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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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服务作为企业吸引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手段,已成为企业巩固其自身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促销新产品的重要工具,你知道保修服务协议是怎样的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修服务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保修服务协议
保修服务协议范文1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 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

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

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服务协议范文2

为了更好的给购车方提供相应的车辆售后服务以及卖车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购车方):

乙方:

甲方的义务:严格按照车辆保修手册到指定售后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与维修。 乙方的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和车辆的保修。

内容:

一、保修期

保修期规定为自交车日期起经过的时间或车辆行驶的里程。保修期限自交车之日起18个月或车辆行驶至50,000公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以先达到者为限是指只要超出两条件其中之一,该车即不享受保修权利。

2)本保修规定只与车辆有关,不因车辆易主而终止。

二、保修范围

(1)下列零部件排除自然损耗、人为操作不当及维护不当的因素,质量索赔期限定为:18个月或5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质量担保期)

(2)下列零部件排除自然损耗、人为操作不当及维护不当的因素,质量索赔期限 定为:8个月或4万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质量担保期)

(3)下列零部件排除自然损耗、人为操作不当及维护不当的因素,质量索赔期限定为:6个月或30000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出质量担保期)

自费购买的零件保修:用户自费在百名汽车维修中心更换纯正零部件,因其本身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保修期为自更换之日起6个月/20xx0公里,其中易损件为自更换之日起3个月/5000公里。两条件任何一个先达到即为超出质保期。保修更换下的零部件归百名公司所有。

*本规定解释权归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三、 保修条件

3.在决定保修时,百名汽车维修中心将考虑以下因素,下列情况不属于百名保修范围:

A.由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认定属于因未按《使用手册》或本保修手册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强制保养所造成的缺陷。

B.没有按首次免费强制保养规定到百名汽车维修中心进行维护保养,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C.因使用不当燃油造成的故障。

D.因没有进行规定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以及未经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而到非百名汽车特许销售服务店进行了维修、保养、调试由此导致损害的车辆。

E.无法确认车辆的生产日期、购车日期、行驶里程、发动机号码等的车辆。

F.由于使用不当、欠保养或人为损坏及意外事故(如车祸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零部件的损坏。

G.因疏忽、错误处理,《使用手册》中指定之外的驾驶方法或超出百名汽车极限的范围(例如

H.因未使用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纯正零部件、润滑油脂及液体物质所产生的缺陷。

I.安装未由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方面认可的零部件或任何未经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而对车辆进行的变更和改装(发动机改造、车辆性能改变、扩展使用范围及一切改造)的车辆。

J.车辆发生故障未及时到百名汽车维修中心接受检修,或不听建议继续强行使用而引起的扩大的损失部分。

K.电镀件、漆膜、橡胶覆盖件与软性内饰由于正常暴露和使用而发生的外观变化和锈蚀。 L.因全部或部分浸没在水里造成的腐蚀或故障。

M.因自然灾害、火灾、车祸、偷盗以及基于这些灾害引起的二次损伤而造成的缺陷。

N.因非一般使用、错误处理、疏忽、由没有资格或非熟练的驾驶员操作以及将车辆用于比赛(如赛车或汽车拉力赛等)而造成的损坏。

O.不影响汽车性能的感觉问题。

a)不认为会影响汽车质量或功能的较小的噪音或震动。

b)密封油垫或油封附近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极轻微渗漏。 c)不采用特殊的放大手段便不可见的漆膜、镀层和饰面的外观缺陷。

P.. 因超出百名公司控制之外的环境条件(例如由沙石或其它形式的碰撞造成的外观损伤和锈蚀,由地震、火灾、昆虫、鸟粪、焦油、酸雨、冰雹或雷击、工业大气污染与化合物、海水盐分或其它腐蚀性物质)造成的损坏 。

Q.故意变更里程表。

R.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他经营目的的车辆。

4.保修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工时及材料费用由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但保修不包括附带费用,例如:

A.因出现故障而花费的拖车、通讯、调解、用餐、交通费、过路过桥费和其它费用。

B.任何有关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C.在故障排除作业期间因不能使用而造成的时间损失、个人财产或收入的损失,或租赁代用车辆的费用。

D.本公司规定的检修和定期更换零部件的费用(首次强保除外)

5.属于保修作业范围而更换的所有零部件所有权归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6.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留决定修复方法及保修适用范围的权利。

7.使用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燃料、润滑油脂及液体物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服务协议范文3

甲 方

乙 方

一、保证

1.1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保证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协议,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1.2 乙方与甲方签订汉柏产品延续保修协议,在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履行保修服务承诺相关约定。

二、保密

2.1保密内容: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双方因协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知晓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信息或获得的对方的公司与商业的资料;

2.2保密义务:

2.2.1限制保密内容的接触范围:只限于完成本协议的协商、签署和履行所必需接触的人员;

2.2.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2.3如有必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返还、销毁均指不能做任何形式的留底)相关资料;

2.2.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开、泄露等方式或因疏忽大意、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使任何第三人知道本协议内容。

2.3合理使用:合同一方为达到宣传或促销效果,而在宣传活动、资料、节目中使用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合作项目的名称、数量的,不视为泄密。

2.4违约责任:

2.4.1违反2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2.4.2若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4.3若未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或损害金额难以计算的,承担违约责任,即酌情赔偿合同金额的100-200%。

2.5有效期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条款,直到保密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对外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为止。

三、不可抗力

3.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世界性零部件缺货等事件,且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3.2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快捷、安全的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无正当理由而不按约定提供证明文件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减免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3.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

四、不可让与性

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就本协议内容进行转让。

五、证明和登记

5.1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应甲方要求,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业务内容需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2甲方如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乙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六、协议解除

6.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6.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依据约定的标准先付清乙方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并支付一倍的已发生服务费用作为其提前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6.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协议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

七、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 日 8.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时,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8.4本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作项目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8.5本协议如需变更、补充及其它未尽事宜的解决,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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