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设计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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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篇1

发包人:

园林绿化设计合同(精选5篇)

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景观设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 ,项目总占地 ㎡, 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 ㎡,其中地面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为 ㎡。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 设计人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下所有范围内提供景观规划及园林绿化设计的专业服务(可视具体工程情况增减或另行编制):

A 道路、车道、休闲小径、停车场及人行区之景观布局,修饰规划,铺装设计;

B 园林绿化设计、种植土壤及植物品种选择;

C 园景包括花盆、园景墙、围墙、梯阶、栏杆、小品和其它园景工程、室外之饰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设计;

D 水景、喷泉之设计;

E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如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人在方案阶段提出对园林灯光的基本要求与构思,负责与发包人专门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协调设计。)以上工作成果提供蓝图 套及电子版光盘一套。

二、设计费与支付方式:

1. 发包人将支付设计人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设计费。

2. 该设计费已包括所有设计人员完成上述条款规定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发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

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设计周期:

3.1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项目规模:

建设阶段:

建设投资:估算投资 万元

设计内容:

3.2设计范围:即 万元,其余5%即 万元在工程验收通过后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6.1.3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1.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交通问题自行解决。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国家其他规定。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分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2.7乙方应在设计的每个阶段进行成本控制,最终设计成果如突破估算总投资额,应与甲方协商确认。

6.2.8乙方为甲方设计的相关图纸、资料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若逾期支付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援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7.4由于设计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角度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甲方在施工前的交底及施工中发现问题时,乙方应立即赶赴甲方指定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解决,设计变更应及时到位。

8.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分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分数,乙方另收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8.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发包人:

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米易县第三小学校园 工程景观设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概述米易县第三小学校园景观设计 项目位于 米易县第三小学 ,项目总占地 5700 ㎡, 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 ㎡,其中地面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为 3900 ㎡。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 设计人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下所有范围内提供景观规划及园林绿化设计的专业服务(可视具体工程情况增减或另行编制):

A 主次入口广场及入口标志设计;

B 红线内户外空间景观设计,同时为保证项目整体绿化效果,需考虑红线以外部分区域的绿化;

C 道路、车道、休闲小径、停车场及人行区之景观布局,修饰规划,铺装设计;

D 园林绿化设计、种植土壤及植物品种选择、自动灌溉系统及拟定灌溉之要求及准则;

E 园景包括花盆、园景墙、围墙、梯阶、栏杆、小品和其它园景工程、室外之饰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设计;

F 水景、喷泉之设计;

G 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如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人在方案阶段提出对园林灯光的基本要求与构思,负责与发包人专门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协调设计。)

H 提供上述设计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设计图纸(含电子版文件);

2. 第二阶段:景观初步设计阶段

A 按照发包人同意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人将进行扩初设计工作,该阶段将具体地阐释景观工程设计意向,供发包人及其它专业单位进行工程协调及统筹之用。

B 设计人提供景观设计相关图纸,详细地表达设计意向,特征及与现场之环境关系。

C在初步设计发展进行的阶段中,设计人将咨询和收集发包人及其它专业单位的意见。。

3. 第三阶段: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

A 设计人在此阶段前,提供需要土建结构及机电工程之所有调整要求给其它单位。

B 在其它单位的土建结构及机电工程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根据其它单位建议统一绘制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

C 向咨询单位及其它专业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以便制作标书,作为招标之用。

4. 第四阶段: 招标及定标阶段

A 提供施工投标有关设计图纸的答疑。

B 根据发包人指示协助发包人分析每份投标资料并从专业角度提供意见。

C 与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向发包人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承包人所需的图纸及资料。

D 参与发包人评标工作。

E 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按项目需要与造价咨询单位及其它有关专业单位与投标者举行议标会议,并向发包人提供意见。

5 第五阶段:景观施工督导配合阶段

A 根据施工图对设计材质,材料选择,工艺和完成情况的要求对进行中的工作实施阶段性的现场检查,并且向发包人汇报,以协助发包人确保工程按设计图纸标准、包质、包量完成。

B 审批景观工程承包商所递交之制配图纸、各工种综合图纸、材料及样板等,并向发包人提供意见及预留足够时间供发包人决定材料的选用。

C 在施工期间或施工招标期间发现材料采购不到,可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设计进行必要的调整,但设计的效果及质量应不亚于原设计效果。

三、设计费与支付方式:

1. 发包人将支付设计人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设计费。

2.发包人以人民币或采用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须在每次申请付款时同时附上即期完税发票。

3. 该设计费已包括因履行本合同被征收之所有税项。

4. 设计费支付时间:在设计文档交付一周内一次性支付。

四、违约责任(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 发包人、设计人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法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向设计人付款,每延误一日,设计人有权收取发包人本次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因设计人原因不能如期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误一日,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收取本设计阶段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纠纷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仍然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x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1)x年12月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15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x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x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10%。

(2)x年4月份中期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毕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50%;x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全部余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x年12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7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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