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精选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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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精选24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序号

产 品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    月   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    %设备款,   月   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    %的管理费。

第四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

2、买方维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

3、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二个至三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               法定(或授权)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海参苗种的销售和海参成品的回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给乙方海参大小为____规格的苗种___头,每头的单价为___元/头,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参回购时应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购。

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______元/斤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时承诺,为帮助乙方度过台风季节和贝类繁殖高峰期的危险,2两以下的海参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

同时,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销售给其他客户。

四、苗种、成品的规格:苗种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种交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种、成品验收地点:均在嵊泗县海一方水产有限公司内。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苗种、成品的运输和费用,甲方给予技术服务。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货时现金或转帐一次性结清。

七、甲方免费负责技术服务,乙方需要邀请甲方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到场,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苗种,或提供苗种的数量不足,乙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范管理养殖,为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并不解除对赊欠余款的承担。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的,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一、产品内容:

产品名称规 格数量(吨) 单 价金 额备 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标准 :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包装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违约责任:双方均按民法典有关条款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的有

关条款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成,由起诉方当地

人民法院审理。

九、其它:传真件有效。

十、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意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办人: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4

电器产品购销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序号 产 品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 月 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 %设备款, 月 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 %的管理费。

第四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 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

2、买方维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

3、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 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海参苗种的销售和海参成品的回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给乙方海参大小为____规格的苗种___头,每头的单价为___元/头,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参回购时应付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购。

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在______元/斤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

三、甲方同时承诺,为帮助乙方度过台风季节和贝类繁殖高峰期的危险,2两以下的海参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

同时,乙方在将赊欠甲方的海参苗种款全部结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销售给其他客户。

四、苗种、成品的规格:苗种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苗种交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种、成品验收地点:均在嵊泗县海一方水产有限公司内。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苗种、成品的运输和费用,甲方给予技术服务。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货时现金或转帐一次性结清。

七、甲方免费负责技术服务,乙方需要邀请甲方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到场,产生的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苗种,或提供苗种的数量不足,乙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如不能按照规范管理养殖,为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并不解除对赊欠余款的承担。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的,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嵊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6

供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_______

需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提高经济效益,并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所有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数量以工程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施工要求:

1.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核定标准执行。特殊要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供方的特别规定或合同中另行约定。

2. 如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 产品包装要求:纸箱包装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

1. 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验收。

2. 如有异议,需方在收货后当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妥善保管好货物,由供方派相关质检人员复核证实后作出处理。

3. 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4. 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污损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合同的提货、运输方式、运输费用、交货地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1. 运输机装卸车方式:

2. 分批供货:首批供货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送达工地,后期供货根据需方书面计划分批供货。

3.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4. 需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电话:收货人___,电话______ 若收货人有变更,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签定后,需方先予支付供方材料货款总价的____________%的预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首批供货周期。供方每批供货材料送达工地后,需方应支付至该批供货材料货款总价的____________%,材料铺贴完后付清全部货款。

2.由于所供材料为定制产品,产品一旦送达工地后,如无质量问题,供方不负责退换。

第七条、供、需双方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能按双方确认的供货计划交货,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交付一天,供方按延迟交货的该批货款总价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需方。

2.如需方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交货延迟并造成损失的,其责任不在供方,需方逾期付款的,每延迟支付一天,需方需按支付的该笔货款总价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供方。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长沙市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直至货款两讫时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下列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________,收到货款后5日内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担。

四、结算方式:付现金或银行汇款。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货款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六、若因其他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8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产品购销热门合同范本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

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三)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密切工矿产品(包括工业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生活资料,下同)购销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之间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个体经营户和农村社员、重点户、专业户同法人之间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购销(供需)当事人,必须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本着按需生产、质量第

一、适销对路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四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当事人委托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明确代理权限。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只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不能代替合同。

第五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包括计划分配、统购统销、计划收购等产品)的购销合同,按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指标和需方提出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签订;如不能按计划指标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下达计划任务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产品的购销合同,参照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属于自由购销产品的购销合同,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第六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六、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七、交(提)货期限;

八、验收的方法;

九、产品的价格;

十、结算方式、开户、帐户名称、帐号、结算单位;

一、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属于自由购销合同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办理。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日期为准;需要报经批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四、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合并、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停单位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关、停文件清理合同;遗留的有关事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签订合同有笔误需要修正的,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章产品的数量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十条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履行。

需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的,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交付的产品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多交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购销双方在同一地点(同城)的,需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购销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异地)的,需方应把产品接收下来,并负责保管,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XX处理。

二、交付的产品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凭有关合法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通知。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的意见。少交的部分,应立即补交,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

第二十七条二款和

第三十五条五款的规定办理。

三、通知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的,应负全部或部分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内的产品数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由组织装车(船)、凭封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货时,如车(船)封印完整,无其他异状,但件数短缺的,属于责任,需方凭运输部门编制的记录证明,可以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如件数相符,但重量、尺寸等短缺,或者包装标准的重量与实际的重量相符而包装内数量短缺,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即视为验收无误。

