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模式(精选3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5W

股权并购模式 篇1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股权并购模式(精选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拥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股权并购模式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借款方和出借方均已在     网上注册,同意 网的《网站注册使用协议》,并自愿据《网站注册使用协议》达成并签订本《借款协议》(下称“本协议”)。

借款方和出借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经 网的居间介绍,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以兹共守:

第 1 条 名词解释

1.1 本协议:指本《借款协议》包含的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 出借方:出借方是指将自有合法资金通过平台出借给需要资金的人,并且出借方须为根据《网站注册使用协议》进行注册的“ 网”注册用户,不限于单一主体,但须为自然人。

1.3 借款方:借款方是指从出借方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一方,并且其须为根据《网站注册使用协议》进行注册的“ 网”注册用户,不限于单一主体,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4 支付机构: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托管与转移服务的银行或具有第三方资金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5 账户:本协议中的账户是指出借方、借款方在支付机构申请并开通的账户。

1.6 公司(居间方):在中国 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网所有者。

1.7 网: 公司经营的为其注册用户提供专业网络借贷交易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网站域名为: 。

第 2 条 借款基本条款

2.1 出借方、借款方、居间方的身份信息见附件一的列表。

2.2 出借方与借款方之间的借款信息明细见附件二的列表。

第 3 条 借款的支付和还款方式

3.1 出借方与借款方须在支付机构申请开通网络借贷专用账户,用于款项的支付与接收。

3.2 出借方在同意向借款方出借相应款项时,已委托支付机构在本协议生效时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直接划付至借款方账户。

3.3 借款方同意根据附件二之还款日及还款数额按月或到期还款至支付机构并委托支付机构划付至出借方账户。

3.4 本协议项下借款方选择 还款方式在每月 日(还款日)到期 (还款日)进行还款。

3.4.1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 本金 × 月利率 ×(1+ 月利率)^ 还款月数 ]÷[(1+ 月利率)^ 还款月数- 1] 备注:

(1) 本金指上述附件二列明的借款本金;

(2) 月利率指上述附件二列明的借款利率,即( 网网上公布的)年利率 /12; (3)“^ ”指乘方。

3.4.2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 本金 / 还款月数 )+( 本金 - 累计已还本金 )× 月利率(公式内的名词解释请参见 3.4.1 中(1)、(2))。

3.4.3 到期还本付息方式到期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还本付息额 = 本金 ×[1+ 月利率 × 贷款月数 ](公式内的名词解释请参见 3.4.1 中(1)、(2))。 3.5 借款方的最后一期还款必须包含全部剩余本金、利息及所有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第 4 条 提前还款

4.1 借款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申请提前偿还剩余借款(本协议项下之“提前还款”仅指提前偿还全额或部分本金)。但借款方应当在提前还款的 5 个工作日前向 网提出申请, 网收到申请后与借款方确定提前还款的具体情况并通过给出借方在 网网站上注册的邮箱发送邮件以通知出借方。

4.2 借款方提前偿还借款的,借款方须按剩余未还本金的 2% 向 公司支付平台管理费预期收益补偿金,并按剩余未还本金的 1% 向出借方支付 利息补偿金。

第 5 条 逾期还款

每月还款日 24:00 前,借款方未足额支付当月应还款的,则视为逾期。

5.1 若借款方在 网网上显示的还款期限内未足额还款的,须按下面方式计算向出借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 =(月应还本息-实际已还本息)× 逾期天数 ×0.002/ 天(逾期违约金系数)。

5.2 若借款方对任何一期应还款逾期满 30 日的,则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于该期应还款逾期第 30 日当日全部提前到期;该期借款逾期未满 30 日但已届最终借款到期日的,仍以最终借款到期日为全部借款到期日。

5.3 逾期款项中的利息、逾期违约金不计利息。

5.4 若借款方没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日后所偿还之金额应按照平台管理费、违约金、利息、本金之顺序偿还。

5.5 借款期间内,如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调整,逾期违约金中的利率自借款利率调整之日起做相应调整。

5.6 网有权将借款方的逾期记录计入 网黑名单或相关合作方的信用记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并有权将借款方提交或居间服务人自行收集的借款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概由借款方自负,出借方及 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7 若借款方逾期还款是由于互联网自身不稳定性(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电信设备故障、网络供应商技术故障等)而导致的,借款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 6 条 承诺与保证条款

