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广告位出租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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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广告位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墙体广告位出租合同(精选3篇)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商场管理条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墙体广告位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已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广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以下简称该广告位)。

二、该广告位面积 平米方。 

三、租赁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该广告位按照 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按一年缴纳,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

五、制作该广告位的材料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广告平面设计图。

六、租赁期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租赁合同,租金及租赁条件以新租赁合同为准;如乙方在租赁期届满30日前未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则视为乙方无续租意愿或者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乙方则无权在合同期届满后,继续使用该广告位。

七、租赁期届满后,甲方有权撤消乙方该广告。

八、在租赁期间内,由于刮风、暴雨、大火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墙体广告位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金科中华养生城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 重庆 市 万盛区 区的房屋墙面,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广告发布使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更换画面,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起将出租房屋墙体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来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墙体广告位:

1、擅自将房屋墙面转租、分租、装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墙体广告为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由乙方在 年 月 交纳给甲方。先用后付。

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将房屋墙体广告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甲方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为全年租金的两倍;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墙体广告位,负责赔偿半年租金;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半年租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墙体广告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3倍,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按租赁金总额的1倍赔偿违约金。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第八条 其它事宜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墙体广告位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10000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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