由组织装车(船)、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贷时,无法从外部发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应由负责的部分,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和运输部门的交接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丢失、短少、损坏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限视为验收无误。

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按少交处理。

第十二条发货数与实际验收数之间的差额,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磅差和自然减(增)量范围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论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规定范围的磅差,按照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然减(增)量,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当事人商定计算方法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之间的尾差,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尾差范围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范围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第三章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十三条合同要明确规定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对成套产品,在合同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第十四条应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双方商定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需方据以验收。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没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在托收承付期内有权拒付这部分产品的货款,并应将产品妥为保管,立即向索要,应及时补送给需方。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补交的,即作为逾期交货处理。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在当事人商定的期限内,该产品的质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需方在向提出书面异议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产品的外观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符合同规定,属送货或代运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需方自提的,应在提货时或者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产品内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论送货、代运或需方自提,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由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检验或试验,提出书面异议;某些产品,国家规定有检验或试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外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一般从运转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提出异议。

四、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如果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六、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或试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由标准化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第四章产品的包装

第十八条产品包装应符合

第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印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产品包装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第十九条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需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需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五章产品的运输与交接

第二十一条产品一般应由实行送货或代运。实行送货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某些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必须由需方派人押运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签发装运证明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自提的产品,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提自运。

第二十二条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以便编报月度要车(船)计划。迟于上述规定期限,供需双方应当立即另行办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需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需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一、凭封印交接的货物:

1、由装车(船)、需方或到站(港)运输部门卸车(船)的货物,封印完整而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运输部门责任者外,由负责;封印脱落、损坏、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2、由发站(港)运输部门装车(船)、需方卸车(船)的货物,需方应会同到站(港)运输部门拆封,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或需方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二、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由组织装车(船)、运输部门按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运输部门接收前由负责,接收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到站(港)后在需方接收前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由运输部门负责,接受后由需方负责。但对在交接时无法从外部发现的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责任者外,由负责。

上述属于运输部门责任的,由需方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运输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赔偿损失。属合作的,应按规定由需方向提出书面异议,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发生错误,属于需方过错的,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过错的,一切责任由承担;属于运输部门过错的,由托运单位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不论哪一方的责任,接货单位对运到的货物,应当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处理,由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上述责任方承担。

第六章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二十五条合同中的产品交(提)货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交货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规定交货期限。属于年度分配指标的订货,必须在本年度内商定具体的交货期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跨年供货;生产周期超过________年的大型专用设备和试制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期限。不得签订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规定需方自提的产品,以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提货通知中,应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交(提)贷期限,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

第二十七条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提)货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提前交货的,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

二、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三、逾期提货的,需方除应当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外,并承担逾期提货的责任。

第七章产品的价格

第二十八条合同中产品的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应由国家定价的产品而尚无定价的,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如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的提高或降低价格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外销转内销的工矿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供需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第八章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三十条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结算方式和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大型设备订货的付款办法,按照财政部、人民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需方变更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需方未按期通知或者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付款责任;如果接到通知后,仍按变更前的情况办理结算,一切责任由承担。

第三十二条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如果需方超过承付期限,不予受理。需方无理拒付货款经说服无效的,由实行强制扣款;由于无理拒付而增加审查时间的,应自承付期满的次日起算,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需方对于拒付货款的产品,必须负责接收,妥善保管,不准动用。如果发现动用,由代扣收货款,并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能够抵补损失时,不再另行支付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裣其差额部分。对方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商定。

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将产品自销而不按合同规定交货的,除按违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自销多得的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二、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四、自提产品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五、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六、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承担。

七、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八、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九、在专用线自装的产品,因装载技术不善造成产品灭失、质量下降、包装损坏或者其它质量事故的,应当由承担责任。

十、用罐车发运货物,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致使需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卸车等存费及运输罚款,应当由偿付。

第三十六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退货,应向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予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三、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四、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承担由于需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实际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保管的产品因需方保养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先由合同违约方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再由应当负责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中国人民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四十条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没有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分别在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盈亏包干分成中支付;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缴纳所得税后国家核定的企业留利中支付。以上支付的各项金额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得挤占应当上交财政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在单位的预算包干的节余经费和预算外资金中支付,不得挤入经费预算报销。依法对个人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

违约金和赔偿金收入,应用于弥补未能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指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者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局挂号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者,均按本条例执行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0

供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低于8%,挥发份≥17%,灰份低于35%,含硫量低于25%。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湘华化工厂仓库。

四、包装标准:散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验收为准。

六、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九、发生合同纠纷、同意按下列(3)项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定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起诉;

3、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需方:

日期: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1

需方(甲): 合同编号:

供方(乙):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单价:

名 称规 格单位(件)单价(元/ kg)数量(kg)金额(元)

