述额后,双方最终确认纳入工程计价的土方工程量为67873立方

第二条:工程计价与合同价款组成

2.1经双方协商确定,纳入工程计价的土方工程款45元/立方(含奖励一元/立方),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叁佰零伍万肆仟贰佰捌拾伍元(¥3,054,285元)整,上诉合同价款为本工程土石方挖取与外运的全部费用,包括(1)本 土石方挖取与外运的所有工程费与奖励费;(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签证认可的施工难度增加的机械台班增补费86,170.00元;(3)甲方与乙方现场签证费、甲方、乙方与建筑总承包方三方现场签证费和甲方、乙方、涉及深基坑施工方的现场签证费共计人民币73,310.00元,其中:甲、乙双方涉及深基坑施工方的签证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6,530.00元,甲方应自行承担的现场签证费17,860.00元,甲、乙方与建筑总承包方三方现场签证费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48,920.00元。以上第(2)、(3)款费用的具体组成详见乙方提交的《广发银行大厦土方工程决算报价》

2.2上诉工程合同总价款为全部土方工程的最终总价,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全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一切与土方挖运相关的费用、罚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再因任何原因作调整。

2.3根据甲方、乙方、建筑总包方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基坑施工方武汉地址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监理方20xx年元月4日《联席会议纪要》达成的一致意见,甲方、乙方于建筑总承包方、深基坑施工方有关承台与基础梁部分土方挖运签证费,建筑总承包方认可承担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和深基坑施工方认可承担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此两项费用由乙方同相关公司直接结算。。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3.1本合同签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3.2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为:在乙方为甲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后通过汇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户名为武汉骏马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 ,行号 ,账号为 。

第四条:其它相关约定

4.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除可依据甲方、乙方、建筑总包方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基坑施工方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监理方于20xx年元月4日《联席会议纪要》要求建筑总承包方和深基坑施工方支付相关费用外,其与建筑总包方新八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和深基坑施工方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土方挖运及承台与基础梁土方挖运的签证视作已经结算完毕,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诉两方支付任何签证费用。

4.2《广发银行大厦土方工程决算报价》为本合同附件,用于说明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的组成。

4.3此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发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印章时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

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沟槽土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要求

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中所含全部土方的开挖及外运,暂估土方量约为1.6万立方米,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基坑沟槽尺寸、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土方开挖。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甲方责任及应提供的条件

1、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监控开挖底标高;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接口位臵;

3、控制质量、进度及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组织进行沟槽开挖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乙方的责任

1、提交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查;

2、严格按测量放线要求的基坑尺寸、标高尺寸进行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严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服从监理、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与配套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4、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卸土区(3KM以内);

5、负责办理渣土运输与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7、必须做好渣土车出入的清扫、冲洗工作,渣土运输不得影响和污染及损毁周围的道路及环境,由此造成的停工及任何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8、严格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①乙方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②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③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9、基坑内集水坑的抽水设备由甲乙方提供,乙方负责场内地面积水的清理及组织排水;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措施增加费,甲方一概不予增补;

11、洗车槽的建立及洗车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都由乙方负责。

1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野蛮施工或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15工作日历天,即:自20xx年8月2日起至20xx年8月17日止。

五、承包单价及工程内容

土方挖运按含税单价包干贰拾捌元/立方米(28.00元/m3)(含乙方责任条款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内容:详见“一、三条”;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土方施工队按要求尺寸及标高完成基坑沟槽土方开挖,经验收合格后共同核定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结算确认后三天内付至总价的 60 %;余款办理结算后二月内结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总工期逾期不得超过3天,如逾期超过3天后,乙方每再迟延一天完工的,甲方有权按壹万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在约定时间内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壹万元/天奖励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含开工日)二日内,机械人员不能进场又无法开工,但又无正当理由向甲方说明清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交押金全部不退,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约定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足额赔偿。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总价的2%计取。

5、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方拒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2%的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受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金公馆B栋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金公馆B栋地下室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2、建设地点: 城关镇建设路 。

