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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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

最新劳动合同(4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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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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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注:乙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

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并理解甲方及用工单位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如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至: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派遣期限届满,如用工单位无异议派遣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派遣期限,或依据用工单位的通知。如续延的派遣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动续延至派遣期限届满。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乙方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进行合理调整。甲方有权将乙方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约定相应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变更后的派遣期限或试用期另行通知。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甲方安排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工作:用工单位在国内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用工单位关联单位所在地;用工单位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用工单位开展业务、从事活动在上海地区、江苏地区、浙江地区等多个区域的多个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应当服从,乙方表示确认。

第四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协商,甲方可以将乙方撤回,乙方应当服从。

甲方撤回乙方,或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除可按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解除、终止合同外,亦可在合同期内重新将乙方派出或安排乙方在甲方待岗。

第三章 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实行 工作制(标准工时或特殊工时)。乙方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的安排。乙方加班应取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具体按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乙双方就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一) 乙方的工资 元,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和经营状况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的工资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或用工单位未在工资单中明确罗列该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等。

(二) 并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乙方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指无工作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无工作状态, 以及因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由甲方安排待岗。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社保转移单。因乙方怠于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发生工伤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理赔申报手续,但乙方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时起二十四小时之内通报给甲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或到相关机构直接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失业申请和有关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乙方须自行承担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切责任。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活动;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用工单位的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漏或携走。如乙方与用工单位有其他特殊约定,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止协议等,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应:

(一) 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社会保险转移单;

(二) 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真实身份证明,包括学历证、身份证、工作经历等;如乙方从事的岗位根据国家要求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乙方须持有并向甲方提供;

(三) 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 乙方如与用工单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协议,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处备案,甲方保护乙方已备案的合法权益。

(五) 乙方如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并按用工单位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 乙方因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违法行为等,被用工单位解聘时,不享有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及用工单位也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聘。

(七) 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属于用工单位的任何物品。

(八) 乙方离开用工单位时如领取了竞业禁止补偿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用工单位有直接竞争的单位工作。

(九) 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蓝本、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如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用工单位侵害时,应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

(十一)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对用工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对劳务用工单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等)应由乙方承担。

(十二) 乙方需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赔,乙方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十三) 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各种处分(包括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助用工单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一)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解除与甲方的派遣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并履行本合同;

(三) 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详见附件二);

(二) 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本合同规定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ü 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ü 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

ü 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2天(含2天)以上,或因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

ü 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ü 违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ü 乙方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给用工单位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使甲方或用工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伍佰元(或 元)以上或给甲方和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

(五) 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单位隐瞒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有其他未了结事宜的,按原单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用工单位工作的;

(六) 有营私舞弊、贪污、盗窃、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

(七)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客户服务部门报到:

(一) 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二) 甲方安排乙方待岗期间,如乙方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 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甲方有权依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用工单位及甲方。如乙方已将书面通知送达用工单位而未及时送达甲方,则视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规定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解除、终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若乙方已在用工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额外支付。

第二十七条 乙方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可自其与用工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后到甲方领取。

第二十八条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外,不足以弥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损失时还应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如未能完成用工单位或乙方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资料、财物,配合财务核查,赔偿损失等。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以及暂停办理人事手续,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后,甲方或用工单位再发放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由于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或用工单位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直接损失,以及甲方或乙方寻找接替者的费用。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用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签补充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通知: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视为送达:

(一) 如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送记录所显示之时间为准,除非传送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营业日;

(二) 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为准。如乙方地址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送达至乙方登记地址后即为通知生效;

(三) 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为准;

(四)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时,应以接受人收到邮件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 以短信方式传送时,应以短信发送成功后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第三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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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上海市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上海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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