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装修工程测绘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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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装修工程测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装修工程测绘合同(通用3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范围、工作内容

(1)由甲方指定 建筑物装修工程-建筑物平面、立面测量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1)技术标准和依据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__);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__-20__);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__);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__);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__;

《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__;

《1:500 1:1000 1:20__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20__;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17278-20__;

本项目技术设计书及相关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 项目完成工期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条 提交成果

1、1:500立面纸质图纸2份;

2、1:500立面图电子文档1份;

以上成果资料由乙方提供,所有成果资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通过验收。

第五条 验收及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由 组织验收。甲方签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须5日内完成验收工作,若5日后乙方未收到甲方的成果整改通知书,将视为乙方提交的成果甲方已通过验收并合格。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对不合格的,要求其进行整改和返工。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各项款项。

(3)对该合同内容所提交的成果由甲方负责签章。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实施享有施工管理权及服务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服务项目及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乙方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将本项目任何相关资料及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精心制图,确保质量。

(4)按时提交成图资料。

第七条 项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价款

费用依据20__年1月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我公司与贵单位作的报价单,本项目最低价3万元起算,实际测量面积结算不足3万元则按3万元算。本项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 元整。(¥ 元)。

2、付款方式

成果验收合格后,自签收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全部工程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的所有权、著作权等权益均属于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中途撤销合同,自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支付乙方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的差旅费、工资等费用),若乙方已完成测绘工作,甲方须按合同额支付给乙方。

2、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提交成果资料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待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余款再付给乙方。逾期超过约定提交成果日期十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天气、空域、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延期双方免责,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成果给甲方后, 甲方如再需增加数量,乙方将收取为此产生的成本费。

2、项目以甲方验收或甲方委托第三方质检单位质检合格为终止,测绘成果一旦验收合格,甲方如需重新修改成果,乙方将视为新项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新项目的服务费用,费用价格由双方友好协商。

3、项目验收合格,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物装修工程测绘合同 篇2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1、住宅区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2、住宅区沉降观测。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埋设基点和工作点、基坑位移监测点26个、周围建筑物沉降观测点48个、观测50周次、数据资料整理,报告填写,成果提供。

2、基坑观测:埋设基点和工作点、沉降观测点32个、观测13/17次、数据资料,报告编写,成果提供。

3、观测点选择及服务时间至满足规范及工程需要。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3、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4、合同总价: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含完成基坑水平位移竖向位移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仪器仪表等设备的使用费,以及与完成此项工作相关的辅助工作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七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6、甲方做好监测点的管理、保护工作,以便于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五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文件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完整。

4、乙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回报。

5、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7、乙方在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的管理,积极与施工方配合。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伤亡或他人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测绘成果随工程进展情况分别提交。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五 日内将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报告资料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并符合工程建设行业的相关要求。乙方应对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的有效性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山东省建设及计量行业的省级鉴定机构鉴定,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但可以作为乙方已项目的业绩宣传使用。

第十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测绘工程费应分别按下列方式支付:

一、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监测 1、±0.00: 2、主体完成: 3、竣工: 款。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交付全部测绘成果后,甲方十日内付清全部测绘工程款(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3 份。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对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500.00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10% 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提交测绘成果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给于减免测绘费的违约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10% 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曲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物装修工程测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内容及范围:

用地1∶500地形图测绘,面积约500亩,详见附件B区。

第二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2.1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现行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有关条款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的本工程单价收取。

2.2面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费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委派专人与乙方配合工作联系,解决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4.2、负责委派专人与乙方测绘人员共同到现场确定测绘范围。

4.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的资料有误,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期相应顺延。

4.4、按作业技术依据对乙方的成果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把好质量关,测绘工程全部成果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验收(由于当地村民人为妨碍造成误工,则工作日顺延),根据甲方需要,部分急需用图优先完成。

5.2、为确保测绘质量,如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负责返工完善,费用自理。

5.3、负责处理在测绘中因乙方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

5.4、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绘成果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 第六条 测绘工程费

在乙方提交测量成果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费用。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内容(见下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期提供测绘起算资料和必要的测绘成果。否则每天拖期费按 1 ‰支付给乙方。

8.2、付款时间每拖延一天按 1 ‰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1 ‰计算。

9.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返工时间视作拖延工期(甲方同意除外)。

9.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无。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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