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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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宅)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根据厦府[

]地

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

)第

号,厦国土房拆通[

]

号拆迁通告,乙方在

梯的房屋(产权证号

  ),因"

 "项目建设需要,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产权面积

平方米(含住宅面积

平方米,非住宅面积

  平方米),无产权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住宅房屋实行

 的补偿方式。按《规定》经评估,标准房市场价

 元/平方米,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

元/平方米,则区位房屋补偿价

元/平方米,补贴金额

元/平方米,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

 元/平方米。

1、货币补偿的产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为

  元/平方米,按产权建筑面积×(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贴金额)+红线内空地面积×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乙方要求单体评估,经

评估,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非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委托

  评估所评估,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

  元。共计人民币:  (¥

)。

2、实行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区位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或经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

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安置户型为跃层

套、三房二厅

套,三房一厅 套,二房二厅

套,二房一厅

套,一房一厅

套,安置房地点、幢号、楼层:

 ,经评估安置房单价

元/平方米(含楼层调节价

 元),安置房评估价人民币:

(¥

 )。

因安置房地点距被拆迁用地红线五公里以外,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低于安置房评估单价(不含层次调节价)的,同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产权调换后, 方按规定应补 方差价款人民币:

(¥

);

3、因乙方房屋为归侨、侨眷建国后用侨汇购、建的私有房屋,甲方应付给乙方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重置价

  元/平方米的15%给予补偿。计人民币: (¥

 )。

上述条款合计,  方应付给  方共计人民币:

(¥

)。

二、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

(¥

)。

1、搬迁补助费:住宅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

次计人民币:

(¥

 );非住宅产权面积

 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

2、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经评估为人民币:

(¥

  );

3、有线电视、电话、电信宽带等各项补助费计人民币:

  (¥

 );

4、根据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

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人、月,给予经营者和职工六个月补偿,计人民币:

(¥

);

5、根据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

 元,一次性给予经营者六个月经济补偿,计人民币:  (¥  )。

三、综上所述,  方应付给

方人民币:

  (¥

)。(详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四、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即: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作为搬迁奖励;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安置房原因需过渡,乙方选择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按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至

月止,甲方应按《规定》第49-51条规定预付给乙方  月过渡安置费,计人民币:

  (¥

);乙方选择周转房过渡方式,周转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六、实行产权调换的,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所需税费由拆迁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三条款项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补充条款:

九、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含甲方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应承担的安置房产权办理义务),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

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国土房产局壹份、拆迁实施单位贰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签章):

二○○  年

注:受甲方委托的实施拆迁单位:(签章):

代表: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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