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话经销权授予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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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经销权授予合同 篇1

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________________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将”网络电话”在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的网上经销权授予 (简称乙方)。

网络电话经销权授予合同(通用3篇)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享有在代理区域内网上独家销售权,甲方保证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以任何形式发放网上经销权。

2、甲方保证网电的性能以及质量,达到网电说明书上提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甲方有义务按时,按量提供网电给乙方,甲方在网电短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乙方的供货。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网上代理区域内直接同甲方联系的用户信息资料。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网上经销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加盟等级________________,购入价为________________,长途时段首次购买额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首次必须购买________________分钟,以后每月购买 ________________分钟。如果某一个月不购买或未达到标准购买量,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有义务进行网电咨询,介绍等服务,为用户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4、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网络电话。

5、乙方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撤消网上总代理资格。

三 公司给予总经销的权利

1、在该区域的网上独家销售权。

2、强势的网络广告支持。

3、免费提供三套群发的软件(邮件群发,qq群发,ip群发),按级别配送测试卡(开户卡)。

四 违约责任:总体按民法典处理

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___日内汇款生效。

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网络电话经销权授予合同 篇2

期权授予序列号:_________

期权授予协议

本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范("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范;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10,000,000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8,700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 1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

期权的行权期限: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届满日。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 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 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 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 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 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1) 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10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10. 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 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 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 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 违约

(1)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 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 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 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 确认

(1) 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 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 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 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 其他规定

(1) 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 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以。

比三家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范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东签字(盖章)

兹作为比三家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代持股东,确认同意执行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中股权授予、代持及转让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前者为准。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

比三家:

1. 行权。 _______,本通知文末签署人("被授权人"),特此根据比三家("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和被授权人与公司和代持股东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协议")定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行使被授权人的获得期权,购买公司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激励股份")。除非另有规定,本行权通知("本行权通知")没有定义的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载明的含义。

2. 支付价款。 被授权人随本行权通知向公司或公司书面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方全额支付其行使期权购买激励股份的价款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 进一步行动。 被授权人特此承诺其将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规定签署与其获得并持有激励股份相关的并经管理人确认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或代持协议)和提供相应协助。

4. 被授权人保证。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已经收到、审阅和理解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并同意受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5. 优先购买权。 被授权人同意其购买的激励股份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优先购买权。

6. 税务咨询。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理解购买或处置激励股份可能使其承担税务负担。被授权人已经就此寻求了必要的咨询,并不依赖公司的税务建议。

7. 解释。 本行权通知由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有关本行权通知的任何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8. 适用法律。 本行权通知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全部协议。 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是本行权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权通知、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构成公司和被授权人有关本行权通知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以前的有关该事项的任何理解和协议。

有鉴于此,本行权通知视为在文首日期做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地址:

网络电话经销权授予合同 篇3

(国家版权局  年 月)

(标准样式)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国籍:

地址:(主营业所或住址):

合同签订日期:   地点:

鉴于甲方拥有(作者姓名)(下称"作者)的作品(书名)(下称"作品")第(版次)的著作权,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内,在(国家、地区)以图书形式用(文字)翻译     、出版    册(印数)上述作品译本(下称"译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菱权,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为翻译的目的,甲方应向乙方在 内提供上述作品的 本加工副本。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获得出版译本的权利,向甲方支付报酬,支付方式为:

(一)版税:    (货币单位)[译本定价 %(版税率) 销售数(或印数)];(例如文学作品8%,科技作品10%)或

(二)一次性付酬:(货币单位)(例如文学作品每千字20元,科技伤口每千字25元)   如果译本的最后定价高出预计定价,乙方应在译本出版后按%增加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向甲方预付 %版税,其余版税开出版后第 月结算期分期支付,或在 月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安排有资格和有能力的译者对作品进行准确性确的翻译,译者姓名和其资格证明应送交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删节、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作.

第六条 有磁译本的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 乙方将作者的姓名标注在译本的封面、护封和扉页的显著位置,并注明:"此版本(书名)系(乙方名称)与(甲方名称)于   年   月协议出版"。

第八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版译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愈期违约金,比例为    ,乙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    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比例为   。

第九条 译本一经出版,乙方应于   日前同甲方提供    本样书,并应尽力推销译本的复制品。

第十条 如果乙方希望增加    册(印数),    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增加印数,但应将拟定议的印数和定价通知甲方,并于   日内按第四条规定的    方式向其支付报酬    。如果乙方未在译本脱销后   月内再次重印译本,授予的权利回归甲方。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行使除第一条规定的译本的其他任何权.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授予的翻译权许可任何第三方行使,译本也不得单独使用乙方自己的版本说明。

第十三条 如果乙方未在   日内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报酬,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报酬,并支付愈期违约金,比例为    ;如果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比例为   。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明确授予乙方的权利之外,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甲方保留。乙方希望取得的权利,应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核查译本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核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如乙方隐瞒印数,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又未能在甲方通知其   月内改正,或甲方已撤销不能履行的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授予乙方的翻译权回归甲方,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比例为    。

第十七条 乙方委托    (银行)以    (票据)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并按    日中国国    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江苏排价折算成合同确定的币种支付。

第十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   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捍诉讼。

中国仲裁机构为    仲裁委员会。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引纷提起的仲裁或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涉    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以中、    (外国文字)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全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为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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