3、工程内容:承包人承建发包人 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

1)、50mm厚C20高压喷射细石混凝土。

2)、机械成孔Φ130,放入 Φ16锚筋、M20砂浆注浆、Φ14钢筋压筋,再加Φ6@200×200钢筋网再喷100mm厚的C20细石砼。

4)、喷面的所有Ф50PVC泄水管。 5)、基坑边坡的人工修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总工期为15天(为有效工作天数)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六、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结算:以工程量(发包人签证确认工程量)×单价+签证其它工程量

2、发包人在承包人全部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金额的95%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园整(¥190000),发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三日内完成计量和结算余款在地下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畅通的场内施工道路。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使用场地。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进度计划。

5)、乙方人员统一佩戴安全帽并服从甲方管理。

八、施工管理及协调

1、为加强现场管理,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听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和检查。

2、承包人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发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承包人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3、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防护要求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违约责任

1、若因承包人原因而致该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以上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5天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发包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担 工程中深基坑土钉墙支护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及基坑降水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预计工程量为 ㎡,完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基坑外翻沿部分按 元/㎡计算)

四、工程内容:

五、付款方式: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甲方设计变更及土方开挖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量结算及价款结算:

1)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实际开挖坡度及实际支护面积计算。

2)工程价款结算: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土方开挖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地质详堪资料、设计要求等。并负责质量和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令其停工、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对施工道路畅通负责,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月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3、甲方应指派工地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协调周边关系,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4、甲方有权代付民工费用,代付费用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5、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换人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甲方应协调土方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开挖,严禁在-4.5米以下土方开挖时一次挖土深度超过3米。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基坑支护及降水的设计费用,并委托有资质的岩土设计单位进行支护设计。按建设部要求做到谁支护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基坑支护和降水后使用的安全负责。

2、乙方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因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按工期要求按时完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若工期延误,按 元/天进行处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甲方统一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按指定地点搭设临建,并保持临建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5、乙方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及基坑监护检测等工作,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内由于乙方安全防护及基坑监护不到位所引发的任何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人员和有关监理的监督检查,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

7、基坑支护使用的安全责任:乙方应对基坑支护后的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全程负责监护、监督、观测等,随时报告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进行处理。基坑支护后应确保甲方基础施工阶段的安全。安全期限为回填土方完。若基坑支护在使用阶段出现塌方等事故,造成人员、设备、材料等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程用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水泥用众喜牌,钢材用“八大钢厂”或龙钢。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或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该施工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十三、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单位:甲方代表:日 期:银行帐号:开 户 行:电 话: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日 期: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电 话: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望城县卡口及电子警察项目基坑开挖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要求

望城县公安局治安卡口及电子警察项目基坑的开挖、地笼及管道的预埋,沙井的开挖、绿化带的恢复及渣土外运,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基坑尺寸、地笼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二、甲方责任及应提供的条件

1、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监控开挖底标高;

2、提供施工所需安全设施,如:路障、路锥,闪光衣;

3、控制质量、进度及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组织进行基坑开挖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乙方的责任

1、提交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查;

2、严格按测量放线要求的基坑尺寸、标高尺寸进行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严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开挖及回填工作;因乙方拖工,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4、施工完毕后,渣土的外运、绿化带及隔离带的恢复必须同时到位;

5、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严格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所有的安全责

7、基坑开挖、管道预埋所需要的人工、施工机械都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如下问题,经甲方同意后给予一定的增补;

A:基坑开挖的过程中遇上混泥土路面;

B:开挖施工中已经挖至1米以下的,如果需移位的;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20工作日历天,即:自20xx年6月9日起至20xx年6月29日止。

五、承包单价及合同金额

1、基坑开挖:人工单价包干380元/每个基坑(不含混泥土);

2、沙井:人工单价包干150元/个(不含材料);

3、花坛松土开挖:人工单价包干15元/米(含恢复);

