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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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1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长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通用13篇)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 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

备 注

委托权限 代办各类房产交易手续(包括:代缴税费;代办房产权证;代办土地使用证;其它)代办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包括:代办理他项权证;代办注销手续),代办各类房地产(厂房、营业房、住宅、办公房)租赁手续。 房屋座落地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总金额 平方米 套(幢)元 说明: 1、免费登记; 2、交易成功,委托方付1%中介手续费。

受托方(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经办人(签章):

委托方经办人(签章)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已与     市      人民政府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关        土地之框架协议;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    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    人民政府淳政发(  )   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获得淳计经基(  )   号《      》。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   土管局核发的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x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_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金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款_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 前述_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资_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 前述第二项所称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4) 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_____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______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界定,上述条款中关于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转化为双方派驻公司的代表的义务,若代表违反此义务,视同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守约股东可于任何违约行为产生时有权责成违约股东履行义务并有权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任一违约金最低不得少于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补充合同》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已与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签订了有关土地之框架协议;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人民政府淳政发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获得淳计经基号。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土管局核发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_____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_________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_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金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款_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前述_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资_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前述第二项所称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4)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_____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______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补充合同》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年月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 合伙期限为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有限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其中 委派 、 委派 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6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就建筑模型制作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模型名称及数量

标段整体灯光模型和室内平面模型套。

第二条模型制作要求

1.整体制作比例:环境:,建筑:。

2.沙盘尺寸米×米。

3.室内平面比例按:,沙盘尺寸视模型户型大小而定。

4.模型材料见《居期标段制作方案》(详见附件)。

5.模型上须作清楚标明“本模型以及所有数据、户型等仅供参考,具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的字样。

6.效果要求:

(1)整体模型详细体现建筑外观结构、建筑风格及外墙面色彩,体现建筑地理位置关系及园林景观、局部景观;展示小区高档、经典、美观的设计理念及高尚的居住品位;

(2)室内平面模型体现住宅的室内布局,展现高档的家居或环境,并将室内设备、家私、环境布局一一体现出来。

第三条模型制作工期及进度

1.模型完成日期:须于年月日前制作完成该模型。

2.模型制作进度:

以甲方提供符合模型制作需求的电子文件资料起,即可开始全面动工,开始上述模型制作,且确保在预定工期内完工。

(1)年月日前完成模型初步设计制图工作,并须经甲方签章确认,如甲方不满意,乙方须根据甲方意见作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年月日前完成模型主体制作,征求甲方意见进行模型上色;

(3)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模型环境、主体模型门、窗、阳(露)台、主体、所有模型环境成形,户型布局;

(4)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模型底座、玻璃围边、模型所有电路、组装、控制设备、整体清理及完善工作。

第四条双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日内提出模型制作方案,由甲方审核,共同拟定并落实模型制作方案,如甲方不满意,乙方应予以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2.甲方在开工前尽可能提供详尽的制作模型所需全部资料,乙方确保资料的完好与保密工作(尽可能提供各建筑物、构筑物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景观效果图、总平面图及总平面彩图、各建筑施工及建材说明)。

3.乙方根据工期及进度计划施工。

4.双方指定负责与联络业务经理代表,定期联络交换意见。

甲方指定代表为:;乙方指定代表为:。

5.甲方应在模型体量制作完成、模型上色、环境初步成形以及模型制作大体完工等重要时机组织业务负责团队,检查验收模型制作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乙方负责调整修改至甲方同意的成果。

6.乙方负责年月日,将模型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交付甲方。

交付前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资料,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做到甲方满意为止,经修改两次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但须将乙方完成稿件,交还乙方,甲方不得私自留存,因此而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合同解除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

2.乙方承诺在模型制作完毕交付使用后,对非人为因素(外观漆的脱落,单体的断裂,开胶等)造成的损坏,乙方提供年的免费维护工作,包括每月免费清洁维护服务次。

保修期内模型项目因质量问题而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将保证小时内派驻专业人员免费进行免费维修(如小时内未有专业人员到场维修,推迟天,则按照质保金的%扣除费用);如果因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对模型造成人为损坏或对设计方案提出的重大修改,其维修费用和修改费用将另计。

