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购销合同

来源:飞鸿范文帮 1.09W

出卖人: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防水材料购销合同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sbc聚乙烯丙纶

矩圆牌

哈高科

复合防水卷材

矩圆牌

绥棱二塑

sbc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

矩圆牌

绥棱二塑

sbc120胶粘剂

矩圆牌

绥棱二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gb 18173.1-XX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gb18173.1-XX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gb18173.1-XX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 成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由绥棱县人民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 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承包工程无效。

出卖人

出卖人(章):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绥棱县繁盛大街120号

法定代表人:范林业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0455-4624903、462303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绥棱县支行

帐 号:445101040000456

邮政编码:152203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