“霉必克“C型25kg/件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二、质量要求:由桂林市___有限公司生产,产品质量达到Q/WK002—20__企业标准。

三、交货时间:合同经双方确认,即安排发货。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有关《民法典》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传真合同为双方认可之购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供需双方均不得涂改本合同,涂改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代表:

单位名称:

开户资料: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二○二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合同编号:____号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签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购销合同的变更,还应报下达该计划的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规定先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再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乡政府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3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产地或国别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2

3

合计金额

¥ 大写:                    (含税价)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友情提醒:请逐页签字或盖骑缝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4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医疗机构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求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______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或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5

需方:

供方:

一、质量要求

二、技术标准:国标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年。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运,承担运费

六、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厂合格证验收

九、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数量:按随机装箱单供应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三、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起生效。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6

购货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货物的基本内容

1、 货物名称、型号、单价、数量(以下统称为"货物")

以上合同价格为乙方专供甲方的代理批量价,为乙方商业机密,根据国有相关商业保密法律,甲方不得将此价格泄露给任何除甲乙双方以下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付款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做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________元,乙方开始备货,余款在付清。

第三条:货物的交(提)货期限、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在满足本合同第二条前提下执行如下条款:__________

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___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自运;

(3)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同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第四条、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询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第五条、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 三年 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4、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冷冻鸭事宜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供货产品品种数量及价格

备注:

1.数量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交货期:乙方不晚于20__年10月31日将3000只老鸭送达甲方仓库;乙方不晚于20__年11月15日将5000只老母鸭送达甲方仓库。

二、产品质量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对每批次供货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检疫证》、《非疫区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等各项必要的证明文件;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行政许可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4、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冷冻老鸭和老母鸭必须加工干净,掏肚(不剖背),无杂毛,不含内脏,带掌,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每只老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每只老母鸭净鸭的平均重量达到一斤六两。如未达到约定要求,就不足部分折扣相等的价款,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5、乙方在储存装货运输时应当确保产品不受任何品质上的损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在上述活动中保证维持符合冷冻鸭产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交货时须保持冰冻状态,不得将冷冻鸭同其它品类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一并储存运输。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包装方式及运输

1、冷冻鸭产品包装:内用塑料膜包装,外用编织袋包装,每袋装25只左右,封口严密且无破损无污染;外包装必须标明乙方的公司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2、运输方式为冷藏汽运,运输时保持车厢环境温度在4℃以下,且货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5℃以下;运输及相关费用、货运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

交货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凤凰山开发区凤凰路22号,武汉三镇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仓库。如交货地点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的当天,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种、外包装、外表质量进行确定验收并索取《产品检疫证》《运输工具消毒证》《产品合格证》,在相关的单据上签字说明,并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内在质量如:产品重量不足、发生质变、腐臭等,由甲方在生产使用此批次产品时,甲方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通知乙方。

2、甲方在验收时,按以上程序对乙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产品运抵甲方十五天内未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产品质量的异议,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3、甲方在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部位不对等,必须即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决不能将其产品继续使用,否则视同该产品合格。

4、甲方有权将此批次产品送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发货品种不对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甲方拒绝接受乙方之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1、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提供产品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代为收购的农户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2、甲方将货物验收无误后,收到发票起的十天内,按实际收货数量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收款指定账户: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及甲方的需求,并保证该产品不会对甲方所生产的产品造成污染。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执行期:自20___年10_月15_日起至20___年04_月14日止。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确须变更时,应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可另订立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甲方:

乙方: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8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商品名称,厂家,型号,数量,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支付条款

1.甲方付订金30%(打款到乙方账户元)后,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址,货到后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乙方余款(元),乙方同时开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2.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帐号:

三、交货日期、地点及方式

1.送货日期:11月。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产品5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送货地点: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职工宿舍307栋1单元202室

3.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张X。

四、产品验收

1.产品验收当日,双方共同按联想和相关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及相关单据,查验无误后双方应在《产品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五、服务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和PC机均为原装产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

3.乙方到达现场的产品均为未开封的原厂产品,主机内的配件的增减均到现场与甲方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不得私自开封,否则甲方拒绝收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产品说明书。

六、软件产品品质保证及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是正版软件。

2.乙方承诺合同产品的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正确的和完整的。

3.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如引起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纠纷,乙方应自行自付费用解决。

七、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且该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2.如甲方在使用或管理本合同产品时受到任何第三方侵权指控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海淀区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

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署地点北京。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李

签约日期: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19

甲方(买方):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_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期限: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_____《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

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

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 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 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 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 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 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油流通 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粮食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告知:购销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万元_______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______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十斤乙方收取_____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_____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得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____%扣除。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九、合同方式: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3

甲方(进货方):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双方协商按乙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格表供货。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乙方应及时将最新的供货价格表提供给甲方,并按最新的供货价格表供货。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交付和验收

1、甲方支付过货款后乙方应及时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5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5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或重签。

八、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矛盾,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篇2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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