模型保修满后,乙方若继续按上述条件提供服务,乙方可根据维护服务的具体情况收取成本费用。

3.模型交付甲方使用后,根据甲方参展及外展场要求,乙方免费提供个技术员协助甲方整体搬运工作,并负责模型搬动后的灯光电路的调试,确保甲方模型的正常使用,甲方参展的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人员进行调试。

如乙方无故迟延不予配合,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损失或要求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模型制作费用及付款方式

1.模型制作费

本合同内所有制作项目费用合计元(大写:元整)。

以上费用含模型底座、税票、玻璃围边、室内平面玻璃罩、运输等费用。

2.付款方式

(1)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于天内支付制作款项的%作为首期制作款。

(2)乙方完成合同所定事项甲方到制作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并将模型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甲方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余款及合同金额的%作为项目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每次付款,乙方均须向甲方提供当次付款金额的全额有效发票。

(5)支付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资料提供不及时或图纸修改,引起模型的修改或返工,按实际情况顺延工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承担按本金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模型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标准引起的返工或未按期完成模型造成的损失,除由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继续完善制作外,如延期交付使用,乙方应当承担每天元(大写:元整)的延期违约金。

3.乙方在模型交付甲方使用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并修复原样,如不能修复的乙方应不计任何费用重新制作完成(注:乙方在模型制作过程中有少量的调整和合理的修改,都不追加其模型制作费用。

但不包括建筑位置、颜色、小区周边交通路网、水景位置的修改)。

4.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模型以及制作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模型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模型制作公开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制作模型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模型的主要制作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模型的制作迟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制作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因此而未能按原制作计划完成本模型的制作,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模型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计划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模型,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一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有虚假陈述的;

(5)其他:。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移地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附件:《居期标段制作方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鉴于甲方已与______市______人民政府于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关______等部分区块______亩土地之框架协议;

______年__月_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______公司)获得___人民政府X政发(______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______年X月X日,甲方及______公司(筹)获得__计经基(20)__号《关于同意在__后侧建设商品住宅的批复》。

______年___月__日,甲方及______公司已获得___土管局核发的0-01-(000)-____至0-01-(000)-___八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XX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X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一、公司名称

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50%,乙方50%,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账户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

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

四、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五、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账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______万元至______账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 前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 前述第二项所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______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XX亩土地使用证。

4) 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XX亩土地的使用证。

5)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6.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XX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____万元借款。

六、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七、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界定,上述条款中关于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转化为双方派驻公司的代表的义务,若代表违反此义务,视同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守约股东可于任何违约行为产生时有权责成违约股东履行义务并有权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任一违约金最低不得少于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八、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补充合同>>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订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证[黑建房开牡第63号]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费不予归还。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

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合同所规定管理费用的50%,完工后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此,特提出破产之申请。(写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1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为更好的实现双方的利益,保证合作双方良好的的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省 市 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 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

3.1.2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1.3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透视图

3.1.4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1.5 重点景观节点设计图

3.2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蓝图6套)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2.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2.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2.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2.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2.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2.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2.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2.9 分项景观设计节点图

四、委托服务收费:

此项目设计费用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 元,大写: 。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即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鉴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方支付此阶段的设计费用后,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即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鉴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方支付此阶段的设计费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 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项目的设计当天开始(签定合同)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7.2 乙方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图集全部设计图纸并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7.3 乙方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图集的全部设计图纸并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总图,包括:总平面图、各类管线图、道路和建筑高程图,隐蔽工程图纸等基础图纸质料的cad电子文件。

8.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3 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赶工费,具体另行协商。

8.4 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与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给甲方超过3天,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交付设计成果。超过 天仍不能交付设计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10.3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时,如果超过3天,甲方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超过10天,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设计工作,并向甲方追讨设计费。

十一、其它;

1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房地产公司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____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土出合字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____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____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____计投资便字第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____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____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____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__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 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合同》,甲方同意承接该合同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合同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合同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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