核算方式:由甲方安排技术人员和乙方共同基坑开挖的尺寸及施工情况进行核对,甲方根据核对数量进行计价。甲方根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配合情况可以酌情考虑增加点工计价。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队进场开挖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叁仟元给乙方;地笼及管道预埋完成时,甲方根据核对数量计价后,付至总金额的70%;穿线完成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余款在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包括:人工费、机械费、钢筋笼制安、砼泵送费。

2、不包括:主辅材料费、水费、电费、税金、测量放线、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场地泥土泥浆清运、相关措施费、主辅材料检测试验费、工程成品质量检测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每天24小时施工计算,含节假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执行。

五、合同价款

1、单价: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2、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小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3、机械进场、出场、转场费: 15000元/次。

4、核价原则:合同协议固定价格。

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①设计变更; ②地勘报造与实际地质不符; ③施工条件与双方约定的条件不一致; ④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⑤增加设备、人员抢工期;

⑥工程量调减超过原设计工程量20%; ⑦施工工艺的改变; ⑧以上因素调价双方另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六、工程量确认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定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2、工程计量公式: 无;

3、总工程量: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4、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增加的工程量另计

5、工程计量以施工机械所处地面标高(或工作面)开始计算。

七、合同价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2、按月支付已定工程量70%的工程款(进度款);

3、工程完工支付至80%;

4、基坑开挖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至90%;

5、基坑出土后30日内支付至100%。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权限:

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

3、承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顺延

1、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进度的

发包人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

3、工期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所有条款。

十、图纸

1、开工前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壹套(含竣工图);

2、本工程设计图纸为发包人专用,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用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会议纪要、通知、工作联系函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在开工前10天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平整硬化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标高达到设计图纸所示标高,保证平整度不超过±20cm,保证施工场地硬化程度能达到机械正常施工的要求,不下陷不堆陷;

4、保证垂直空间40m内天架空线监等障碍物,安装630KV变压器一台,并将电源接到主配电柜(内设600A,400A漏电保护开关各一个),主配电柜与承包人施工工作面最远距离不超过200m;

5、提供Φ100mm供水管道,接水口与承包人用水设备距离在20m以内;

6、开工前,办理完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地下管线架空监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需要保护和不能拆除的由发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协调相关单位协助承包人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能清理拆除的由发包人负责清理拆除后交承包人;

8、清理拆除地勘报告载明或未载明的其他地下废弃管道、地下障碍物(如原建筑的基础,砼结构物等);

9、开前10天提供工程地勘报告和地下管道线资料;

10、向承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所需的房屋及设施;

11、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1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十三、承包人工作: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地、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权在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修复,非承包人原因(如交叉作业,提前使用保养期间的已完工程等)造成已完工程的损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追加合同价款;

5、遵守政府有关主要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发包人的指令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向发包人提供年、季、度、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安全规范操作,服从甲方管理;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程的损坏,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9、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进行返工和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10、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十四、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开工承包人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金额返还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进场设备清单及台班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

十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七、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十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发包人每天承担应付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误工,每天承担4000元停工、误工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4000元违约金。

4、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昆明市五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其他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大风、雷雨、下雪、洪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②不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府相关职能对发包人建设方(或业主)的处罚,市场环境改变,建设方(或业主)与发包人的合同变更或纠纷,建设方(或业主)资金问题,施工过程各种变更,各种证件、批件问题,工程本身所涉及的各种纠纷等;

③、 ②条所例内容本合同均视为发包人因素(或原因);

2、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由发包人供应的主辅材料,发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用料计划按时供应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同时工期顺延;

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报告、请示、工作联系函、现场签订等文件资料,发包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示、答复,否则承包人视为发包人同意认可承包人意见和要求,相关事项影响正常施工的,承包人只能停工,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并顺延工期;

6、本工程具备隐备条件和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呈报的施工记录经双方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7、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交叉作业等因素造成施工降效、误工、窝工,工期顺延,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工程截水帷幕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

9、基坑截止帷幕未施工完之前,严禁开挖土方和抽取基坑内外地下水;

10、承包人已竣工工程在后序工程施工时造成的破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

二十、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两份。

二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合同订立当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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