6.1 出借方、借款方各自在此确认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民事主体,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6.2 未经 网与全部出借方的一致同意,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将获得的借款用于附件二约定的借款用途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借款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将承担违约责任,借款方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

6.3 借款方应根据 公司( 网)的要求如实向出借方、 公司( 网)提供本人情况(如为个人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职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如为企业或其他组织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借款用途等相关信息。借款方承诺并保证其向出借方、 公司( 网)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6.4 出借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出借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出借方自行负责解决。因出借方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导致借款方、 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由出借方赔偿。

6.5 出借方通过本协议所获得的收益应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6.6 协议各方承诺,不得利用 网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与后果。

6.7 协议各方确认,借款方 / 出借方授权和委托 公司( 网)、支付机构按照本协议约定实施的行为或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方 / 出借方承担。

第 7 条 平台管理费

借款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支付机构直接从借款方账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借款方应付的平台管理费。借款方需支付每月平台管理费 = 全部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费率(一般为 0.2%-0.5%)。

第 8 条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8.2 如果借款方擅自改变本协议附件二列明的借款用途,或逾期还款超过 天,或未经出借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借款债务的,出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借款方应向出借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 10%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借款方须在出借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 3 日内,向支付机构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支付机构将该等资金划付给出借方。

8.3 借款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借款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出借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同时,借款方应向出借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 10%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借款方须在出借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后 3 日内,向支付机构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支付机构将该等资金划付给出借方。构成犯罪的,出借方将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借款方刑事责任。

8.4 发生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情形的,视为借款方违约:

(1) 借款方的任何财产遭受没收、征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事件,且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

(2) 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出现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急剧下降等),且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

(3) 借款方在借款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

8.5 出借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居间方( 网)在借款方出现《借款协议》第 8.4 条所述的情形或根据居间方合理判断借款方可能发生第 8.4 条所述的情形时,居间方( 网)有权自行采取本条列明的救济措施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以保护出借方的合法权益,并应将此情形通知出借方:

(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借款方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

(3) 解除本协议;

(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8.6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所有本息、各项服务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全部清偿前,出借方和借款方本人信息(如为个人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职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如为企业或其他组织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 2 日内通过 网向其他各方提供变更后的最新信息。 若因任何一方未及时提供最新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自身和 / 或任何其他方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未及时提交真实信息的一方承担。

8.7 因借款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出借方任何损失,居间方不向出借方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第 9 条 关于法律适用及管辖

9.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在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进行解释和执行,且任何该等与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9.2 争议管辖。如因本协议或因 网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应选择如下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项下任何仲裁中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其合理律师费,仲裁费用和其他费用。

(2)向 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各方同意上述仲裁委 / 法院在仲裁 / 诉讼过程中使用电子邮件向各方在居间方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送达 仲裁 / 诉讼文书。

9.3 在仲裁 / 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 10 条 其他

10.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标题仅系为方便援引和阅读而设置,不得被作为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依据。

10.2 本协议经出借方和借款方在 网网络平台以线上点击确认的方式, 公司在 网后台确认的方式订立。本协议各方委托 公司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10.3 协议各方同意 网根据情况不时对本协议版本进行变更及修改,并同意按照更新版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10.4 本协议自满标之日起成立,在款项支付到借款方账户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10.5 居间方对本协议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出借方: 借款方:

居间方:

年 月 日

附件一

出借方信息

借款方信息

居间方

姓名身份 证号 网 注册用 户名

签名

姓名身份 证号 网 注册用 户名

签名公司 名称法定代 表人营业执 照编号

住所

签章

附件二注:附件二中出借方与附件一出借方一致。

借款明细

每月 平台

) 管理费

出借方

借款 本金

借款利 率(年)每月 利息

借款出 借日

动生成)

借款到 期日

起息日

还款 方式

还款日

还款月

(期)数

借款 用途

每月(期 应还款 总金额

(详见 系统自

结息日

股权并购模式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广成人用品市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上海深峰创贸易公*易乐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 第二章 保 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三章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2、双方协议终止;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预期销售量,以便甲方及时备货。但由于网络营销的特殊性,此条不作为双方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

注: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区域店铺、网上商城、网上店铺均可),合作对象公司和个人(必须年满18岁)。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我们公司会发给乙方批发价格目录。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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